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寻“同床同梦”者 天梦之床

  中国有些成语是不讲道理的,比如这“同床异梦”就是一例。查辞书,可知原指夫妇生活一块儿,感情不和,比喻同做一件事各有打算。语出陈亮《与朱元晦秘书书》:“同床各做梦,周公且不能学得,何必一一说到孔明哉!”日后则“沦”为贬义词,甚至政治危险品,与“离心离德”、“心怀鬼胎”、“居心叵测”、“二臣逆子”为伍。
  其实贬斥“同床异梦”,本身是个虚假的命题。人云亦云,积非成是,是大错而特错的。考其言下之意,就是世界上真还存在着“同床同梦”的现象。人们理当“同床同梦”,而切不可“同床异梦”。唯有前者才是正常的、应该的、必须的;后者则是非正常、不应该,当然也是不可容忍的。
  然而大千世界,同床夫妻即使银婚、金婚、钻石婚,即使所谓“几十年从没红过脸”的恩爱夫妻,即如孟光、梁鸿式的“模范夫妻”,有谁听说过他们能够同床同梦而非“同床异梦”的呢?又如当年知青、今日农民工,睡连铺、统铺、地铺甚至大桥下、屋檐下,露天席地,虽然同“床”,做起梦来也须一样么?既然现实中压根儿就不存在这玩意儿,又有什么理由、什么资格去否定、去讨伐“同床异梦”的合理性呢?
  梦从来都五彩缤纷,变幻莫测,神奇荒诞,因人而异。活生生的脑袋活生生的人,怎么可能做出清一色的梦来呢?连梦都要相同,也未免太专横、太霸道了吧!何况梦之同异,根本就与床无关。不同床是异梦,同床也只能是异梦。因而“同床异梦”的存在乃古今亦然,中外一律,颠扑不破,天经地义。
  庄生“晓梦蝴蝶”,李白“梦游天姥”,杜甫三夜“梦李白”,李后主“梦里不知身似客”,苏东坡“夜来幽梦忽还乡”,陆游“铁马冰河入梦来”,贾宝玉“梦游太虚幻”……更有多少“乡梦”、“别梦”、“归梦”、“惊梦”、“香梦”、“春梦”、“幽梦”、“梦残”、“梦断”、“梦游”、“梦淫”者,可有哪位写过同床同梦的呢?
  从逻辑学角度看,否定“同床异梦”,实在是在错误大前提下的荒谬推理,即任何“同床”者的梦都是相同的,你们做出了“异梦”,可见你们是大逆不道,罪莫大焉的――大前提首先虚假,推导的结论能不荒诞不经吗?将本来的子虚乌有,当成既成的事实;将极为正常的现象,视为不可容忍的原则;将荒谬透顶的结论,当成举世公认的真理,相沿袭用,以讹传讹,无端指责,莫名发难,不能不视之为霸道哲学,混账逻辑。
  自然,除了指生理上的睡梦以外,梦还泛指各色幻境、超越现实的向往,因而有“同一个梦想”之类的表述。但那属于宽泛的形象表述,却并未设“同床”的前提,也绝不对“同床异梦”者兴师问罪的。
  回想当年政治运动中以“同床异梦”问罪于人,打入另册,列入另类,“同床异梦”也就成为令人心悸的大帽,置人于窘境的利器,令年龄稍大的人记忆犹新,不寒而栗。其实,这种千人同梦,万民梦同的妄求,也未免太天真了一点儿。除非将亿万脑袋在出生时都一律植入做“同梦”的芯片,否则做得到么?
  写到此,友人向我推荐《世界文学》刚翻译过来的阿尔巴尼亚作家卡达莱的长篇小说《梦幻宫殿》,那是写奥斯曼帝国执政苏丹亲手创办了一个主管睡眠和梦幻的机构,人们也称它为梦幻宫殿,专门对梦进行归类、筛选、解析、审查,一旦发现问题,即及时采取措施并处理,毫不留情。这真是一大创造,同咱们排斥“同床异梦”真是不谋而合、异曲同工,也足见此等意识形态并不只是“中国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