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适应金融市场完全开放策略建议.

我国商业银行适应金融市场完全开放策略建议 一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体制,建立审慎的、制度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 商业改革是我国体系改革的关键环节,根据商业银行治理结构优化的目标取向和当前面临的障碍,实现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优化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明晰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应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一是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对称原则。治理结构优化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商业银行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合理配置问题,只有坚持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对称,才能有效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二是公平性原则。主要是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如果他们的权利受到损害,应有机会得到有效补偿;
同时,银行治理结构的框架应确认公司利益相关者债权人、雇员、客户等的合法权益。三是透明度原则。一个强有力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对银行进行监督的典型特征,是人具有行使表决权能力的关键。信息披露也是影响银行行为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有力工具。良好的公司治理要求在信息披露中采用高质量会计标准和可靠的信息,以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四是风险控制体系的不可替代性原则,即不以治理结构优化替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要防止将治理结构优化作用夸大的倾向,那种认为“一股就灵”、银行上市就会自动走上持续发展道路的认识是极其错误的。事实上,无论是英国巴林银行的倒闭还是美国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银行倒闭潮都是在商业银行具有良好治理结构背景下发生的。

2、实施商业银行硬预算约束,明确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的目标。渐进式改革、增量型改革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重要特征,目前已经进入到攻坚阶段,只有硬化商业银行预算,完善产权制度改革,减少外部的非市场手段支持,才能从根本上改善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进而重造商业银行的信用基础。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应在股份制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经营管理层的责任和义务,配套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治理机制;
另一方面,加速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民营化进程,让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尽快退出商业银行,减少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与中央银行的博弈机会,通过解决商业银行产权问题来建立合理的治理结构,恢复商业银行的企业信用基础。总之,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地方性商业银行或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只有借助民营化进程,实施“国退民进”的改革,才能从出资人的源头解决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优化问题。

2、根据巴塞尔委员会关于商业银行治理准则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巴塞尔银行业监管委员会1999年发布了加强银行组织的公司治理,从银行价值取向、战略目标、责权划分、管理者相互关系、内控体系、特殊风险监控、激励机制和信息透明等八个方面阐述了良好的银行公司治理机制应具备的要素。根据这些原则,结合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治理实践,当前完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应着重突出三个方面一是完善规范组织架构,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改变经营管理层权力过份集中的现状。二是建立董事会下属的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商业银行治理中的关键作用。基本途径有两种一是引进外部非执行独立董事以增强董事会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并建立独立董事评价制度。二是设立专门委员会。从目前的实际看,独立董事受到供给源、声誉机制缺乏的制约,将难以充分发挥作用。而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将大于独立董事的作用,主要包括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将使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层的领导和监督具体化,真正发挥董事会在商业银行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三是优化对银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防止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错位。由于银行高级经营管理层事实上拥有对商业银行资源的投票权、支配权和决策权,他们是否会积极运用本身的经营管理才能“企业家精神”为银行创造利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银行或者银行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状况。因此,必须以适当的形式如相对较高水平的与业绩挂钩的奖金、认股权等等给予这些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以一定的剩余索取权。同时,加大对经营结果的监控、考察和评估,促使这些拥有事实上投票权的人员对投票后果承担一定的责任如风险金等方式,从而抑制“廉价投票权”的广泛存在对银行经营效率的侵蚀。

3、以优化董事会的运行机制为突破口完善治理机制,力求治理结构优化效用最大化。首先要规范股东大会的运行机制,防止“一股独大”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通过进一步明确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运作程序等措施,充分发挥股东大会作为商业银行最高权力机构在治理结构中的作用。重点要建立和规范董事会的运行机制,这是提高治理机制的关键环节。一是要规范董事会成员的构成和选聘程序,确保专家治理和适当的规模;
二是要保持董事会的独立性(美国花旗集团董事会的17名董事中有13人来自外部,美国十大投资银行的董事会中外部董事占68.4)。董事会某些方面的决策,特别是涉及到对经营班子的考核评价、奖惩、薪酬政策等方面均主要由独立董事做出决定。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制定的“董事会批准与监控指引”,规定了贷款和或有负债审查程序、一定数额以上的投资、资产负债管理、管理、增资计划和财务预算等需董事会批准,衍生金融工具、利率风险和货币风险敞口的管理、审计方案、内部控制等事项需事后向董事会报告;
三是要明确董事会的职责,设立执行董事,并建立独立的评价机制。可以由监事会聘请管理咨询公司对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进行绩效评估,并由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并向董事会反馈结果;
四是提供董事所需要的信息,以利于决策;
五是董事会应就对银行经营管理层的监督和激励形成定期评估的机制,并至少要满足几个通用的标准第一,至少要每年评估一次;
第二,评估需要分析银行的年度以及长远表现,并且与竞争者进行横向比较;
第三,必须通过行长个人目标和银行目标来判断其业绩的优劣;
第四,行长必须对自己的业绩表现作出自我评价;
第五,行长必须与外部董事直接沟通并能够有机会表达自己的反应。

4、改革银行业的外部,提高外部治理效率。外部治理是优化商业银行内部治理必不可少的方面,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大力发展竞争性的产品市场,即大力发展直接融资。通过资本市场产生的替代效应,促使商业银行自觉改善内部治理;
二是建立并实施商业银行的退出机制,加大行业开放程度,鼓励行业兼并,通过增加商业银行生存压力来促进治理结构优化,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三是大力推进商业银行的上市进程,发挥资本市场对于治理结构优化的促进作用。商业银行上市有利于加速商业银行发展,借助外部力量改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和机制。目前世界排名前50名的大银行除我国的三大国有银行外(建行已于2005年10月上市)均为上市银行,表明商业银行上市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由之路。四是加强外部监管。以与国际接轨的监管要求对国内商业银行实行评级、并大力推行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引导公众和存款人关注商业银行的信用状况,强化债权人约束,进而促进商业银行自觉优化治理结构。五是大力培育银行家市场,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层的人员流动创造条件。

5、配套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和内部控制机制,从而在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之上建立全方位的风险管理框架。商业银行作为经营风险的专业机构,治理结构的优化与完善只是为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创造了一个较好的基础,要真正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还需要商业银行配套进行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和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