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形而上”与“形而下”_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

  近读李敖,一段风趣且富哲理的文字引我咀嚼――“坐牢时,你的形而上与形而下是一起坐的,除了风化罪,十九都是形而上惹祸,形而下遭殃。”细一想,确实的,莫说李敖当初的牢狱之苦是因了他追求自由、抨击独裁的思想形而上生祸,就是那些令人鄙夷的贪官们吧,不也是思想道德的形而上出了轨,酿出吞噬民脂民膏的种种恶果,才落得狱中身体的形而下受熬煎吗?甚至连李敖说的风化罪,表面看是身体的形而下惹祸端,但若顺藤摸瓜,最后不还得归因于当事人形而上的淫乱意识滥觞?当然,形而下也不是全然被动,也会反作用于形而上的,要不怎么贪官们都法院一判泪流满面,监狱一蹲悔过自新呢!然而这在“上”与“下”的辩证关系中,已是又一层面的问题了。
  一个正常的社会,贪官污吏由于形而上的龌龊而被迫形而下遭受牢囚报应再正常不过,但如果因了形而上的追求真理而导致囹圄之灾(像台湾的李敖),如果把人们形而上的不同思想、不同见解作为罗织罪名,甚至打入囚牢的依据(像极“左”时期盛行于大陆的大量牢狱内外的冤假错案),这肯定是政权执掌者的决策出了毛病。这毛病若究其原委,就要追溯到民主政治的“形而上”与“形而下”的辩证渊源上。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易经・系辞》上)民主的“形而上”与“形而下”虽异于上述个人,但“道”与“器”的道理是贯通的。就国家民主而言,我浅陋地以为,其形而上之“道”所涵盖义项大抵包括:社会整体的民主文明程度、民主文化氛围怎样;国家执掌政权官员,尤其政治家官员的民主意识、民主理念如何;广大民众的民主认知水平高低,等等。与此相对应,其形而下则主要包括诸如相应的民主组织、相关的民主制度以及公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具体程序,等等。
  和人的形而上惹祸、形而下遭殃同理,民主形而上之道的走向也决定着形而下之器的性质如何。倘一国家的民主形而上属于科学、进步的,则形而下就会名副其实;倘一国家的民主形而上属于蒙昧、落伍的,则形而下往往名实不副,甚至徒有虚名;倘民主的形而上遭遇专制独裁的意外灾难,经受大挫折、大倒退的,则民主形而下的所谓组织、制度、公民权益程序等就会统统被扭曲、被践踏,这时的形而下的效能不仅无从谈起,甚至极可能变成助纣为虐的东西。
  中国民主政治形而上的先天不足是不争的事实。推翻了封建皇权,孙中山倡导“三民主义”,“五四”呼唤德卜克内西,以知识界志士、仁人为领军的反独裁、反专制,争民主、争自由运动起伏不止,于是民主、自由这些代表人类正义和进步的价值观才越来越被国内各界各层所接受所传播,进而民主形而上之道也便润物无声地得以在中国大地上萌动、升华。
  这方面可圈可点的实例是抗战时期共产党领导下的解放区民主实践。那时,各抗日根据地,尤其陕甘宁边区的民主选举最令人称道。根据选举条例,选举不指派候选人,乡选中每名选民都可提出1位候选人,县选中每10名选民可联合提出候选人。边区政府由边区参议会无记名投票选举。县和边区的参议员由各党派竞选,可通过集会和媒体为自己拉票。选举有票选法,也有豆选法,民众的选举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总之,表现为民主形而下的各选举环节真个是有模有样、有名有实,成为共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