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向自然山水的老庄之“道”|老庄自然

  中国文化,如徐复观所说:中国文化“走的是人与自然过分亲和的方向。”一方面,尽管自《诗经》时代以来,中国文化性格中透露出的人与自然亲和的关系并不仅是出自道家思想,但提到中国古代自然主义哲学的经典文本,人们自然会想到《老子》和《庄子》。因为“在中国固有的思想传统中,对自然的倾心恐怕没有哪一家可与道家相比。”另一方面,从道家思想与中国古典美学、艺术的关系来看,“对中国美学产生了深远影响的老庄道家哲学,其本身就浸透了浓重的‘山水精神’。”那么,究竟是怎样的原因使得道家思想显示出对山水自然别样的青睐与欣赏?道家的“山水精神”所指为何,又体现在那些方面呢?一切需要从道家的“自然”范畴说起。
  一、“自然”语意变迁的背后
  提到“自然”,现代的人们首先会想起与世俗相对的客观自然界。它是包括草木鱼鸟、云露雨雾等在内的那一片广阔天地,在中国古代可以“山水”代称。当然,现代语境中,“自然”一词的词性和含义是多样的。这种词性和含义的多样性、丰富性,来源于历史的演变和积淀。“自然”一词非最早见于道家,但其影响力实源于老庄道家的经典表述。“道家尚自然,此义尽人知之。”然而,如果想当然地从数量的角度以为老庄“盛言”“自然”,无疑是一种粗浅不识的误解。事实上,“自然”一词在《老子》和《庄子》中出现的次数并不多。据统计,《老子》五千言,提及“自然”有五处;《庄子》内、外、杂共33篇,“自然”一词出现七次,而内篇仅两处。因此,在澄清这一认识误区的同时,有论者分析指出,老庄中的“自然”还没有上升为一个哲学概念,“自然”一词在老庄文中并不具备核心或重要价值,而魏晋玄学家王弼和郭象创造性注经解经的行为是造成“老庄盛言‘自然”’假相的原因所在。对此,笔者认为,“自然”一词在老庄著作中出现的次数比例固然是研究的依据之一,但从理论意义的角度出发,这一范畴在文本中出现次数的多少,并不能绝对地说明它或者它所代表的观念在道家思想中占据的地位及价值情况。“自然”观念在道家哲学中的重要意义,需从它与“道”的关系进行分析印证。
  老子以“道”为中心的哲学体系,奠定了整个道家思想的基础。需要强调的是,源于忧患意识的老子哲学体系并非以建立所谓宇宙论为根本动机和目的,其出发点和落实点依然是人生问题。老子将人生的要求推到宇宙根源处,从而建立所谓“道”的理论体系。而“道”的问题,用陈鼓应先生的话说,其实是“虚拟”的。因为有关“道”所具有的种种特性和作用,都是老子出于人生与政治的要求,根据经验世界中体悟出的道理来“预设”的。其中,“自然”与“无为”就是老子之“道”最为核心的基本特性和精神。“自然”也即“自己如此”、“自然而然”之意。在《老子》一书中,它并非实指性的名词。用来表示客观存在的自然界,而多是作为形容词或副词出现,“指一种不加强制力量而顺任自然的状态”。因此,“自然”与“无为”是二而一的关系,两者可以互释。作为一种客观共识,这一点已为诸多学者所指出。《庄子》所言“自然”义与《老子》所言基本相同,指自然而然、不假人为的性状。由此可见,老庄多方面使用“自然”一词,并未把它看作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界,而是用其说明莫知其然而然的不加人为、任其自然的状态。所以徐复观认为:“《老》《庄》两书之所谓‘自然’,乃竭力形容道创造万物之为而不有不宰的情形,等于是‘无为’,因而万物便等于是‘自己如此’之自造。故‘自然’即‘自己如此’之意。魏晋时代,则对人文而言自然。即指非出于人为的自然界而言,后世即以此为自然之通义。这可以说是语意的发展。”
