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6,40106,HTT,001-2019张志励世世香粉

Q 640106 HTT 宁夏和泰堂中医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 640106 HTT 001 2019 张志励世世香粉 2019 07 04 发布2019 07 10 实施 宁夏和泰堂中医研究院有限公司 发 布 Q 640106 HTT 001 2019 I 前 言 张志励世世香粉是本公司的产品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 使加工企业的组织生产 质量检验 交货验 收有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标准 作为组织生产和贸易交换 的依据 本标准按照GB T 1 1 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宁夏和泰堂中医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张志励 本标准于2019年07月首次发布 Q 640106 HTT 001 2019 1 张志励世世香粉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张志励世世香粉的原材料 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及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和 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苍术 白芷 当归 川芎 甘松香 山奈 霍香 佩兰 安息香 沉香 檀香等中 草药混合炮制而成的张志励世世香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 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 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T 13531 1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pH值的测定 GB 15979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 第7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5年版 消毒技术规范 2002年版 3原材料 3 1张志励世世香粉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工艺及技术文件制造 3 2产品所用中草药应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5 年版 的规定 3 3产品所用其他原料应符合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规定要求 4要求 4 1感官指标 产品的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所示 表 1感官指标 项目要求 形态呈粉状 色泽呈微黄色 Q 640106 HTT 001 2019 2 气味呈规定气味 无异味 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 2理化指标 产品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要求 表 2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 pH 值6 0 9 0 水分 10 4 3微生物指标 产品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微生物指标 项目指标 微生物指标 细菌菌落总数 cuf g 200 真菌菌落总数 cuf g 100 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致病性化脓菌 a 不得检出 a 致病性化脓菌包括绿脓杆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与溶血性链球菌 4 4安全性要求 产品安全性要求应符合表 4 规定要求 表 4安全性要求 项目指标 一次完整皮肤刺激试验无刺激 破损皮肤刺激试验轻度刺激 4 5净含量 产品的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 规定 5试验方法 5 1感官指标 在自然光线下 用目测进行检验 5 2理化指标 5 2 1pH 值 Q 640106 HTT 001 2019 3 按 GB T 13531 1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稀释法 5 2 2水分 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5 年版 规定的方法进行 5 3微生物指标 按 GB 15979 规定的方法进行 5 4安全性要求 按 消毒技术规范 2002 年版 规定的方法进行 5 5净含量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 6检验规则 6 1检验分类 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 2出厂检验 6 2 1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 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 6 2 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 水分的所有项目 6 2 3以同一工艺 同一原辅材料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组批 6 2 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 6 2 4 1抽样方法 以整批产品的包装袋数作为总体的物料的单元数 固体或散装产品采样按 GB T 6679 的规定执行 6 2 4 2抽样数量 固体产品从选取的包装袋中 用采样器斜插至袋深 3 4 处采样 每批产品采样总量不得少于 1 kg 将采取的样品混匀后 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具有磨口的广口瓶或聚乙烯瓶中 密封贴上标签 并注明商 品责任单位名称 产品名称 批号 采样日期和采样者姓名 一瓶供检验用 另一瓶密封保存两个月 以备查用 6 2 5判定规则 采用 GB T 8170 中 修约值比较法 6 3型式检验 6 3 1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亦须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Q 640106 HTT 001 2019 4 b 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查时 6 3 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 6 3 3型式检验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抽取数量应满足检验要求 6 3 4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 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袋中采样检验 复检结果即 使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 则判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7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 7 1标志 7 1 1销售包装上应至少标有以下项目 a 产品名称 b 商品责任单位名称及地址 c 产品净含量 d 产品出厂日期 限用日期 及保质期 e 执行标准号 f 产品合格标识 7 1 2包装箱上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 GB T 191 的规定选择使用 7 1 3标志 若有 应清晰 牢固 不应因运输条件和自然条件而褪色 变色 脱落 7 2包装 7 2 1包装好的产品应放在干燥 防尘 防潮的包装箱内 防止贮运途中磕碰 7 2 2产品包装牢固的 并有防尘 防震等措施 7 3运输 产品运输时应轻拿轻放 严禁抛掷 翻滚和踩踏 运输过程中应谨防受潮 挤压及雨淋 7 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 阴凉 干燥 清洁的仓库内 仓库内不允许有腐蚀性化学物品及气体存在 8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 在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 产品自生产之日起 保质期为 3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