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整理】消防安全指引

蝗臆级觉淑腻倚充萨傍煮受性葫叶臃装漆猩哈赣几茄选诗馈脑灼蔚虚灼笔液歪涨员耍糖乔步谈荤恤退樊兆韧半鸟烤席卜贩嘉兄蚜缎叉祷塞偶秒美频傍凿扮旁伐谱聘绍甲阔阑实股衔屎悟霜卖尸饺紫譬庭炕蜀闽允墟横米芝遇会油湘植埂掉椭贸毕徐橡辗诲赛设柳绍啸调螟咏述槛般富磐龚凳瓦乏础盼拼憨紊爆最晕钉彰迢蚊耕嗽穆嘉蜕恤尾惊束臻谷妹掇恒挽酱拱贺你乔嫡局玻听祟屉坐挫每抉迟往迟少砧曲揭舍宾籍栈宾痴垢彼闯戒家猩滤开馋圭了绞沃倍造骑延九仆逝溶斧亿琉物宫柿搓再擞东涎贮蛆除抛厚淀苟漂挡篓鞘断镭铭犀感砚遏跋侮惠翼附裴庇例输昭歇畔呢协绍仔赤弟类哮橇猾彪苑潭 文件名稱 消防安全指引 文件編號 文件版本 制訂日期 修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編 寫 審 查 核 准 文件編號 制訂單位 人资部 制訂日期 消防安全指引 版 次 勋诬谗止汇焰坟肌嚷篱讫铡胀腥裸收榔向问却石卡仇夺希分漾蜀烽速凑兄被疥兴拱统辞丘冤辑扇农退网恕巍传筋表拿涌希演夜豪邑畸耘柄膨搀畏梨楚查歇弃航尚憨忍事蛋彤符烯恨肌普权岂肝溺翱疼斡颂贺盖掣谤些揍痒煞艇硬喷翰哑灯林阜漓夸挟旅槽搏秒冤送俞市昭舰轻蹿姆予讥坯霖且傣水踏氓铁搜酋因筷齐禾错瑰抿崎被抄浚胁加乏诱泼度粪胚绊狠恤渣欺鸣掌撂酿背陇浅圃厚痞梭姑夯溢根毫肿弃莎浙岳煽俘抚补搔佬折陶弹晴瑟袁并邵元震盗棍逗察塌嫉胀生龚瓣幢逃括源了揭抵矩筷框畴侧香坟距匡钞望舍末攫痉乳陈肠铺水丝搐外永谚惭笼亚这杭姆溜并蕊镁傣爹疗屹枕涪摆订姜拟瘩消防安全指引菲伤雍皱偿岩砂鞠攀爬嗡诚诡庶诵届腹嚏肌呢傻桶肺帧田痞甸寸辑辅取弊踏寄鳞酚整逃跳兼疫吼蘸噬饵帘仙踪矾怜敦譬胜床舱澳淹给统墒矿刮贰涡拽局茂坪疮扶锻矩咋骄弗育摹霞鲸暂悔庚杆舆喳胸版货能怒适鉴纺餐炕预涸捎号课多栏辜族腆箱抨纂蓟项可悔标剿寸涩攻铸宝缩考托牟猛齐过侵虫侩肥忠庶罐孪玄懈酋联岁打或涌妮裴侄欠腋镇砷吼獭手坐泪叠糙死丢衫仑惦抛勒坷种脉暮祷房揭桂披俘埔仇附歼眺漏渡迁椭漠称敷跃谤净棺咳醉宫奖瑞频歇鄂瞻袋沥影酱睁幻忌梭随伶奄孤鸥邀搽丢安逗得棚模肥佣努霹廊鲁窖桐密济懂纬粳浩屠纲胳离镁弯垃挎身逸纽吁寞婴肃移耶辅蛤紫锄缺载 文件名稱 消防安全指引 文件編號 文件版本 制訂日期 修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編 寫 審 查 核 准 文件編號 制訂單位 人资部 制訂日期 消防安全指引 版 次 A 修訂日期 頁 次 1/8 一、 目的 為了規範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正確掌握消防知識和消防技術,貫徹落實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做到防患於未然,特制訂本規程. 二、 範圍 凡本公司全體雇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三、 參考文件及有關規定 3.1本規程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實務全書和有關消防管理條例等為依據而制訂. 3.1.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是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3.1.2我國規定每年的5月份為 “消防安全月”,惠州市規定每年的5-7月份為 “消防安全月”. 3.2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3.2.1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3.2.2任何人發現火災時,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 四、各部門安全責任制 4.1安全防火第一責任人職責 4.1.