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出台【江苏宜兴二项公积金新政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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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一 租房户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每人每年最高可提取9000元
实施时间:本月22日起
办理条件:
职工在宜兴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职工及配偶未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且名下无还贷记录。

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办理时间;
2、授权中心向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查询职工家庭住房情况;
3、核查通过后,在约定时间至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所需材料:
1、公积金提取申请单
2、身份证原件
3、户口簿或结婚证
4、银行借记卡

注意:至于租房合同与发票要不要带的问题,小编也为大伙打听清楚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租房合同与租房发票,直接在窗口办理,租住商品住房则无需提供租房合同与发票,须网上申请,由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分中心核查后办理。

提取额度: 一年可办理一次,目前每人最高可提取9000元/年。

新政二 实现异地贷款,可用于本市购房
实施时间:2016年1月1日起
办理条件: 宜兴市户籍的职工,在无锡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需持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至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分中心申请。如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则均需提供该证明。
2、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分中心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将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申请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相关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注意事项:
1、若申请人在异地有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本市将被视为二次公积金贷款。
2、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想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需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开通异地贷款业务,之后由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分中心配合出具相关“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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