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业销售合伙经营协议书

纸业合伙经营协议书 合伙人 甲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居住地 现居住地 合伙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居住地 现居住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经营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合伙经营的项目名称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平方。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第三条 合伙期限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

2. 甲方 (姓名)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股份比例50 3. 乙方 (姓名)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股份比例50 4.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五条 合伙负责人的义务和权利 本合伙企业由甲方 (姓名)负责办理工商登记。甲方为该企业的营运负责人。

合伙负责人(营运负责人)的具体义务和权利如下 1. 决定公司 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 制订公司 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 制订公司 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 决定公司 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5. 聘任 经理、财务负责人、业务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6. 制定公司 的基本管理制度;

7.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8.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第五条 其他合伙人的义务和权利 1. 组织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2. 拟定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 提请聘任公司 经理、财务负责人;

4. 聘任库房管理负责人;

5. 检查公司财务;

6.对负责人和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7. 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8. 义务协助公司处理外界纠纷、复杂账务。

第七条 增加出资与债务承担 1. 增加出资 本合伙企业如需增加出资,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出资。

2. 债务承担 本合伙企业内外债务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负担。

3. 任何一方增加出资或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提交该份额资金。

第八条 盈余分配及营运负责人的薪资报酬 1. 每季度拿出净利润80按比例分配。其余20作为该公司 的运作资金。(除去前后季度的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 2.经甲乙双方同意,在每次盈余分配时,不参与经营的一方合伙人让出自己所占股份的28.6(合总股份的14),奖励给负责经营的股东。即甲方领取该次盈余的65,乙方领取该次盈余的35。

3. 营运负责人按每月 人民币的标准领取工资。

4. 特殊情况下,合伙人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时,报酬按本企业的财务制度执行。

第九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 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另一方合伙人并经其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一方合伙人有权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3.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该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十条 合伙人禁止事项 1.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偿赔;

2.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双方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5. 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本合伙单位的货物及流动资金。

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3. 合伙事务已经完成或无法完成;

4.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二条 合伙终止后的清算 1. 即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 清算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买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价款参与分配。

3. 清算后如果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当地法院。

第十五条 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 (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乙方) (签字或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