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编制依据 2.1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建筑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
2.2商丘市扬尘治理规章规则。
2.3商丘市“7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标准。
2.4商丘市人民政府有关建筑工程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及规定。
2.5公司及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及相关规定、标准。
三、扬尘来源 3.1基础施工阶段的扬尘主要来源土方挖掘,现场土方堆放,土方回填及运输车辆道路扬尘。
3.2主体、装修阶段的扬尘主要来源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下一楼层时产生的扬尘,堆放的原材料(如水泥、白灰、沙子等)底泥流淌在路面风干产生,后续混凝土浇筑车辆大量进出施工场地导致道路扬尘。
四、扬尘管理目标 4.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4.2无市民重大投诉;
4.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4.5创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工地;
4.6创河南省省级文明工地。
七个100目标 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
施工工地物料堆放100覆盖。
出入车辆100冲洗。
施工场地地面100硬化。
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
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加装可储存式监控设备。
五、组织建立 项目部扬尘控制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布置,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溶入到整个管理中。
扬尘控制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组长 负责全面管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定期组织检查。
副组长 具体负责做好扬尘治理的落实、安排、指挥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的组织,全员扬尘治理工作的教育,配合做好现场宣传工作。具体负责现场扬尘治理各项工作的协调。负责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
质安科具体负责扬尘治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通报的起草,扬尘预防治理培训宣讲;
技术科负责对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扬尘治理措施的制定,扬尘预防治理培训参加人员的组织;
物资设备科负责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物资准备,确保现场材料存放规范,租赁周转材料及时退租。
综合办公室负责扬尘治理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扬尘治理的宣传;
培训工作会场安排、资料收集整理。
会计负责扬尘污染防治费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列帐清晰便于检查。
六、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是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使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6.1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6.2各级管理岗位人员须对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对照自己的指责,加强管理。
6.3班组长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6.4项目部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进程。
七、控制要点 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2、现场场地硬化;
3、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4、混凝土使用过程中控制扬尘控制;
5、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6、砂浆的使用扬尘控制;
7、建筑垃圾处理;
8、生活垃圾处理;
9、结构楼层施工扬尘控制;
10、工地脚手架施工现场扬尘控制;
11、木工房管理;
12、装饰施工阶段扬尘控制 八、管理控制 8.1日常管理 8.1.1施工现场保洁 (1)配备专职扬尘防治管理人员和现场保洁人员不少于2人。
(2)施工现场应沿周边连续设置硬质围挡,不得有间断、敞开,底边封闭严密,不得有泥浆外漏。墙高2米,围挡上部应设置喷淋装置,保证围挡喷淋全覆盖,每组间隔不宜大于4m。
(3)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专人负责定时对场地进行打扫、洒水、保洁,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确保场区干净。
每日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灰尘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
②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③工地车辆出入口登记并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装置,车辆冲洗应有专人负责车辆进料必须进行登记,车辆出门必须进行清洗,入料车辆拒不执行洗车,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报告项目部;
