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大清包协议书(律师修正版)

精品文档 建筑工程大清包协议书 甲方枣庄财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烟台天亨佳园*韩国商城工程扩大劳务工程分包给乙方承包施工,为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项目情况 1、工程名称烟台天亨佳园*韩国商城 2、工程地点烟台高新区港城东大街东首 3、建筑面积计算方式建筑面积计算至外墙结构表面,不含装饰层。

4、工期2017年5月-2019年11月,共计30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书为准。(因雨雪天气,停电,停水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顺延,以甲方签证为准)如因业主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给业主签证的损失作为乙方的补偿,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总结算价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5、质量安全标准烟台市优质结构工程,烟台市安全文明工地。

二、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劳务大清包。

2、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1、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架子工程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土建工程的工作内容(除水电暖、刮白、瓷墙地砖铺装饰面层)。

本合同项下的承包价格包括 ①、 乙方完成约定承包内容范围内所有的机械费、周转性材料费、租赁费、各种辅材、人工费及所有管理人员、后勤人员的工资、利润、福利等。

②、甲方仅提供混凝土、钢筋、止水钢板、砖、水泥、砂、石子、灰膏及砌体材料等主材;
乙方提供但不限于模板木方、塔吊、人货电梯、钢管、钢管扣件、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槽钢、钢丝绳、止水螺杆等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其价款均包含在承包总价之中(乙方提供所有模板、木方、塔吊、人货电梯、钢管、钢管扣件、甲乙双方确认单价、甲方担保)。包括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的费用,以及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措施的费用和因自然气候引起的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的误工等损失费用。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有乙方领用保管,如有损坏、遗失、淋雨等等意外损失的,由乙方均照价赔偿,自行购买。

③、塔吊的司机、信号工、电梯司机、建筑电工工资由乙方负责。所有大、中、小型机械、工具、电缆、配电箱、照明等设施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④、包括脚手架的搭、拆的费用,物件的短少的损失,以及本市范围内归还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还包含为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所必须购制的安全防护设施所投入的费用。

⑤、钢筋工程中钢筋的翻样、制作、绑扎、成型及所有焊接、机械连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钢筋用量超出施工图纸及翻样单,均由乙方自负。(乙方无偿配合甲方钢筋检测小样) ⑥、该承包价格以工程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且经监理、建设单位及主管监督单位验收合格为前提。

⑦、乙方承担除定位轴线外的一切放线工作,配合甲方进行文明施工的现场所有工作内容的劳务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临建的墙、地面工程劳务费及地膜辅材等等。

⑧、以上7条款项均为乙方承包责任及内容。

(2)、具体内容 ①、主体工程模板、混凝土、钢筋、砌体、抹灰、脚手架搭设及拆除,现场文明设施。(不包括水电暖、消防、刮白、外墙保温、瓷砖地砖铺装饰面层)。

②、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图以内钢筋制作、绑扎、焊接、电渣压力焊、模板制作、模板的安装及拆除、混凝土的浇灌、混凝土的养护及清理。

③、现场文明施工现场清理、清扫、场内材料的堆放等。

④、施工周转材料及辅材木方、模板(木板及竹胶板)钢管、扣件、顶丝、安全立网、安全平网、安全带、脚手架上的硬防护、槽钢、钢丝绳、卡环、拉槽钢用的预埋园钢,蝴蝶卡、步步紧、对拉螺杆及螺杆上用的螺丝、穿墙线管等周转性材料。钉子、铁丝、扎丝、焊条、胶带、胶条、脱模剂、养护剂、安全帽、水泥垫块及墙支撑、洋镐、铁锹、锤子、钎子、大剪刀、台钻、手电转、葫芦、钢锯、螺丝刀、扳手、钳子、皮桶、瓦刀、抹子、铝合金刮杆、靠尺、经纬仪、水准仪、小钢尺、大钢尺、碘钨灯、现场用的大灯、塔吊大灯、气管、水平管、电工耗材、砂轮切割片、粉笔、红蓝铅笔、墨汁、墨斗、锯条、梯子、水管、施工线、扫把、灯管、手电筒、各种机具上用的电线、雨衣、水鞋、手套、单轮车、双轮车等所有施工中的用品用具。