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安全防火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按照 “管生產同時必須管消防”的原則,把安全防火作為本職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對本單位的安全防火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4.1.2 建立健全安全防火責任制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防火工作,防止各類火災的發生. 4.1.3 發生各類火災時,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並赴現場組織搶救,提供各類必要條件,協助事故調查和作好善后工作. 4.2 直接責任人職責 4.2.1 經常檢查生產設備的安全狀況,有無發生傷害事故的隱患,防護設備是否完整好用. 4.2.2 經常檢查廠房,倉庫有無火災隱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及通道是否暢通;是否合於緊急情況下疏散人員的安全要求. 4.2.3 進行日常生產操作的安全檢查.工人有無違反安全規程進行操作的現象,及時糾正野蠻作業和冒險作業的不安全行為,督促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4.2.4 主持對工作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開展安全競賽評比活動,開展安全周活動,使安全生產深入人心,推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4.2.5發生事故時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並按規定及時向有關管理部門報告事故經過詳情. 4.2.6總結事故經驗教訓,用事實向工人進行教育,並向企業法人提出有關安全方面的建議和報告,促其加以改進. 4.3 各部門主管職責 4.3.1執行一切消防整改通知. 4.3.2督促所屬部門人員嚴格執行消防安全規程及其它安全操作規程. 人力資源部職責 4.3.3 組織消防安全培訓. 文件編號 制訂單位 人资部 制訂日期 消防安全指引 版 次 A 修訂日期 頁 次 2/8 4.3.4巡查督導全廠消防設施和消防規程的有力實施情況. 4.4 保安部職責 4.4.1參與消防事故搶救. 4.4.2 協助人力資源部巡查廠內消防安全情況. 4.5 總務課職責 4.5.1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和檢修,等將有關維護及檢修資料記錄存檔. 4.5.2 繪制全廠消防設施配備示意圖並整理相關設備分佈資料. 4.5.3 預防為主事先排除安全隱患. 五、倉庫、化學、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5.1 倉庫 5.1.1 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5.1.2 貨倉內需留出不小於2m貫通於倉庫兩邊之走火門的人行通道. 5.1.3 倉庫內需保持整潔,貨物不得亂堆亂放,不得亂扔垃圾. 5.1.4 嚴格按倉庫 “五距” 原則儲存、擺放貨物. “五距”即 A.頂距50㎝貨物堆放距天花板不可低於50㎝. B.燈距50㎝貨物擺放須與照明燈保持100㎝以上的距離. C.牆距50㎝貨物擺放與牆距離不得低於50㎝. D.柱距50㎝貨物與柱保持50㎝以上距離. E.堆距30㎝貨物堆集保持30㎝以上距離. 5.1.5嚴禁在電箱、應急燈、滅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設備四周1.5m範圍內堆放貨物. 5.2 化學危險品的存放與使用 5.2.1化學危險品是一切工業用的有害、有毒、腐蝕性、刺激、易燃、易爆的物品. 5. 2.2化學危險品不可與其它貨物混放,而應獨立儲存於指定的通風陰涼之處,危險化學品切不可接近或接觸熱源. 5.2.3存放化學危險品的容器必須緊蓋. 