  那么,起初并不作为客观自然义的“自然”是如何实现语意转变的?“自然”语意变迁的背后又蕴藏着怎样的奥秘呢?答案很简单,以“道”为核心的道家哲学系统建立之初,“自然”语意变迁的可能性就已经具备了。也就是说,老庄哲学建立的基点本身就蕴含着“自然”这一范畴移植转变的可能。让我们回到道家学说创立的原点:老子和庄子以“道”为核心展开思考,而以“自然”作为“道”的基本精神和内在特性。如前所述,作为理论基点的“道”事实上是虚拟的。这一虚拟的理论基点并非凭空产生,而是源于老庄对现实人生的认识,源于他们对经验世界的体悟。“自然”,就是老庄从形而下的经验世界抽象获得的产物。他们将这种通过体悟、抽象获得的道理,付诸所谓“道”,以作为它的特性和作用,并进一步将其上升为万物法则和人生准则。陈鼓应先生由此分析,认为老子之“道”有三种:形而上的实存意义的“道”,规律性的“道”以及作为人生准则的“道”。故老子有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以下引《老子》一书只注章次)由于“自然”本身源于经验世界的抽象体悟,而“自然界的万物,它块然而生,没有人为造作的成分;它纯而又粹,没有人间的尔虞我诈和是非纷争;它宁静和谐,不像社会那样喧嚣、纷乱”,充分体现了老庄之“道”的理想,所以后世很容易把这一原本带有形上学色彩的哲学用语移植到对自然物的理解和指称中。
  从这一意义上分析,老庄在哲学层面使用“自然”,将其作为“道”的特性之一的表述,虽未脱离形上学的色彩,但实际已开启了“自然”之“道”通向客观现实的“自然”之门。换言之,先秦道家哲学语境中的“自然”意谓自然而然,自己如此、不假人为的“无为”状态,其一方面源于老庄对客观自然规律的真实感受和体悟;另一方面也暗含合于自然界本然状态的逻辑。由于这种理论基点的因缘与相合,后世在使用的过程中便很自然地将原本作为一种状态形容的“自然”落实到客观自然界,实现了语意的转变。而这一转变,是以老庄最初的“自然”义本身的启发性与暗示性有着密切关联的。尽管这一潜在和可能有待后世自觉或不自觉的体悟与引发,但老庄思想中已然存在的自然主义情结依然功不可没。所以,李泽厚有言:“庄子和道家哲学很强调‘自然’。‘自然’有两种含义:一种是自自然然,即不事人为造作;另一种即是自然环境、山水花鸟。这两种含义也可以统一在一起,你看那大自然,不需要任何人工而多美丽!”
  二、复归“自然”
  老子敏锐而激烈地指出:“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第二章》)“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第十八章》)老子通过对自然生命的观察,认为人类及社会最理想的状态是纯任自然的状态。因此,从个体生命如何求得自由发展的角度出发,他在顺任自然的“无为”基础之上,进一步提出“复归”与“反”的主张。“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日静,静日复命。”(《第十六章》)“复归”即还原。“大日逝,逝日远,远日反。”(《第二十五章》)“反者道之动”(《第四十章》)。老子之“反”有两种涵义:一是对立相反;二是复命归根之“反”,通“返”。此处所列举的 “反”,即“返”。老子认为,“‘道’创生万物之后,万物的运动发展就越来越离开‘道’了,去‘道’越远,就越不合乎自然,万物的烦扰纷争都是不合自然的表现。所以只有返回到本根,持守虚静,才体合于自然,才不起烦扰纷争。”‘复归”与“反”(“返”)都是要回到事物的原初本真状态,其目的是合于自然。故而,“复归”何处?“反”(“返”)于何处?日:自然。
  当然,老子复归“自然”的主张,并非指的就是回归自然界。“在老子,似乎没有特别提到语义发展以后的所谓自然。但他的反人文的、还纯返朴的要求,实际是要使人间世向自然接近。当他说‘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二十章)的时候,他自己实也感到对自然景物的喜悦。”在此,徐复观先生不仅澄清了一般认为老子直接推崇客观“自然”的认识误区,也素朴而直观地道出了老子复归“自然”的深刻文化哲学意义。老子以“复归”、“反”作为“道”的规律与特性,要求返朴归真,返回“自然”。从文化哲学的视野来看,这一主张不仅包含了极为深刻的“历史哲学”内涵,而且也蕴藏着一个直古长存的重大人类学命题:文明与自然的冲突。此后,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的这一思想,以怀古之深情进一步深化了道家的历史退化观。
