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版)解PPT幻灯片课件

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王宗存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1 2 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 标准化法 1988 产品质量法 2000 3 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 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1990全国统一执行的法律法规消防法 全国人大批准 消防部门规章 公安部批准 消防技术规范 建设部批准 消防产品制造及检测标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 4 其他建筑防火规范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39 90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 95 2005年版 汽车库 修车库 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 97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 2009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 2008 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83 2004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9 2006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 GB50284 2008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414 2007 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565 2010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制定 5 系统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 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 200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 2001 2005版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 200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19 95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38 2003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 2005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47 2004 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制定 6 系统规范 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J110 87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3 92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3 93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 2007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 2010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 2006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制定 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制定 7 其他相关规范 1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74 2002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及施工规范 GB50156 20063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 20064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 915 氢气站设计规范 GB50177 20056 乙炔站设计规范 GB50031 917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 92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 94 2000年版 9 冷库设计规范 GB5007210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 99 2006年版 11 住宅建筑规范 GB50368 2005 8 9 建规历年版本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TJ16 19749章6个附录148条 10 建规历年版本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 1987局部修订 95年 97年 2001年10章5个附录252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200612章1个附录387条 强制性条文176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局部修订送审稿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整合修订送审稿初稿 整合修订送审稿 统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87条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14条 建规 中关于民用建筑的条款共227条 高规 条文与 建规 有相同规定共170条 占 高规 总条文数的比例为79 4 仅属于高层民用建筑的条款共44条 占20 6 整合修订后 454条 11 建规历年版本 12 章节划分 共12章 总则术语厂房 仓库 甲 乙 丙类液体 气体储罐 区 与可燃材料堆场民用建筑消防车道 建筑构造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与排烟采暖 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城市交通隧道附录A隧道升温曲线 13 为了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主动防火和被动防火 1 0 1目的 第一章总则 14 第一章总则 工业建筑厂房 甲 乙 丙 丁 戊 仓库 甲 乙 丙 丁 戊 仓房 库房民用建筑居住建筑 住宅 宿舍 公共建筑 办公 旅馆 商店 展览 1 0 2适用范围 15 1 0 2适用范围 1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 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 2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公共建筑 3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4地下 半地下建筑 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 半地下室 5厂房 第一章总则 16 16 歌剧院的舞台 观众厅等主要空间为单层建筑 局部建筑高度超过24m 最高使用场所的平面标高为18 4m 超过24m部分为不燃结构构件 该歌剧院是否可依据 建规 进行防火设计 根据规范第1 0 2条第3款的规定 该歌剧院可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进行防火设计 主体为单层的大型公共建筑 第一章总则 17 1 0 2适用范围 6仓库 7甲 乙 丙类液体储罐 区 8可燃 助燃气体储罐 区 9可燃材料堆场 10城市交通隧道 第一章总则 18 18 当同一建筑内存在公寓与其他功能场所时 公寓部分是否应采用防火墙与其他场所完全分隔 如何进行防火设计 公寓建筑应如何确定其防火设计要求 公寓 第一章总则 19 19 公寓 第一章总则 1 目前对于公寓建筑没有明确的定义 除学生或员工公寓外 其他公寓应按旅馆建筑考虑其防火设计 2 独立建造的学生或员工宿舍 公寓 应按居住建筑设计 其疏散楼梯类型 宽度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5 3 11条 第5 3 14条的规定 消防给水设计应执行第8 3 1条第4款等第八章中的有关规定 3 与其他功能空间组合建造的学生及员工宿舍 公寓 其居住部分与其他非居住部分的防火分隔应符合本规范第5 4 6条的要求 建筑的消防给水设计应按整座建筑物的体积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考虑 