确保车辆外部、底盘、轮胎处不得粘有污物和泥土,施工场所车辆出口30 m以内路面上不应有明显的泥印,以及砂石、灰土等易扬尘材料,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④做好保卫工作,与本工程无关的扬尘污染源禁止带进工地。
⑤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上盖。
⑥项目配备洒水车,每日在项目场区内洒水。配置喷雾机,塔吊喷淋,路边及围挡喷淋, 定时喷洒、喷雾、喷淋,减少扬尘。
8.1.2沉淀池 施工现场的沉淀池由清扫班清扫,并形成记录。
(1)工地内沉淀必须设置沉淀池。
车辆冲洗宜采用循环用水,设置沉淀池,沉淀池应做防渗处理,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沉淀池、排水沟中积存的污泥应定期清理。
(2)日常每周一次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如浇灌混凝土)必须及时清理,保证管道畅通。
(3)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件排入沉淀池。
(4)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5)不得损坏沉淀池。
(6)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8.1.3施工场地 ⑴施工场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施工场区的其他道路应采取硬化或砖、焦渣、碎石铺装等防尘措施。
⑵施工场区内裸露场地应采用防尘网等覆盖、绿化或固化等扬尘防治措施。防尘网采用密目网时目数不应小于800目/100cm。
⑶施工现场严禁露天存放砂、石、石灰、粉煤灰等易扬尘材料。
⑷生活区、办公区地面应进行硬化或绿化,优先使用能重复利用的预制砖、板等材料。
8.1.4物料存放和垃圾管理 ⑴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严密遮盖。砂、石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
场内装卸、搬运易扬尘材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或抛洒;
其他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
⑵土方堆放时,应采取覆盖防尘网、绿化等防尘措施,并定时洒水,保持土壤湿润。
⑶钢材、木材、周转材料等物料应分类分区存放,场地应采取硬化或砖、焦渣、碎石铺装等防尘措施。
⑷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
⑸楼层内清理施工垃圾,应采取先洒水降尘后清扫的作业方法,并使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或容器)使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高处随意抛撒。
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中应采取严格的密封密闭措施,切实达到无外露、无遗撒、无高尖、无扬尘的要求,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线路运输和装卸。
8.1.5高空降尘措施 ⑴塔吊安装环绕喷淋和高空喷淋降尘系统,定时洒水降尘。
⑵脚手架外侧应满张密目式安全网或有防尘作用的金属网,密目式安全网应满足安全网GB5725的要求,且网目数不小于2000目/100cm2。
⑶定期对外架密目式安全网进行清洗,清洗周期不大于2个月。
⑷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底部应采取硬质材料封闭,并及时清理封板上的垃圾或其他遗撒物。清理时应提前洒水湿润,严禁采用掀起、拍打或吹风等方式清理,防止出现扬尘。
⑸脚手架上应设置洒水喷雾装置,沿外架周长方向水平间距不宜大于5m,垂直间距不宜大于30m。
8.1.6现场制作、加工防尘措施 ⑴ 混凝土和砂浆施工应采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确需现场搅拌的,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⑵木材、石材等易产生扬尘的加工作业,应在封闭的加工棚内加工或采取湿法作业等防尘措施。
⑶ 钢结构加工作业应在加工棚内切割、焊接,并设置防尘回收装置 ⑷装饰工程所用墙砖、地砖、石材、砌块等装饰块材宜采取场外定制或工厂化加工。现场确需切割、钻孔作业时,应采用湿式作业法。
⑸涂料施涂宜采用涂刷或滚涂方法。采用喷涂工艺时,应有效遮挡。
⑹水电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应与结构施工、装修施工同步进行。如需在墙体开槽切割、孔洞钻取时,应采用湿式作业法进行施工。
⑺保持木工棚整齐、整洁、及时清理锯木及废料,锯木及刨花等必须装袋后清运至指定地点,必要时可进行喷水湿润后再清理;
8.1.7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钢筋、砂、石子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将产生钢筋粉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1)严格控制成型钢筋进场,钢筋进场后即整理归堆上架,做好标识。
(2)石子、黄砂堆放在专用池槽,控制进料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得大量囤积。
(3)石子、黄砂必须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如过分干燥,必须及时洒水。
(4)使用砂石时禁止将所有遮盖的密目网全部打开,稍打开一角,用后拍平盖好。
8.1.8监控系统和空气质量监测 (1)施工现场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2)视频监控设备宜安装在工地主出入口和扬尘重点监控区域。
(3)工程项目应安排人员定期检修监控设备,确保监控正常运行。
⑷ 施工现场应安装扬尘监测与超标报警系统,系统应包含建筑环境监测(PM2.5、PM10监测、噪声监测)、气象环境信息采集等。
⑸ 扬尘监测与超标报警系统应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或季风下风向位置安装。
⑹ 施工项目应及时采集、存储、传递空气质量、气象信息和现场扬尘情况等数据,提升现场扬尘防治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⑺ 施工现场PM2.5浓度3h平均值大于等于78μg/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