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由于这件事的发生,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很多人认为这位妈妈是生活所迫,压力所逼,是万般无奈之后的绝望之举,对之我们应该予以理解,所以应该轻判。而我说,这些都不是给杀人者解脱的借口,倘若这种行为被理解,这无异于赋予那些杀人害命的人一些无罪的理由。
因为我们都是有生命的个体,每个个体都在为各自的生活而奋斗、拼搏。在求生的路上,每个人都会遇到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阻力,长此以往,大家都会感到压力在无时无刻不在吞噬自己的心灵。这时,如果个体不堪生活的重压,难免会选择报复社会的方式来达到内心的平衡,从而达到解除压力的目的。而这时,我们能容忍这种故意伤害甚至杀害人的行为么 不能这是在侵犯我们那神圣的人权,我们绝不容许。
早在封建制社会的时代,就有先进的思想家提出了人人平等,尊重人权这个概念。进而在后面的几千年的历史进程中,有很多有识之士为了达到这个目标而奋斗终身。所以可以看出,我们人类达到这一目标的路途是坎坷的,也是极其不易的,我们应该珍惜。
可是,在现在,当我们看到一个母亲狠心的结束了两个鲜活的生命时,就开始为其找逃脱借口,这是万万不该的。默认了其杀人的正当性,就无异于赋予侵犯人权者一个正当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