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刁民有感_神级小刁民免费

  前些日,我当了一回“刁民”。自我感觉良好,有一种“老夫聊发少年狂”的惬意。那是因为邮箱的事情。南京市鼓楼邮政支局地处市中心,其营业大厅一隅放置数十个铁皮柜子,每个柜子上开20个方洞,总共400多个——这便是对外出租的邮箱,就那么0.1立方米的空间,年租金360元,够狠的了。但安全方便,啥时候取邮件都成,而且随时可以在营业大厅里把取汇款、回复信函等事项一起办妥。就冲着这一点,愿打愿挨,邮箱供不应求。我在这里租用了10多年。
  不想,投递组突然给邮箱里放了份“公告”,说邮箱将全部南迁至两站路远的韩家巷内,用户要到那里取邮件。原因是邮件分发投递业务是在那里处理的,邮箱搬过去以后,他们就不用再把信箱用户的邮件往邮政大厅这边送了。他们的确省掉了麻烦,但用户可就要遭罪了,要先跑到新址开箱取邮件,然后再返回邮政大厅办理取汇款和邮寄事宜。其实,他们每天只需一个人花半小时,把邮件统一送过来分发到各个信箱里就行了——为了省掉一个人半小时的麻烦,却要让几百人往返折腾,这岂不是存心拿用户开涮?我向他们的相关人员诉说苦衷,恳请收回成命,他们一口回绝:这是业务工作需要。
  他们不就是仰仗国有垄断行业嘴大腰粗吗?我越想越不是滋味,越想越觉得岂有此理,咱们凭啥受“不是理”的拿捏?于是我决意当“刁民”,跟他们上司理论理论。
  市邮政局的电话无从查找,两天打了20多个电话均无结果。我这火气更大了。于是我头顶骄阳,冒着近40℃的高温,蹬20多里自行车,来到落成不久的邮电大楼。进了大门,我不理会保安和值班小姐的质问“干什么的”?揿开电梯,上到5楼,用力拍敲上了锁的电动玻璃门:“有人吗?”过了约3分钟,一个小姐在门里问:“干什么的?”“找领导反映问题。”那小姐把我带进了会议室,电话请来一位美女主任接待我,我迫不及待滔滔不绝地陈述邮箱不能迁移的理由——
  邮政公司属于公共服务性的国有企业,为民便民是宗旨,你们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和业务调整应当和必须有利于强化这个“宗旨”,否则,还有什么公共服务意识可谈呢?你们搬迁邮箱,完全只从自身利益考虑,一点不顾及数百个邮箱用户的感受。这个理我争定了,南京、江苏讨不了公道,我就向国家总局告状。
  对于我的“刁言刁论”,美女主任表态:“请先生容我们内部协调一下,明天给你答复。”次日下午三时许,美女主任来电:“尊重用户意见,邮箱原地不动。”
  还是当刁民好哇!我为自己当“刁民”维权的成功,欣慰和自豪不已。如果逆来顺受,甘当稀泥软蛋,那邮箱岂不就被移定了?到那时,你生闷气骂娘,诅咒垄断国企欺人太甚,又有什么用呢?毕竟你们自己屈服了,活该!
  现在的词典中,“刁民”的释义为“刁滑的人,旧时官吏多用作对不听管束的百姓的蔑称”。明显看出,这是从帝王时代沿袭下来的贬诬损毁百姓的偏恶之说。数千年来,中国已经形成了一种惯性思维和评判定式,那就是,老百姓只有“老实听话”“绝对服从”做唯唯诺诺“顺民”的专利和义务;反之,则是“刁民”。时至今日,在一些权贵者的脑海里,这样的皇权逻辑依然经常作祟“主政”。其实,在民主法治社会中,民众对于社会管理有法定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如果老百姓都做任由摆布的“顺民”,哪还有什么这权利那权利可谈?政治局常委刘云山在浙江调研时指出:“群众的意见就是我们的镜子,百姓的期待就是我们的努力方向……对照群众的意见找差距,对着群众的要求去整改,不辜负百姓的期望。”(7月14日新华网)如果群众都当“顺民”,那他们也就不会和不敢提什么意见和期望了,无奈任凭官员随心所欲了。
  前些年,我在《中国经济时报》发表一篇文章,题目叫作《官不能“惯”》,阐述“民逼官廉,民逼官清;民‘惯’官腐,民‘惯’官恶”,“哪里的刁民多,哪里的干部就相对的清正廉洁”的道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在受到权力者侵犯的时候,绝不能“打掉牙往肚里咽”,而应该主动依法维权,找回公道。要相信“有理讲遍天下”,天下之大,总有讲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