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草买卖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 席草买卖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方因生产所需,特委托乙方种植莞草(席草),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种植的产品名称、数量 1、 甲方委托乙方种植莞草(席草) 亩,土地座落。

2、乙方负责种植、管理、收割、翻晒。

二、莞草(席草)收购标准 1、 草(席草)叶经敲打后,晒干、清白、无霉烂、无杂草 ;
长度厘米以 上的草叶(除风叶外)。

2、 莞草(席草)杆清白、干燥、无霉烂、无断杆,长度 米以上的草叶 杆。

三、莞草(席草)叶收购的价格、货款结算方式 1、草(席草)叶收购价格每市斤 元,莞草(席草)杆收购价格为每市 斤元。不低于市场价收购。

2、货款结算当即兑现现金 四、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同时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2、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违 约金,并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有关费用。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不种或改种其他品种或少种合同约定的品种的,或自行 出售或不肯出售的,应承担的违约金。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的,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 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成交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 理。

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 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

上述事件 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 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 为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 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 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 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 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位于 (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另一方应在七天之内 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2、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支付, 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订时间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