20 20 农药和染料项目常用的原料一般为甲苯 甲醇 石油醚 苯酚 烧碱 盐酸等 合成树脂厂区拟建主车间1942 2m2 采用单层钢屋架结构 建筑高度17 6m 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 厂区内设卧式储罐组 包括60m3储罐16个 其中13个为甲类储罐 3个为丙类储罐 立式储罐组设储罐12个 总储量为684m3 均为丙类储罐 厂区生产原材料 罐组主要储存物品为甲基丙烯酸甲酯 乙二醇 二甲苯 醋酸丁酯等 对于农药和染料等的工程设计 是执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还是执行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农药 染料等精细化工项目的防火设计 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进行设计 第一章总则 农药 染料等生产 21 1 0 2建筑高度 当为坡屋面时 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 当为平屋面 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 时 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 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 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 冷却塔 水箱间 微波天线间或设施 电梯机房 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 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第一章总则 22 不同屋面形式 第一章总则 23 1 0 2建筑层数 建筑的地下室 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 5m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 2m的自行车库 储藏室 敞开空间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 出屋面的楼梯间等 第一章总则 24 跃层 住宅顶部为2层一套的跃层 可按1层计 其他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层一套的跃层 应计入层数 第一章总则 25 住宅建筑规范 GB50368 当居住建筑或居住建筑与其他功能合建的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m时 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 5m时 多出部分可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等于1 5m时 多出部分应按1层计入建筑层数 第一章总则 26 不适用范围 炸药厂房 仓库 花炮厂房 仓库 的防火设计人民防空工程 石油和天然气工程 石油化工企业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防火设计 当有专门的国家现行标准时 宜从其规定 第一章总则 27 耐火极限不燃烧体难燃烧体燃烧体闪点爆炸下限沸溢性油品半地下室地下室多层厂房 仓库 高层厂房 仓库 高架仓库重要公共建筑商业服务网点明火地点 散发火花地点安全出口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充实水柱 第二章术语 28 2 0 14商业服务网点 居住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设置的百货店 副食店 粮店 邮政所 储蓄所 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该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 第二章术语 29 分隔要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 50h的楼板耐火极限不低于2 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隔墙与居住部分及其他用房完全分隔 第二章术语 2 0 14商业服务网点 30 首层示意图 第二章术语 2 0 14商业服务网点 31 首层及二层示意图 第二章术语 32 商业服务网点 安全疏散其安全出口 疏散楼梯与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 疏散楼梯分别独立设置 商业服务网点的安全疏散距离应按规范第5 3 13条表5 3 13中 其他民用建筑 有关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 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术语 33 商业服务网点 消防设施室外消火栓 8 2 8 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8 3 3 第二章术语 34 2 0 17安全出口 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的出入口室外楼梯的出入口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第二章术语 35 3 1火灾危险性分类3 2厂房 仓库 的耐火等级与构件的耐火极限3 3厂房 仓库 的耐火等级 层数 面积和平面布置3 4厂房的防火间距3 5仓库的防火间距3 6厂房 仓库 的防爆3 7厂房的安全疏散3 8仓库的安全疏散 第三章厂房 仓库 36 3 1 2厂房火灾危险性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 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第三章厂房 仓库 37 3 1 2厂房火灾危险性 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 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 或丁 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 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丁 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 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 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 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 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等于20 第三章厂房 仓库 38 38 1 液氧是否按乙类液体考虑其火灾危险性分类 2 硫磺闪点为207 根据规范条文说明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将硫磺划为乙类 硫磺为易燃固体 请问 易燃危险固体 与 可燃固体 如何划分 该液体硫磺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该如何确定 液氧 液硫的火灾危险性均应为乙类 物质火灾危险性分类 第三章厂房 仓库 39 39 规范第3 1 1条中规定的 可燃固体 是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焰或高温作用时能够起火或微燃 当火源移走后仍能持续燃烧或微燃的物质 易燃固体可依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GA T536进行确定 固体硫磺的温度达到其熔点 约119 时可相变为液体硫磺 当硫磺的温度进一步升高至其自燃点 约232 时即会发生燃烧 根据规范第3 1 3条的规定 液体硫磺可视为固体硫磺发生燃烧前的变化状态 其火灾危险性应划分为乙类 物质火灾危险性分类 第三章厂房 仓库 40 3 1 4 3 1 5仓库火灾危险性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 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 丁 戊类储存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 4的仓库 其火灾危险性应按丙类确定 第三章厂房 仓库 41 3 2 1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第三章厂房 仓库 42 3 2 1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第三章厂房 仓库 43 3 2 2防火墙 下列建筑的防火墙 其耐火极限应按本规范表3 2 1的规定提高1 00h 1甲 乙类厂房 2甲 乙 丙类仓库 第三章厂房 仓库 44 3 2 4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 下列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梁 柱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 其中能受到甲 乙 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