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环境管理)百货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管理)百货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 成都王府井百货有限公司 王府井商城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本) 四川省气象环境评价中心 年 月成都 文 术 评价人员情况 姓 名 从 事 专 业 职 称 上 岗 证 书 号 职 责 文 术 环境影响评价 高 工 岗证字第川-0100 编制报告书 靳小兵 环境影响评价 高 工 岗证字第川-0101 编制报告书 马 涛 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师 岗证字第川-02953 编制报告书 周贵先 环境影响评价 高 工 岗证字第川-03013 报告书审核 1 总论 1.1 项目由来 扩大国内需求是近年来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商品零售作为国民经济的第三产业,其发展对国民经济增长有明显的放大作用。因此,在“扩大内需”的宏观经济政策引导下,第三产业首当其冲地成了新的经济增长点。旅游业是外向型经济,随着我国经济文化的发展,加入WTO,以及西部开发的深入,四川省政府加大对旅游的投入,积极把旅游资源的潜在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制定了以熊猫文化、蜀汉文化、天府风光作为旅游重点内容,联合西南、西北六省发展西南“大概念”旅游的策略规划,制定了旅游资源、旅游客源、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收入和旅游设施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全力打造中国旅游旗舰品牌,将四川发展成为旅游大省。四川旅游业正以迅猛的态势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成为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酒店作为旅游业的附属产业,势必成为支柱产业的中流砥柱。

作为西部开发的桥头堡,中国西部生态屏障中心,成都市已经走上了以成功整治府南河为标志的生态环境与经济和谐发展的健康道路,为投资者创造了一流的投资环境。成都作为酒店业发展的热点,具备了西部政治文化中心、经济商贸重镇、交通通讯枢纽、商务会展热地、丰富旅游资源、消费实力水平、政府扶持政策等良好条件,必将为酒店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上升空间。

成都王府井百货有限公司审时度势 ,抓住这一良好的商机,拟在市中心传统商业区春熙路地区兴建一座西部战略高地上的五星级酒店及集购物(商业)、酒店、餐饮、娱乐、办公、居家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建筑群。该项目由成都市经济委员会、成都市纺织工业局成经技改(92)379号文作了立项批复。该项目分两期实施,该公司分别于1992年9月、1996年6月5日与成都市国土局签定合同购买成都音乐舞剧院(红旗剧场)所属国有土地使用权,新建一座现代化综合商城。

成都王府井商城是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匈牙利埃利克公司和成都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公司合资组建、开发的大型智能化、综合性商贸大厦,商厦占地面积23亩,总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由王府井百货商场、王府井世纪酒店、王府井餐饮娱乐电影城和王府井商务公寓组成,预计总投资 2.829 亿元人民币,其中王府井百货商场建筑面积58209平方米;
世纪酒店总建筑面积89210平方米;
B座写字楼27142平方米;
C座商住楼32367平方米。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要求,为了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工程建设的可行性,成都王府井百货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气象环境评价中心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签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合同书。四川省气象环境评价中心接受任务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在完成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253号令、川府发[1996]14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成都王府井商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作为开展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报告书的编制依据。

根据成都市环境保护局成环建[2002]复字168号的批复,成都市锦江区环境监测站于2002年9月进行了环境现状监测和污染源监测,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成都王府井商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交审查。

1.2 编制依据 1.2.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

6、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7、国务院国发(1996)31号文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8、 1987年9月国际环境规划署制定的关于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

9、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发[1996]142号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10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成都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

11、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

12、成都市人民政府成府发[1994]154号文规定的关于房屋拆迁的有关政策

1.2.2 评价技术规范 1、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HJ/T2.1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2、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HJ/T24-19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1.2.3 项目批复及工程相关资料 1、成都王府井百货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气象环境评价中心承担王府井商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委托书;

2、成都市环保局成环建房评[2002] 086 号关于成都王府井百货有限公司王府井商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通知书;

