市政道路工程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 市政道路工程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通过招标,经双方协商谈判,就位于 的项目 小区外市政道路工 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 2.1 根据甲方(包括市政道路原设计单位,下同)书面审核、批准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市政道 路的施工、、检验、试验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内容。

2.3 乙方有责任对已经甲方审核、批准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再次复核,并发现设计施工图与施 工现场不一致的方面,或原设计施工图中不符合国家规范及标准(包括地方标准、要求)的方 面并于市政道路施工前进行及时的完善,否则,因此造成的返工、损失或工程造价的增加均由 乙方承担。

三、承包方式 3.1 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保修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四、合同价款 4.1 暂定总价为 RMB元(大写 元整),最终以甲方集团审计中心 的审计值为准。

4.2 本市政道路工程采用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计价,综合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中的 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风险费、人工费、供货费、施工费、安装费、验收费、包装费、成品 保护费(含对第三方的)、施工设备费、工具费、各项检验费、垂直运输费、临建费、运杂 费、垃圾清理及外运费、施工水电费、报建、报监、进出场费、人工费、材料费、当地和国家 各种税费(含规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管理费、利润、水电费、机械费、竣工前的 开荒保洁费、采保费、约定年限内的保修费、预埋费用、知识产权费以及所有履行本合同的风 险等及其他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工程量清单中的漏项视为已包含在其它子目 中,乙方承诺不因实际的差异而向甲方提出其它任何索赔或要求增加合同价款。综合单价不会 因本工程的漏项、计算错误或其他失误而调整,也不会因其他任何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材料、 人工和机械等的市场涨价及政府的有关调价文件)的差异或变化而调整。综合单价中有但乙方 实际未施工的项目或施工不到位的,相应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乙方不享受优化设计节约的 工程造价。

4.3 本市政道路工程之图纸及说明书中未表明者,若习惯上该部分工作属于乙方工作的,乙方 亦应照作且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内。乙方拒绝该项工作的,甲方或乙方有 权将该项工作交由其他方完成(或由乙方完成),因此发生的费用x120在乙方的合同价款内 扣除。

4.4 合同内的工程价款结算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执行本合同综合单价。

五、付款方式 5.1 完成全部工程量 后 7 天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

5.2 全部施工完成后 7 天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

5.3 工程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后 7 天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

5.4 结算后 14 天内除留结算造价的 5作为质保金外,结清余款。

5.5 保修金按质保协议书的约定支付。

5.6 支付进度款同时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代交水电、甲供材料费、各种罚款、违约金等, 乙方收 款时须出具符合甲方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工程款。

5.7 进度款付款比例的调整 5.7.1 甲方可根据乙方完成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对本合同协议条款中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调 整 5.7.1.1 实测实量得分在 80 分以下的,该阶段的工程款暂不予付款,直至整改至符合 80 分以 上后再支付。

5.7.2 甲方可根据乙方完成本工程的工程进度,对本合同协议条款中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调 整 5.7.2.1 工程进度滞后 2 天内的,按当期应付款额支付。

5.7.2.2 进度滞后 3 天以上 10 天内的,按当期应付款额的 90支付,其余进度款待进度满足要 求后支付。

5.7.2.3 进度滞后超过 11 天的,按当期应付款额的 80支付,其余进度款待进度满足要求后支 付。

六、工期 6.1 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 年月 日(具体以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 令为准)。

6.2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个日历日(含节假日)。

6.2.1 上述合同工期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的节假日、恶劣气候(包括但不限于强降雨、暴 雪、风暴等)、政府部门对施工的限制、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工程的返工等。

6.3 本工程的竣工日期为 年月 日(根据上述实际开工日期以及 合同总工期确定)。

6.4 以下情形发生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造成竣工日期及控制工期拖延,且该拖延后果确属 不可避免,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如下列原因是由乙方造成的,则工期不能顺延。

(1)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

上述情况发生后 5 个工作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乙方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乙方未及时 提出报告的,视为乙方自行放弃工期顺延的申请。甲方在收到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内予以审 七、工程质量 7.1 本市政道路工程需要达到的质量标准为优良标准。验收分数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85 分 以上,创 杯,创 示范小区。

7.2 乙方承诺,由乙方完成的市政道路工程不会影响本工程整体建筑申报并被评定为杯工 程,否则,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3 乙方承诺,为使市政道路工程达到 杯验收标准而需增加的额外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 单价及合同价款内。

二、通用条款 八、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8.1 本合同协议条款;

8.2 双方往来函件及承诺;

8.3 中标通知书;

8.4 本合同通用条款;

8.5 招标文件;

8.6 承包方提交的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 投标报价清单;

8.7 供货一览表;

8.8 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

8.9 质量保修书及服务承诺;

8.10 甲方和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排列在前的文件优先解释,一般性规定与特殊约定不一致的,以特 殊约定为准。

九、合同外价款的结算依据和原则 9.1 经甲方加盖公司公章批准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可以调整合同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