  在老庄对文明历史使人丧真、失性的批判以及回复“元古”自然之世的呼声中,共时性的哲学思考和历时性的历史审视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从某种意义上讲,历时性的思维使得老庄“历史哲学”体系的文化哲学意义尤为彰显。但事实和历史理性告诉我们,道家理想的自然“元古”之世以及“小国寡民”、“至德之世”都是不可能实现的梦想,然而道家所追寻的自然理想依然长存人间。尽管老庄哲学并未直接指向自然山水的发现,但当人们“在横的文明现世空间的某个可能的角落去寻找人类在纵的历史时间上永远失去了的那份美好的情感”时,则会发现自然山水似乎是“不期然而然”的最好选择。换句话说,山水是保持未受或少受文明污染的“原生状态”和摆脱文明桎梏的“原我状态”的精神家园,是“自然之道”得以保全的现世空间。在自然山水中,有着与“元古”之世相似的“非文明”的东西。这也是老庄思想容易受到后世生态主义倡导者们的热捧,成为许多重要的文学、艺术现象和理论精神渊源的重要原因。所以,德国思想家雅斯贝尔斯说:“从老子的态度中可以看出,世界因其腐败与堕落而遭到老子彻底摈弃。这样,他的思想在其真谛被掩泯的情况下,能够为遁世者和出家人所用。在中国,隐匿深山,与世隔绝,是与井然有序的家庭、国家生活相对立的一种古老的生活方式。”
  三、超越:理想与现实的冲突
  道家哲学可以说是求解脱的哲学,它是面对现实人生“想从深刻的忧患中,超脱出来,以求得人生的安顿”。如果说这种求解脱的精神趋向在老子思想中主要表现为“复归”的要求,那么到了庄子这里则表现为更为彻底的“超越”了。“老子的目的是要从变动中找出一个常道来,作人生安全的立足点;对于‘变’,常常是采取保持距离,以策安全的方法。”庄子虽以老子为根基和起点,但比老子更为彻底。“他乃主张纵身于万变之流,与变相冥合,以求得身心的大自由、大自在;他由此而提出了老子所未曾达到的人生的境界,如由‘忘’、‘物化’、‘独化’等概念所表征的境界,以构成他‘宏大而辟,深闳而肆’(《天下》篇)的思想构造。”人世多患,庄子提出免患之“道”;世俗沉浊,他要求超越于世俗之上,正如刘绍瑾所指出,以“德”与“累”的矛盾为轴心,《庄子》的内七篇呈现出一个独特的情感心理逻辑结构:庄子从“人间世”(《庄子・人间世》,以下引用《庄子》只注明篇名)之“累”出发,经过去“累”(即后面所要说的“忘”)的过程(包括《齐物论》、《养生主》、《德充符》、《大宗师》、《应帝王》),最后达到逍遥适已的“德”(“德”把“游”的精神境界品格化)的极致,进入理想的“无何有之乡”(《逍遥游》)。
  值得注意的是,庄子所谓“无何有之乡”,是与充满痛苦、忧患的“人间世”相对的理想世界、“道德之乡”(即“乘道德而浮游”《山木》)。既为“无何有”,也即非现实、虚幻的。在这里,只能通过对现实利害得失、是非纷争进行超越,以维护其精神自主性,实现其“逍遥游”。然而,要实现这种超越,作形而上学的冥想、思辨是行不通的,也有违庄子追求个体生命自由的理想初衷。于是,庄子选择了“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的超越,“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彼其充实不可以已,上与造物者游,而下与外死生无终始者为友。”(《天下》)而这种超越恰恰与艺术的“即自的超越”(“所谓‘即自的超越’,是即每一感觉世界中的事物自身而看出其超越的意味,落实了说,也就是在事物的自身发现第二的新的事物”)国相合。庄子“忘”与“游”的人生在艺术精神中得以成全。换言之,庄子超越“人间世”的自由精神境界,可以在艺术、审美中实现。而正是这一点,为庄子思想通于艺术精神提供了重要契机。