⑤、机械设备搅拌机(混凝土搅拌机和砂浆搅拌机)、弯曲机、圆盘机、手提锯、电锤、对讲机、对焊机、电焊机、弯钩机、切割机、调直机、交流焊机、砂轮切割机、震动电机、平板振动器、磨光机、震动棒、震动棒上的鞭、辊子、塑料管等,施工中二级箱以下的所有机械和配电箱及所有电缆线。

3、甲方供应的设备及材料塔吊、施工电梯、地泵、车泵、二级箱(不含)以上的临电设备、钢筋、砼、砌块、水泥、白灰、砂子、石子。

4、乙方租赁的机械设备等主体验收完成后,若甲方需继续使用,租赁手续变更。租赁费、押金和拆除、退还由使用者负责。

三、工程计价及付款方式 1、进度款的支付主体结构施工至7层为第一个付款节点,此后框架每7层为一节点,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0,主体结构封顶支付已完成工程量80,二次结构按主体七层70支付,单体工程完工付至审定工程量的90,验收合格付至审定工程量的95。余下5为质保金一年内付清。(年底未到付款节点,甲方解决乙方的80的劳务工资)。乙方必须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并保证工资表的真实性,农民工无论进场或退场均需到甲方机关部门提供身份证备案,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到位。

2、结算计价按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计算至外墙结构表面,不含装饰层),470元/平方米结算(详见附表一)。

四、项目经理 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全权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负责安排预结算部门审批乙方报送的劳务费结算资料等文件,签发相关指令等。

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全权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面负责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劳务作业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安全生产、合同结算及受领合同价款等方面工作,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委派上述各方面的具体管理人员。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审批乙方资质及其他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组建与工程相应的项目经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收计价的控制。

3、负责技术交底,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统一安排技术资料的收集归档及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

4、根据合同约定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用电及劳务作业场地。

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供应材料,保证劳务作业需要。

6、对乙方施工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等进行全方位检查、监督。

7、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8、监督乙方的合法用工和工资的支付情况。

9、负责与发包方、监理设计及相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0、指定现场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施工作业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过程控制与监督。

11、向乙方提供文明宣传标语及内容,监督乙方劳务人员按现行行业施工管理规范进行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

12、凡甲方管理或控制的工作项目均列为甲方义务并注意按有关标准留下记录。

13、定期或不定期考核乙方完成承包协议情况,如发现乙方不能按规定履行有关协议内容或存在不能履行协议的趋势,而乙方又不能提供相应保障措施,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14、在施工中如乙方施工质量不能达到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甲方只给乙方结算完成工程量的30,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5、加强对乙方的施工技术和质量监督管理,对不合格的工程质量,返工处理并进行处罚。

16、按时提供工程所需材料,保障工期进展,如因开发商或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时间超过一周,则从第二周第一天开始甲方应负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设备租赁费、工人生活费等)。

17、加强对乙方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作业,工人的住宿,床、厨房、生活用水、用电由甲方提供并管理。

18、乙方住甲方租的房子内,如损坏房东的东西,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乙方权利及义务 1、对本合同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合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关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月进度计划必要时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工程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范围、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措施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返工、工期延误、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质量、安全必须有专职人员负责,做好各工种的自检互检交接检,跟踪安排落实质量、安全问题,事事有书面回复。配合甲方完成现场取样及试块留置送检等工作。

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备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节约用水用电,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6、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住房、床及其他设施。

9、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全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工作程序。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质量低劣,工期延误,甲方有权令其退场,所完成合格的工程量按50结算。

11、向甲方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及其他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劳务工作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身体健康且有相应资质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
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2、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管理,自行承担其所有人员的吃、行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搬迁等费用,自行承担所有人员的生活费。

13、乙方不得书面、口头使用甲方企业名称及项目经理名称,对外进行经济活动,乙方在劳务作业工地发生劳动、租赁、买卖等合同债务、债权责任,一律由乙方履行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七、劳务作业验收 1、隐蔽工程须经监理、业主、甲方项目部负责人,质检工程师等有关人员 签证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乙方确保所有完成劳务作业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甲方与发包方间的隐蔽工程初步验收结果或工程主体验收结果表明乙方劳务作业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但工期不顺延,并承担由此导致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八、安全措施管理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