3、成都市经济委员会、成都市纺织工业局文件成经技改(92)379号关于中外合资成都王府井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4、中外合资成都王府井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成都服装工业集团公司,1992年10;

5、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成规建[1992]990号、成规建[1996]543号定点通知书;

6、成都王府井商城初步设计说明书,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1996年12月;

7、王府井商城水平衡测试报告王府井商城,2001年8月;

8、成都王府井百货有限公司王府井商城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四川省气象环境评价中心,2002年8月;

9、成都市环境保护局成环建[2002]复字168号关于成都王府井百货有限公司王府井商城项目环境影响大纲审查的批复,2002年9月;

10、成都市锦江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环境现状监测及污染源监测资料;

11、成都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

1.3 评价目的与原则 1.3.1 针对本工程的性质和外环境特征,从环境保护角度,对本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做出结论;
根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对本工程的环保措施提出对策和建议,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1.3.2 本工程环评工作应贯彻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

1.3.3 在完成本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污染源监测的基础上,以环境保护目标为控制目标,以工程的噪声影响评价为重点,兼顾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对本工程所在地区的社会环境和城市生态环境影响做出评价结论。

1.4 评价标准 1.4.1 环境质量标准 大气 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
见表1-1。

表1-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表(二级标准) 单 位mg/Nm3 序 号 污染物名称 浓度限值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1 TSP 0.3 2 SO2 0.15 0.50 3 NO2 0.12 0.24 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二类。(交通干线执行4类标准)见表1-2。

表1-2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等效声级LAeqdB 类别 昼间 夜间 2 60 50 4 70 55 1.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气执行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10/2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见表1-3。

表1-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排气筒(m)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SO2 90 160 NOx 90 47 TSP 90 225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SO2 100 NOx 400 TSP 50 废水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标准值见表1-4。

表1-4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三级)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名称 标准值 1 pH 69 2 SS 400 3 CODcr 500 4 BOD5 300 5 动植物油 100 噪声 执行国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Ⅱ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5。

表1-5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Ⅱ类) 等效声级Leq[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Ⅱ 60 50 油烟执行国家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见表1-6。

表1-6 油烟净化设备最低去除率 规 模 大 型 小 型 中 型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2.0 净化设备最低去除效率() 60 75 85 1.5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1.5.1噪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噪声是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较大的污染源,项目所在地区声学环境为2类区,作为成都市的商业区,是最为繁华地带,该区域内主要有商贸、餐饮、商务和宾馆。本工程噪声污染源主要有发电机房、冷冻机房、电梯机房、中央空调机 房、水泵房、餐饮油烟净化设备风机等,其噪声值为7590dBA。经采取各种隔声、消声降噪等防治措施后,可使场界噪声达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第4.2.2.3条大中型建设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增加很小(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内)且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本建设项目建设前后噪声增高量符合该条款要求,因此噪声评价等级定为3级。

1.5.2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本建设项目营运期采暖锅炉及餐饮均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大气中主要污染物为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主要为SO2、烟尘、NO2和少量饮食油烟。本建设项目天然气用量约为109.5万m3/年,最大用气量(冬季采暖期)为889m3/h,按天然气组份SO2为7.85mg/Nm3,TSP为18 mg/Nm3,NO2为45mg/Nm3计,SO2排放量为6.9810-3kg/h,TSP排放量为0.016kg/h,NO2排放量为0.04 kg/h。

本工程大气特征污染物SO2、烟尘和NO2,其等标排放量按导则(HJ/T2.2-93)中等标排放量计算式进行计算确定。

本工程预计的SO2排放量为6.9810-6t/h,烟尘排放量为1.610-5t/h,NO2排放量为410-5 t/h,计算得到各污染物的等标排放量Pi值如下 P尘 1.610-50.31090.53 105 Pi 2.5108 P SO2 6.9810-60.151090.47105 Pi 2.5108 P(NO2)1.610-50.081092.0105 Pi 2.5108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