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可怕的究竟是什么_比失败更可怕的是什么

  近读《河北日报》刊登的一篇题为《比奢侈浪费更可怕的》文章,深有感触   “广东湛江重点扶贫单位――华侨管理区,花费千万元建起一座5层3600平方米的新办公楼。大楼内,从书记到办公室副主任,无一例外拥有独立的大办公室,而在这座办公楼工作的固定人员,竟然不超过30人。”文章分析了这则新闻之所以还能吸引人们的眼球,至少有两个原因:一是新办公楼与当地居民生活条件的巨大反差,一是当地领导对此解释的冠冕堂皇、振振有词。文章认为官员奢侈浪费虽然可怕,但比它更可怕的却是一些官员对民生问题的观念错位,对民生疾苦的冷漠与麻木。
  我很赞同作者的分析和意见,但我认为更可怕的是一些干部对民生的如此漠视,是我们国家对这些干部的约束力不够。
  众所周知,最基础、最根本的社会约束是法律,如果缺少法律,不管是杀鸡给猴看,还是杀猴给鸡看,都不会杜绝种种腐败问题。把约束成为一种法律,这个法律,就是每个人头上的一把剑,要使人人都惧怕它。你不碰它,一点事没有;如果你敢于碰它,它就会落下来,当心你的人头。不然我们就永远冲不出这个怪圈,走不出这个重围。光是下达廉政文件,向官员们强调道德,以期待官员达到道德自律,认为这样天下就清平了。这是一种天真,是一种空想。
  举两个小例子: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这在1983年就下了文件的,以后又多次下达这类文件,差不多每年春节前,都会有这类文件:“严禁在两节期间(指元旦和春节)用公款吃喝。”但20多年过去了,现在是什么情况,是禁止了呢,还是更严重了?
  上世纪90年代初,中央纠风办公室,曾抓过“严禁用公款出国旅游”,10多年又过去了,是制止了呢,还是更普遍了?原因是靠发文件、靠两三次的查办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连吃饭、喝酒、出国游玩的事情都解决不了,不要说其他违法乱纪的事了。靠官员的道德自律管事吗?再多余地补充一句,还有更加可怕的是老百姓对诸如此类的事已司空见惯,从表示愤怒已转为冷漠。这意味着什么?是对官员一种无可奈何、失望的表现。有的老百姓一提到腐败案件,只说一句话:“别去为这些事操心,好不了�!”
  
  [曹开翔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