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社矫工作人员先进事迹材料

1992年8月,***从贵州省黔西南民族行政管理学校毕业后,先是被分配到原盘县特区红果镇沙坡办事处工作,曾先后担任过办事员、文书、党支部副书记等职务。1996年9月他被组织上推荐到六盘水市委党校党政管理民族大专班学习,毕业后到红果司法所工作和盘州市司法局社矫科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新职能,2001年才正式在全国全面推开实行。当时红果司法所办公条件极其简陋,工作人员也只有杨清江一人。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和省厅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部署,尽快启动社区矫正工作,杨清江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多次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先后为司法所补充两名公益性岗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执法车辆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并率先于2000年10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经过短短两月的摸索尝试,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法律文书样本和管理模式,为盘州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开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红果镇是县城所在地,人口基数大,人员结构复杂,社区矫正对象最多的时候达70余人。为监管教育好这些矫正对象,杨清江走村串寨、早出晚归,就连节假日也大部分是在工作中度过的。在他的辛勤努力下,红果镇的社区矫正工作一直走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并先后有十余个省内外兄弟单位到红果司法所参观学习,他总结出的“做好一次谈话,抓好两个培训,落实三类帮扶、严格四项制度、做到五种走访”的“12345”工作法也被省内外多家兄弟单位借鉴和推广。

2016年6月,杨清江调到司法局社矫科工作,年近五旬的他在负责社矫科的工作期间,出色地完成了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业务,还顺利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特赦工作任务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在今年《社区矫正法》出台实施后,他又积极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相关培训和学习,及时提请党委政府成立了社区矫正议事机构,规范了社区矫正执行机构名称和业务印章,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理顺了社区矫正业务,确保《社区矫正法》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在干好本职业务工作的同时,杨清江还积极投身到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中,并在扶贫业务两不误双促进的前提下圆满完成了上级安排的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因工作成绩突出,他被盘州市委授予“脱贫攻坚优秀党员”称号。

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上,杨清江尽职尽责,默默奉献,为领导分忧,为群众解难,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由于杨清江在工作上勤勤恳恳,尽心尽职,不求索取,甘于奉献,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充分肯定以及群众的广泛赞扬,并先后受到各级各部门的多次表彰,他曾经所在的司法所也于2019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