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劳动合同样本(简易版)

中 山 市 劳 动 合 同 (简 易 版)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单 位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 份 证 号 码 现 住 址 户 口 所 在 地 联 系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㈠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㈠乙方的岗位(工种)为 ,职务为 ,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工作地点为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㈠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且必须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平均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

3.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由乙方自行安排。

因生产经营需要实行以上第2或第3种工时制度的,应当依法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实行。

㈡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奖励假、陪产假等带薪假期。

四、劳动报酬 ㈠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下列第 种工资形式执行,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 (现金/转帐形式)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1.计时工资。乙方试用期内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 元,试用期满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 元。

2.计件工资。甲方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并予以公布。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劳动定额的,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计发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㈢乙方享受的带薪假期的工资,甲方按每月 元(不得低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基数和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的计算方法计发。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㈠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每月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㈡其它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㈠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情形的,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九、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劳动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如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内部解决。无法内部解决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如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劳动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三、双方约定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甲方必须将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并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签收手续。如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