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考评指引(试行)

佛山市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考评指引(试行)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考评记录 自评分 考评分 一 、 企 业 有 关 负 责 人 自 觉 履 行 安 全 生 产 职 责 情 况 150分 明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应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并按规定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30 查阅有关文件,没有按规定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的扣30分。

查阅安全责任书,没有签署或有签署,但责任不明确的扣20分。

(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应当贯穿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的全方位、全过程和全员化,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0 查阅企业生产经营年度工作计划,没有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内容的扣20分。

有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内容,但没有全面落实的扣15分。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初组织召开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安全生产工作,布置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30 查阅有关会议纪要和文件。

企业主要负责人全年没有组织召开过专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扣15分;
有召开,但企业主要负责人没亲自组织的扣10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未到会参加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会议的扣15分。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督促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出现的重大安全问题作出决策。

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要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并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布置、检查、督促本企业防范安全事故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提出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解决办法。

30 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有无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决策签署意见,无签署意见的扣15分。

查阅每季度安全生产会议纪要、直接责任人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提交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报告,未组织季度会或无报告的扣15分。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参加或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包括会议、检查、宣教等)不少于三次。

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每年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活动不少于八次。

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对下属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以及对下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25 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或参加活动少于三次的,每少一次扣5分。

直接责任人组织参加活动少于八次的,每少一次扣5分。

查阅文件,直接责任人没有组织对属下企业考核的,扣 5分。

以上三项以扣完该项标准分为止。

(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当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并取得安全资格,持证上岗。重点防火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取得消防安全培训上岗证。

15 查阅有关证书、资料,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任何一人没参加培训取证的,扣15分。

二 、 安 全 机 构 的 设 置 、 人 员 配 备 以 及 日 常 工 作 情 况 90分 (一)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人员,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1)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企业主要负责人任安委会主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按规定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企业应当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企业主要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按规定配齐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有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必须具有安全主任资格证。

30 根据企业从业人员人数分以下(1)、(2)种情况进行评分,查阅资料和文件。

(1)300人以上的企业没有成立安委会或设置机构的,扣10分,人员变动没有及时调整的,扣10分。

(2) 300人以下的企业没有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配备专职、兼职人员的,扣10分,人员变动没有及时调整的,扣10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没有安全主任资格证的, 扣10分。

(二)企业必须配备安全主任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1)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企业必须聘任不少于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主任或者委托安全主任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2)从业人员300500人的企业必须聘任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主任。

(3)从业人员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按不少于从业人员人数千分之四的比例聘任不少于2名专职安全主任;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上,超过部分按不少于从业人员人数的千分之二的比例加聘安全主任. 在聘任的安全主任中,中级以上安全主任比例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一。

30 根据企业从业人员人数分以下三种情况进行评分。

(1)企业未按规定聘任专职或兼职安全主任或委托机构管理的扣20分。

(2)企业未按规定聘任专职安全主任扣20分。

(3)企业未按规定比例配备专职安全主任,每少1名扣5分。未按规定配中级以上安全主任的扣10分。

(三)安委会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审查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解决问题,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和措施。

15 查阅相关成立和变更文件和资料,没有按职责开展工作的扣15分。查阅安全机构工作台帐,因为机构自身原因未及时完成工作的扣 15分。

(四)、根据每年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及时上报完成工作情况。

15 查阅文件和有关记录,没有开展当年上级布置的整治工作的,全扣;
有开展,但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或没及时汇报的,扣 10分。

三 、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情 况 90分 (一)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0 查阅企业和抽查下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情况,每缺一项扣5分。扣完该项标准分为止。

(二)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日常、节假日、专项、分级等检查,,包括事故隐患的整改,按有关规定定期对现有工作场所及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安全评估,发现的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工作);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包括三级安全教育、专题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特种作业培训教育等);

(3)安全生产规程、规范及标准(包括各种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4)事故统计报告、登记、调查处理制度;

(5)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制度;

(6)专项安全及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安全,用电安全,厂内交通安全,消防设备、设施、装置、器材维护保养,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器材、物质、通道管理以及防雷、防台风、防洪等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7)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危险物品负责人、从业人员、特殊岗位员工等的教育、取证);

(8)租赁、承包安全资质审查及管理制度;

(9)其他包括各种值班制度(包括日常值班、节假日值班等),劳保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以及根据企业特点自定的其他制度等。

70 查阅各项制度,其中前7项制度,每缺1项制度,扣10分;
7项制度都有制定,但不够完善的,每项扣5分。

同时还要查阅以下资料和扣分 (1)、第(1)项查阅检查档案、检查记录(表),隐患记录、整改记录、文件等,不全面的或没有跟踪整改的、未限期整改完毕和未整改验收扣10分;

(2)、第(3)项抽查各工作岗位,特别是特殊岗位、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岗位,每缺1项规范或标准、规程的扣5分;

(3)、涉及危险物品商贸的,没有按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制度的扣 5分;

(4)、涉及租赁、承包的,没制度的扣10分;

(5)、涉及其他安全管理,而没有建立制度的,每缺1项扣5分。

*以扣完该项标准分为止。

四、 安全 生产 维权 及 教育 培训 现场 实操 情况 150分 (一)企业与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权利、义务等。

20 查阅企业与从业人员签定的集体和个人劳动合同书,没有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规定内容的扣 20分;
有内容,但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有关条款内容的扣20分。

(二)企业应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工伤保险费。

10 没有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职工工伤保险费的扣10分。

(三)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任职。

20 查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以及抽查下属单位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没有取证的每人扣5分。以扣完该项标准分为止。

(四)新员工进企业必须经过企业(公司)、分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员工换岗等应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并建立档案。

20 查阅培训记录、培训内容和员工签到等档案资料,抽查员工考试试卷,全部没有的扣20分;
有部分培训,但不齐全的扣10分。

(五)义务消防员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从事具有火灾危险性作业人员、仓库管理员、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储存、装卸、运输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专业培训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20 抽查有关岗位从业人员证书,没有培训取证的每缺一人扣5分。以扣完该项标准分为止。

(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年审。

20 抽查电工、焊工、特种设备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每少1名扣10分。未按规定年审的,每发现1名,扣5分。以扣完该项标准分为止。

(七)各岗位作业人员熟悉并遵守本岗位作业操作规程。

20 现场询问和抽查岗位作业人员对本岗位操作规程的熟练情况、注意事项等,每发现一名违章者,扣10分;
不够熟练者每人扣5分。

(八)各岗位作业人员掌握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的操作。

20 现场询问和抽查岗位作业人员有无进行紧急情况的应急措施训练、熟练程度、自救能力等,没训练过的扣10分;
不熟练的,扣5分。

五 、 事 故 管 理 、 预 防 与 处 理 100分 (一)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注此小项不受本大项标准分影响。

查伤亡事故档案。

1、 每重伤1人或轻伤3人的,扣50分;

2、 每死亡1人,扣150分;

3、 事故无人伤亡,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人民币的,扣10分。

(二)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登记建档、定期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对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做好记录。

30 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没有建立的每缺一项扣20分,有建立,但没采取措施监控或跟踪整改、验收的,每缺一处扣5分。以扣完该项标准分为止。

(三)应按要求,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实施演练,适时进行修订预案。预案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

35 没有制定的扣35分;
有制定,但没演练的,扣15分;

由于某些原因需要修订而没及时修订的,扣10分。

(四)事故发生后,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