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生毕业生自我鉴定【2018年河南省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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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省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考试成绩查询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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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分方式:考生只需在查询入口中输入准考证号、姓名即可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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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15年开始,通过6年时间,特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15300人到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工作。其中,县级医疗机构研究生300人、本科生3800人,乡镇卫生院本科生1200人、专科生10000人,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乡镇卫生院根据公共卫生人才需求,可适当招录预防医学专业毕业生。2015年计划招聘2600人(含中医),其中县级医疗机构研究生50人、本科生650人,乡镇卫生院本科生200人、专科生1700人。

 

 二、人员招聘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有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制订当地考试考察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1.提出需求。每年5月底前(2015年为8月底前),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订当地招聘计划,经省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汇总后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直管县(市)直接上报。

 

 2.确定计划。省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地招聘需求,结合全省整体情况,确定各地年度招聘计划并向各地反馈。

 

 3.发布公告。每年6月底前(2015年为9月20日前),由省卫生计生委制定全省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和新闻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全省招聘名额、资格条件、招聘程序、笔试时间等信息。随后由市、县制定当地招聘方案并发布配套招聘公告,公布当地招聘名额、岗位设置、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安排等事宜。

 

 4.报名与资格审查。由各地负责组织实施。

 

 5.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命题、印制试卷、阅卷、确定全省统一考试时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笔试考试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组织实施,面试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市辖县组织实施。在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暳60%+面试成绩暳40%。笔试统一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2015年为10月底前)。面试时间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市辖县具体确定。

 

 6.体检与考察、公示。由各地负责组织实施。

 

 7.签订合同。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及时安排上岗。

 

 8.结果备案。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卫生计生部门对当地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同级编制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共同盖章后,于每年12月底前上报至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三、保障措施 (一)由省级财政对特招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

 

 (二)对于医学专业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不再参加笔试,直接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对于特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服务期满并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单位编制内有空缺岗位时,要优先用于特招毕业生。

 

 (四)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人员,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政策,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五)对于服务期间未入编人员,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六)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本科毕业生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七)各地要结合实际,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进人、用人、留人的政策措施,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专科生提供必要的周转房等基本生活保障。

 

 (八)笔试命题、试卷印制和阅卷等费用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试卷运输和保存、笔试、面试的组织实施等费用由市、县级财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