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后危机时代中国金融软实力的提升

后危机时代中国金融软实力的提升 基于制度经济学视角的分析 摘要国际金融危机既为我国金融软实力的提升带来了新机遇,也带来了不少挑战,突出表现为碳减排的压力明显增大。基于此背景,本文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探讨了金融软实力存在的不足及其提升思路。

关键词制度创新;
治理机制;
碳交易机制;
路径依赖 一、金融“软实力”与“制度”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 (一)金融“软实力”的内涵 “软实力”最早由美国学者约瑟夫奈提出,他指出“软实力”是一个国家创造某种情势,使得他国家模仿该国,倾向该国,并能熟练驾驭各种资源以优化该国利益的能力。受此影响,其他学者提出了“文化软实力”、“区域软实力”、“企业软实力”和“金融软实力”等概念。

唐双宁认为,金融“软实力”表现在金融文化、机制及理念等方面,主要包括金融创新水平、金融市场体系发育程度、金融企业治理机制、金融社会环境、金融监管能力、金融开放度、金融文化、金融国际环境等,它更能反映出中国金融业发展的质量。

(二)“制度”的内涵 制度学派的代表人物诺思认为,“制度是一种社会博弈规则,是人们所创造的用来限制人们相互交往的行为框架”。他强调从博弈论角度认识制度,而且认识到人类既要受到制度的制约,又对制度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与制度学派观点不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通常把“制度”视为生产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即“制度”是关于人与人在生产过程中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这里的“制度”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但这种“制度”对社会经济也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初步的认识制度是一种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但受人类能动力影响的,用以规制人类行为的社会博弈规则;
制度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显著的影响,好的制度可以推动一国的经济现代化和政治民主化进程,坏的制度会使一国经济长期陷于低水平均衡状态。

(三)两者的相互关系 第一,“制度”是金融“软实力”的重要一环。金融市场体系、金融企业治理机制、金融监管既属于“制度”的范畴,又是金融“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其次,“制度”作为一个独立的因子,往往不仅对金融“软实力”中的其它因子产生影响,而且会通过影响金融“硬实力”间接地影响金融“软实力”。例如,一国完善的金融制度有利于营造金融社会环境,提高该国的金融开放度;
而好的金融制度安排可以显著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金融绩效,从而为金融软实力提升奠定物质基础。

第三,在长期的演化中,“制度”与金融“软实力”往往呈现出一种互动式关系。一方面,金融文化的发展可以刺激各种非正式规则(习惯、道德规范等)的形成和发展,进而通过自发性的诱致性制度变迁推动正式金融制度的形成。另一方面,好的制度安排又会促进金融硬实力的增强,也就说,制度不仅直接促进了金融软实力的提升,而且为金融软实力的提升提供了物质保障。

二、后危机时代我国金融软实力提升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 1.中国积累了一定的金融改革经验 自从1978年实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体制经历了多次重大变革第一,改变了计划经济时代“大一统”的金融机构模式,陆续将四大国有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分离出来,各地还相继组建了信托投资公司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国内保险业务亦得到恢复,金融机构多元化和金融业务多样化的局面初步形成;
第二,1992年、1998年和2003年分别成立了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分别行使对证券业、保险业和银行业的监督,金融监管“一行三会”的格局初步形成;
第三,四大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逐步推进,推动了股权机构的完善,优化了银行业的治理机制;
第四,创业板市场的推出为中小企业和具有高风险的研发企业提供了融资便利,它既是对主体证券市场的有益补充,又刺激了证券业的发展活力;
等。经过三十多年的金融改革实践,我国已经积累丰富的改革经验和教训。这既使我国明确了未来金融业的改革方向,又会少走许多弯路,避免经济发展中出现大的金融冲击。

2.金融“硬实力” 本文采纳唐双宁的观点金融“硬实力”主要包括金融资产规模、经济金融化程度、经济货币化程度、股票市值、资本实力、金融机构数量、金融从业人数、外汇储备、金融市场交易量、金融业增加值等等。

迅速增强为金融“软实力”提升奠定了物质基础 我国金融“硬实力”从多方面展现出大幅度的上升趋势第一,2007年的金融资产规模比1978年的增长了七百多倍(1978年为1151亿元,2007年83.8万亿元);
第二,经济金融化程度经济金融化程度一般用广义货币M2以及债券、股票等金融资产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来表示。

大幅提升,从1978年的30上升至2007年的300;
第三,金融机构数量大幅增加,2007年全国城镇金融机构达到51645个,为1978年的十倍之多;
第四,我国金融深化程度M2/GDP从1978年的16分别上升至1993年、2008年的100、158,均高于世界大多数国家;
第五,资本实力迅速增强,银行资本金严重不足状况得到明显改观,2008年达标银行资产占商业银行总资产比重高达85;
第六,外汇储备获得长足增长,从1978年仅仅16亿美元飙升至2009年底的2.4万亿美元;
等。

根据唐双宁的观点,金融业发展初期主要表现在“硬实力”的增长(即金融规模和数量等方面),其后才逐步表现为“软实力”的提升(即金融结构的优化、金融市场机制的健全、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等)。它们两者之间呈现出一种相互推动、螺旋上升的关系。故而,我国金融“硬实力”的增强为金融“软实力”的提升奠定了物质基础。

3.国际金融危机为金融“软实力”提升提供了历史机遇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主要经济体的金融实力因次贷危机严重受挫,其金融硬实力削弱严重,软实力也相对下降,给中国金融软实力的构建提供了较大的发展空间;
第二,原有的国际金融秩序受到冲击,发达国家主导的的国际金融制度受到严峻挑战,从而有利于增强我国在构建国际金融秩序中的话语权;
第三,金融危机导致发达国家经济金融实力衰退,使其在国际上实行相对收缩的战略,寻求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新兴经济体合作,这也必然为我国金融“软实力”的提升提供了机遇。

