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行政许可项目表精品

行政许可项目表 项目名称 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许可 项目编号 1 受理单位 海事管理机构 联系地址 济南市千佛山西路10号 邮编 250014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 办理条件 1、拖轮适航、船员适任 2、水上拖带大型设施或移动式平台经拖航检验合格 3、拖带方案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4、拖带计划、拖带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满足拟航经水域通航环境和通航安全的要求 5、代理人具备相应的代理资格 数量 无数量限制 申请材料 1、载运或拖带超吃水、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申请书(一式二份) 2、船检机构为载运或拖带超吃水、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的船舶或拖轮出具的适航、适拖证明 3、拖轮及超吃水、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的技术资料 4、载运或拖带方案、安全保障措施 5、船舶证书、船员适任证书 6、专家评审意见(必要时) 7、委托书(代理人申请时) 8、航行警(通)告发布申请 9、专项护航申请(必要时) 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书上签注;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许可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海事管理机构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温洪锶 联系电话 85693423 Email 行政许可项目表 项目名称 通航水域使用岸线的安全性许可 项目编号 2 受理单位 海事管理机构 联系地址 济南市千佛山西路10号 邮编 250014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办理条件 1、工程项目建议书在报送相关部门的同时,业已征求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 2、符合通航安全规范的要求 3、工程项目符合水域规划要求 4、工程项目在进行工程预可行性研究,业经通航环境安全技术专家评估;

数量 根据规划建设需要,有数量限制 申请材料 1、通航水域使用岸线申请书 2、通航环境安全评估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3、项目建议书 3、当地规划主管部门规划用地通知书 4、设计单位、论证单位资质认证文书 5、有关技术资料和图纸及有关审查会议纪要等有关资料 6、委托书(代理人申请时) 办理程序 1、申请书形式审查及形式审查结果告知;

2、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审查,必要时到现场核实;

3、行政许可审查决定及审查结果告知;

4、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许可证件;
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许可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海事管理机构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温洪锶 联系电话 85693423 Email 行政许可项目表 项目名称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许可 项目编号 3 受理单位 海事管理机构 联系地址 济南市千佛山西路10号 邮编 250014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 办理条件 1、已获得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准 2、施工作业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代理人具备相应的代理资格 3、建设单位与施工作业单位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4、施工作业船舶、浮动设施具备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条件 5、与施工作业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齐全、有效,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6、施工作业及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满足通航安全和通航环境的要求 数量 无数量限制 申请材料 1、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审核申请书一式二份 2、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准文件 3、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 4、施工方案、安全及防污染措施计划书 5、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 6、施工作业单位的资质认证文书。施工作业单位是法人的,还应提供其法人资格证明文书或法人委托书 7、船舶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 8、通航环境安全评估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必要时) 9、委托书(代理人申请时) 10、航行警(通)告发布申请(必要时) 11、专项维护申请(必要时) 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核发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必要时发布航行通(警)告,进行专项维护;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许可时限 自接到报告后20日内作出是否同意作业的决定。

收费标准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工本费10元 办理机构 海事管理机构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温洪锶 联系电话 85693423 Email 行政许可项目表 项目名称 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 项目编号 4 受理单位 海事管理机构 联系地址 济南市千佛山西路10号 邮编 250014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打捞沉船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1、施工作业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代理人具备相应的代理资格 2、建设单位与施工作业单位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3、施工作业船舶、浮动设施具备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条件 4、施工作业符合通航安全和防污染要求 数量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有数量限制 申请材料 1、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审核申请书(一式二份) 2、施工作业单位的资质认证文书、代理人提交代理委托书 3、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 4、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保险文书或财务担保证明(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取得的) 5、安全及防污染措施计划书 6、施工船舶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 7、沉船所有权证书或相关证明 8、专家评审意见(必要时) 9、委托书(代理人申请时) 10、航行警(通)告发布申请(必要时) 11、专项维护申请(必要时) 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核发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必要时发布航行(通警)告,进行专项维护;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许可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工本费10元 办理机构 海事管理机构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温洪锶 联系电话 85693423 Email 行政许可项目表 项目名称 禁航区划定审批 项目编号 5 受理单位 海事管理机构 联系地址 济南市千佛山西路10号 邮编 250014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办理条件 1、确有禁航的事实理由 2、因进行相关作业或活动需要设置禁航区的,作业或活动经 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3、经专家评审论证(必要时) 4、代理人具备相应的代理资格 数量 无数量限制 申请材料 1、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区划定申请书 2、主管部门关于作业或活动的批准文件(必要时) 3、禁航事实理由、时间、水域、活动内容 4、作业或活动方案(进行作业或活动时) 5、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6、专家评审意见(必要时) 7、委托书(代理人申请时) 8、航行警(通)告发布申请 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予以行文批复;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许可时限 许可机关自收到材料起20个工作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海事管理机构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温洪锶 联系电话 85693423 Email 行政许可项目表 项目名称 航道(路)划定审批 项目编号 6 受理单位 海事管理机构 联系地址 济南市千佛山西路10号 邮编 250014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办理条件 1、设置航道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2、满足通航安全和通航环境要求 3、代理人具备相应的代理资格 数量 无数量限制 申请材料 1、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区划定申请书 2、有关主管部门关于航道设置的批复 3、设置航道的有关技术资料 4、通航安全和通航环境评估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5、航行警(通)告发布申请 6、委托书(代理人申请时) 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予以行文批复;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许可时限 许可机关自收到材料起20个工作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海事管理机构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温洪锶 联系电话 85693423 Email 行政许可项目表 项目名称 交通管制区划定审批 项目编号 7 受理单位 海事管理机构 联系地址 济南市千佛山西路10号 邮编 250014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办理条件 1、确有设置交通管制区的事实理由 2、因进行相关作业或活动需要设置交通管制区的的,作业或活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3、满足通航安全和通航环境要求 4、代理人具备相应的代理资格 数量 无数量限制 申请材料 1、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区划定申请书 2、有关主管部门关于作业或活动的的批准文件(必要时) 3、设置交通管制区的事实理由、时间、水域、活动内容 4、作业或活动方案(进行作业或活动时) 5、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6、专家评审意见(必要时) 7、航行警(通)告发布申请 8、委托书(代理人申请时) 办理程序 许可机关自收到材料起20个工作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海事管理机构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温洪锶 联系电话 85693423 Email 行政许可项目表 项目名称 锚地划定审批 项目编号 8 受理单位 海事管理机构 联系地址 济南市千佛山西路10号 邮编 250014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办理条件 11、锚地水域使用已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2、锚地设置、选址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3、满足通航安全和通航环境要求 4、代理人具备相应的代理资格 数量 有适当的数量限制。

申请材料 1、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