  与此同时,尽管庄子的“无何有之乡”是虚幻的,但如果要与现实相接,寻找能够进入到道家精神的客观世界,山水自然应该是唯一的选择。对此,徐复观先生有较多论述:“多苦多难的人间世界,在道家求自由解放的精神中,毕竟安放不稳,所以《齐物论》说到‘忘年忘义’时,总带有苍凉感喟的气息;而《人间世》也只能归结之于‘不材避世’。因此,涵融在道家精神中的客观世界,实在只能是自然世界。所以在中国艺术活动中,人与自然的融合,常有意无意地,实以庄子的思想作其媒介。”庄子“以天下为沉浊,不可与庄语”(《天下》)的心情,实有超越现世而宁愿寄身于另一番新天地的倾向。作为庄子自由神像的“神人”,“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故也只能住在“藐姑射之山”上。再来看看庄子实际上的生活:他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而知“鱼之乐”(《秋水》);“行于山中见大木枝叶盛茂”而幸其“以不材得终其天年”(《山木》);“钓于濮水之上”,宁“曳尾于涂中”,不应楚王之聘(《秋水》)……所以,他实际上过着与大自然相融合的生活。“尤其重要的是,由他虚静之心而来的主客一体的‘物化’意境,常常是以自然作象征(例如他曾以蝴蝶作他自己的象征),这正说明自然进入到庄子纯艺术性格的虚静之心里面,实远较人间世的进入更怡然而理顺。”
  可见,面对熙熙攘攘、纷繁复杂的人间,庄子要实现顺应自然生命内在意愿,追求个体自由的“超越”理想,“在观念中容易,在与现实相接中困难”。而无欲无利害的自然则体现了自然造化之道和宇宙存在之理。这样,在理想与现实的冲突之中,庄子的“超越”理想就会在自觉与不自觉之中,使人归向山水自然,并主动去追寻自然。安顿生命,提升心灵,后世中国山水美学与山水艺术的走向也充分印证了这一点。因此,钱穆先生曾指出:“中国文学中尤多道家言,如田园诗、山林诗。不深读《庄子》、《老子》书,则不能深得此等诗中之情味。”
  让人不免深感困惑的是:庄子和老子一样,对具体的感性形态注目无多,认为感性事物只是导人以欲望的渊薮。如果说庄子思想中涵融的客观世界是自然界的话,岂不与庄子反对物役的主张相违背吗?“山林与!皋壤与!使我欣欣然而乐与!乐未毕也,哀又继之。哀乐之来,吾不能御,其去弗能止。悲夫,世人直为物逆旅耳!”(《知北游》)从这段十分容易被人误读的话可以见出,庄子不仅反对人们优游山林,沉溺于自然物所引起的主观欲望,同时也并不赞赏归隐山林的刻意行为。那么,庄子思想走向自然山水的发展趋向和潜在逻辑是否有违庄子超功利、不为物累的根本原则呢?这正是此处需要做出特别说明的地方。实际上,如前所述,庄子思想并非直接导向自然界。我们所阐述的庄子思想中所涵融的客观世界是指庄子思想蕴含了通向自然山水的潜在逻辑与可能。因为,庄子所追求的正是完全可以把自己安放进去的世界,而当超越的理想落到现实,自然就成为“不期然而然”的唯一选择。庄子钓于濮水、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游于雕陵之樊……均透露出他通过与自然的融合来体验其“道”。事实上老庄在后世的传承影响,也许偏离了老庄的本意,而就其理论的逻辑发展与现实的碰撞而言,走向自然山水确乎是道家思想“不期然而然”的归宿。
  四、结语
  老庄之“道”走向自然山水,不仅在于其理论本身已包含了走向“自然”、归于“自然”的逻辑内涵,并且也已为中国山水美学、山水艺术发展的历史事实所证明。毫无疑问,老庄之“道”与自然山水之间,老庄思想与自然审美意识之间,以及老庄艺术精神与中国以山水为题材的艺术形态之间……这种种相互关联、交织的链带中包含着无比丰富的美学、艺术思想内涵。无论是解读道家美学思想,研究中国山水艺术,抑或梳理中国古典美学发展脉络,探寻中国艺术民族特色以及特殊美感生成,都无法越过这一理论和历史事实的关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