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挂靠协议书(律师修正版)

精品文档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聘用协议书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 讯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 讯 地址 邮政编码 QQ 邮箱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QQ 邮箱 因甲方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聘用乙方担任甲方客户兼职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客户注册乙方为兼职的系统集成项目经理,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一、聘用期限壹年(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即协议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聘用待遇实行年薪制度,年薪为人民币 元整。

三、协议签订 1、 本协议经双方审核确认后,甲方打印一式两份,法人代表签名,加盖甲方公章后,连同加盖甲方公章的甲方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和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一并快递给乙方,甲方快递后应立即电话或QQ通知乙方收取。

2、 乙方在收到的两份协议上签名并签署当日日期后,将其中一份协议连同收据上所列相关证件复印件等材料一并快递给甲方,乙方快递后应立即电话或QQ通知甲方收取。甲方收到协议和证件复印件等材料后,应立即电话或QQ通知乙方已经收到,协议签订完成。

3、 甲方在协议签订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乙方账户见“四、项目经理申报”),支付给乙方本协议期兼职薪资的40,即人民币 元整。

四、项目经理申报 1、 甲方准备申报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将相关证件复印件(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乙方一寸彩色相片3张(可以用电子版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代替)快递给甲方,乙方快递后应立即电话或QQ通知甲方收取。甲方收到相关证件原件后,应立即电话和邮件告知乙方,乙方应对邮件予以回复。

2、 乙方的项目经理资质在“电子工程建设信息网站”上(http//)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期兼职薪资剩余的全部薪资,即人民币 元整。

乙方账户信息为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五、协议签订和项目经理申报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1、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证件材料真实、有效,乙方须配合甲方申报过程中的证件核对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如材料不真实)导致无法注册成功项目经理,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应全部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甲方在收到款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所有证件复印件。

2、 由甲方(客户)负责为乙方购买申报项目经理所必需的社会统筹保险。

3、 甲方承担资质证书注册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及聘期内乙方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的相关费用(申请系统集成分会会员资格)。

4、 聘用期内,应甲方企业资质申报、升级或资质年检需要,乙方应配合来甲方公司,来往差旅费(交通费/餐费/住宿费)、误工费均由甲方承担,并在乙方返回前予以结清(来往交通工具为折扣飞机或火车,市内交通工具为出租车,住宿标准为汉庭或7天连锁或如家等标房。所有费用均需有正规票据),误工费为每日人民币叁佰元整,其余费用采用“实报实销”的方式。

5、 此过程双方所需的邮寄费用由甲方另行单独承担。

六、聘用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1、 申报成功的项目经理证书归乙方所有,由甲方领取并支付相应的证书费,由甲方保管。因甲方原因(如违规等)导致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丢失、损毁、吊注销,由甲方负责补办证书,但协议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因补办证书还未收到而影响乙方按时办理转注手续的,每拖延一天,甲方按乙方协议期聘用金额按日折算的3倍向乙方支付延迟补偿金,至资质证书正式迁出为止,在半年内无法补办的,由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人民币伍万元整。

2、 乙方的项目经理仅用于甲方企业资质申报、年检或资质升级使用,不用于参加工程招投标也不用于承接工程项目,不以乙方名义在工程项目中签字,若甲方违规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乙方对甲方违约使用乙方证书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3、 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资质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人民币叁万元作为承担的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甲方按协议约定期限及时准额向乙方支付费用,如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聘用薪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每日按聘用薪资总额按日折算的3倍计算(即每日滞纳金=3*聘用薪资总额/365)。

5、 甲方对于涉及到乙方的个人信息等具有保密的义务。

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再委托除甲方以外的单位注册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

7、 乙方对于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

8、 乙方不承担甲方任何工作责任。

七、解除协议或续签 1、 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协议的,如不损害甲方的直接经济利益,双方协商解约,甲方按照协定给予办理解除协议手续,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未到期费用(即合同期薪资金额按月折算);
如甲方不同意,乙方单方面解约,乙方退回甲方已付款,并承担对应协议违约金(即合同期薪资金额的30);
如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协议的,则乙方不需支付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甲方承担对应协议违约金(即合同期薪资金额的30)。

2、 续约或解约应在协议期结束前叁个月内提前确定,如需续签,双方应另行签订协议。

3、 提前解约或协议期满后不再续约的,甲方须协助乙方在协议期结束前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资质证书转移手续,不得以任何原因阻碍乙方转出注册资质关系。否则,从解约期或协议期满后20个工作日起,每拖延一天,甲方按该协议的聘用金额按日折算的3倍向乙方支付延迟补偿金。若在解约或聘用期满后45个工作日后还没成功转出注册资质的,则甲方向乙方赔偿人民币叁万元整,并继续按日支付延迟补偿金,至注册证书正式迁出为止。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迁出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4、 协议期满后不再续约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解聘证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变更申请表(V4.0)、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等转注手续。

八、甲乙双方地址、通信电话等联系方式若有变动时,应须及时(不超过一周)通知对方。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且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尚不能解决争议时,双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空白┄┄┄┄┄┄┄┄┄┄┄┄┄┄┄┄┄┄┄┄┄┄┄┄┄┄┄┄┄┄ -可编辑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