(二)挑战 1.金融创新不足 虽然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表明,过度的金融创新会给经济体带来潜在的威胁,甚至是灾难。然而,从客观上讲,合理和适度的金融创新是一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消费、投资和出口的持续增长都需要发达的金融产品创新作支持)。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创新尚处于初步阶段,这既不能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使我国金融企业很难融入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我国金融创新不足主要表现为金融创新层次较低;
创新机制薄弱;
吸纳型和模仿型创新较多,自主式创新较少。

2.对国际金融秩序的话语权仍有待增强 2010年6月,世界银行发展委员会通过投票权改革方案,中国的投票权从2.77提高到4.42,成为世行第三大股东国,仅次于美国和日本,这标志着我国金融话语权显著增强。然而,根据世界银行规定,任何重要的决议必须由85以上的表决权决定,故美国仍拥有“一票否决权”(其投票权仅由16下降至15.85)。所以现行国际金融体系仍由欧美主导,而亚洲金融事务日本影响较大(股权调整后,日本在世行的投票权仍有6.84的份额)。

3.金融企业治理机制有待优化 金融企业治理机制还不完善,“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的任务尚未完成,管理理念、方法和水平还不够先进;
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总体处于起步阶段,激励约束机制尚不成熟,从源头上管理风险的方法和效率还不够高。

4.碳交易机制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在全球气候日益变暖以及自然环境不断恶化的形势下,低碳经济是人类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自从2003年英国政府在能源白皮书中提出发展“低碳经济”以来,低碳经济已在发达国家悄然兴起。哥本哈根协议的签署意味着低碳经济不仅是发达国家的发展方向,而且也将是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而碳交易机制是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金融制度,亦是一国良好金融形象的标志。目前,我国碳交易所仅在北京、天津和上海等大城市发挥有限的调节作用,全国性和全行业性质的碳交易市场还未形成,因而碳交易机制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我国金融软实力提升思路 (一)巧妙利用两种制度变迁方式的优点助推金融制度创新 制度变迁的两种方式主要是指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它们对正式制度的形成分别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强制性制度变迁是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实现的,其优点在于能较快的推进制度变迁,而且会借助政府的强制力优势而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诱致性制度变迁是一群人在响应不均衡所引致的获利机会时所进行的自发性变迁,它渐进性和自发性的特点使其易于和具体的环境相适应,避免进入错误的发展路径。作为一个金融制度尚不健全和成熟的国家,我国的金融制度创新应以诱致性制度变迁为创新基础,发挥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控制和导向作用,促进金融制度创新在良性路径上不断前进。也就是说,我国既要激发民间金融组织的创新活力(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又要发挥国家政策的控制力和导向力(发挥着宏观调控的作用),采纳合适的创新,摈弃不合适的创新,逐步推动金融制度创新。

(二)审慎抉择克服金融制度创新中的路径依赖问题 在金融制度创新活动中要重视路径依赖问题。诺思认为,沿着既定的路径,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变迁可能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迅速使其优化;
也可能顺着原来错误的路径往下滑,更有甚者,一国经济长期陷入低水平的均衡状态。为防止无效率的路径依赖现象出现,一方面,必须在金融制度选择过程中认真权衡各种选择的利弊,采用最适合本国环境的金融制度安排;
另一方面,政府需充分重视民间组织的金融创新,使政府的政策和法律尽量反映其要求,避免国家制度设计的无效率。

(三)主动参与国际金融合作与谈判,促进金融软实力与硬实力共同发展 第一,要加强国与国间的双边或多边金融对话与合作,如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中日韩经济对话等;
第二,要加强与区域性经济和金融组织的合作,如与东盟、亚洲开发银行乃至美洲银行的金融合作,提高我国在区域性组织中的影响力;
第三,积极参与全球性的金融对话与合作,不断提高我国在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投票权,逐步使我国的金融话语权与国家经济实力相适应。

(四)“内外互动”完善金融企业治理机制 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来看,制度选择和制度变革的产生,依赖于整个社会利益集团对于制度变迁的强大需求,即利益集团的制度需求是决定制度变迁的重要变量,在制度需求不足的情形下,新的制度变迁就难以实现,这时外部刺激作用就凸现出来。随着我国金融业的逐步对外开放,外资银行加快进入,以争夺新市场。在此情形下,我国金融企业一方面要苦练“内功”继续清收不良贷款、稳健经营提高盈利水平、实行公司化改造;
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与合作,汲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机制,做到为我所用。通过“内外互动”,真正使外在压力转化为金融企业优化内部治理机制的动力,推动我国银行业治理结构的优化。

(五)稳步推进碳交易机制,改善中国金融形象 碳交易机制的实施应采取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原则,而且对不同区域和不同行业要区别对待,尤其是对生态环境脆弱的贫困地区,要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从空间角度来说,鉴于各地发展水平的差异,初步的碳交易机制应分别在一省内部或者地域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的地区独立推行,以避免资源过度流往发达地区,加剧地区间的不平衡。随着各地经济水平的逐步缩小,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建立大区域性质的碳交易市场,使碳交易机制适时发挥更大的作用直至建立全国性的碳交易市场。

从产业部门角度来说,鉴于各产业间生产效率仍存在较大的差异,亦应采取逐步推进的办法。首先在各产业内部分别建立碳交易市场,加快碳减排的进程;
待相邻产业科技水平相差无几时,再将各相邻产业的碳交易市场合并,建立大类产业碳交易市场;
以此类推,最终建立一个产业间统一的碳交易市场,以市场机制推动产业的低碳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