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企业福利待遇管理制度汇总(90个doc、16个ppt)11

九、营业主任薪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营业主任的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 本公司营业主任的待遇包括 1. 本薪;

2. 车辆津贴;

3. 交际津贴;

4. 成交奖金;

5. 职级加给;

6. 职务加给;

7. 绩效奖金;

8. 年终奖金。

第三条 职务加给 本公司营业主任的职务加给依该组上月与本月组平均数按“职务加给发给标准表”所列标准表如下。

1. 上月与本月组绩平均数的计算方式为 (上月全组实绩总额 本月全组实绩总额)(上月全组编制人数 本月全组编制人数);

2. 职务加给的发给标准。

3. 初任营业主任其职务加给一律依第一级的标准发给;

4. 本公司的营业主任连续2个月业绩平均数在8万元以下,除因情况特殊、经呈报总经理核准继续担任外,该组营业主任应予降调为外务人员。

第四条 绩效奖金 1. 本公司的营业主任得依其所隶属单位(如遇人事变动时,应以变动后所隶属单位为准)每月的经营绩效竞赛成绩依经营绩效奖金发放办法的规定以七个基点作为计算标准参与分配绩效奖金;

2. 正式外务员不论其于月内之任何一天升任营业主任,均得依七个基点作为计算标准参与分配绩效奖金。

第五条 年终奖金 本公司营业主任年终奖金依下列规定发给 1. 服务满3个月者,发给四分之一个月薪额的奖金;

2. 服务满半年者,发给二分之一个月薪额的奖金;

3. 服务满9个月者,发给四分之三个月薪额的奖金;

4. 服务满1年者,发给一个月薪额的奖金;

5. 上列奖金系列以2600元加上职级加给及职务加给(全年度平均额)为计算的标准;

6. 营业主任任职期间如经降调为外务人员时,则年终奖金的计算标准悉依外务人员待遇办法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