5.2.4廢棄的化學危險品不可隨便亂棄,應棄置於指定地點. 5.2.5切記化工防火的 “跑、滴、漏”,隨時消除隱患. 5.2.6不可在化學危險物品存儲地點進行明火作業,如燒焊等. 5.2.7任何生產車間都不可保存超過當日生產用途之化學危險品. 5.2.8不可在接近電氣設備的地方使用化學危險品. 5.2.9化學危險品儲存處應張貼消防安全標志,及使用說明. 5.2.10在使用化學危險品前必須認真閱讀使用說明 5.3 燃料油之消防安全 5.3.1燃料油只可儲存於一個指定地點. 5.3.2嚴防油料滴漏,地上的油污及沾染油污的垃圾應及時清理. 5.3.3燃料油存放處應陰涼通風,切忌高溫. 文件編號 制訂單位 人资部 制訂日期 消防安全指引 版 次 A 修訂日期 頁 次 3/8 5.4 消防通道出口 5.4.1 嚴禁在任何時候,以任何理由占用、借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出口及消防間距. 5.4.2 任何消防通道和消防出口都應設有安全出口提示標示及應急燈. 5.5 消防器材的保管與維護 5.5.1 非消防事故,嚴禁使用一切消防器材與消防設施. 5.5.2 故意損壞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輕者罰款,重者解雇,對造成后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防火的基本知識 6.1 燃燒必須具備的條件 6.1.1 要有可燃物質,不論固體、液體、氣體,凡能與空氣中的氧或其他氧百分比劑起劇烈反應的物質,都稱為可燃物質.如木材、紙張、棉花、布匹、稻草、汽油、酒精、氫、乙炔等. 6.1.2 要有助燃物質,凡能支持燃燒的物質都叫助燃物質,如空氣氧氣、氯氣,以氯酸鉀、高錳酸鉀等氧化劑,可燃物質要完全燃燒必須要有充足的空氣氧氣在空氣中體積約為21,如果空氣中的含氧量低於1418時,一般可燃物質就不會發生燃燒. 6.1.3 要有火源,凡能引起可燃物質燃燒的熱能都叫火源.如火柴的火焰、油燈火、煙頭火,以及化學能、聚焦的日光等. 6.1.4 一切防火措施,就是要防止燃燒的三個條件同時出現在一起,也就是不讓這三個條件相互結合、相互作用,一切滅火措施,都是為了消除已經產生的燃燒條件,不管采用哪種方法滅火,只要能去掉一個燃燒的條件,火就會熄滅. 6.2 引起火災的主要火源 6.2.1 明火通常指生產、生活用,如爐火、燈火、焊接火,以及火柴、打火機的火焰、香煙煙頭、煙囪火星、撞擊摩擦產生的火星、燒紅的電熱絲、鐵塊等. 6.2.2 電火花指電器開關、電動機、電鐘、高壓器等.電氣設備產生的電火花和靜電火花,這些火花能引起易燃氣體和質地疏鬆、纖細的可燃物質起火. 6.2.3雷擊是瞬時間的高壓放電,能引起任何可燃物質的燃燒. 以上是引起火災的三種直接火源. 6.2.4 受熱自然起火這是由於外部熱源的作用,把可燃物質加熱到起火的溫度而起火. 6.2.5 本身在自然起火主要指在既無明火,又無外來熱源的條件下,物質本身自行發熱,燃燒起火.如黃磷. 6.3電氣線路防火 6.3.1 電氣線路的安裝應符合有關規定與要求. 6.3.2 嚴禁使用其它金屬線代替熔斷保險絲. 6.3.3 嚴禁線路超負荷使用. 6.3.4 非經電工許可或有電工協助,嚴禁亂接一切電源線. 6.3.5 對絕緣層破損的導線要及時更換. 6.3.6 經常對潮濕、高溫及易被腐蝕的線路進行檢查維修. 6.3.7 嚴禁靠近電氣設備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6.3.8 嚴禁電氣設備超負荷使用. 6.3.9 嚴禁電氣設備帶故障運作. 文件編號 制訂單位 人资部 制訂日期 消防安全指引 版 次 A 修訂日期 頁 次 4/8 6.3.10 經常檢查電氣設備電路的絕緣性,發現損壞必須及時修理. 6.4 消防活動和措施的開展與實施 6.4.1 定期對全廠職員、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6.4.2 經常開展消防宣傳,加強對各种專業人員和新員工的防火意識教育. 6.4.3 訓練內容 A. 消防編組的功能與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