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2015(整理版)

------------------------------------------------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杭州永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陈梦圆 签 订 日 期 2017年7月30日 甲方杭州永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或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607号现代城建大厦8楼 法人代表 徐永宁 乙方陈梦圆 以下称乙方或员工 性别女 居民身份证号码429006199508080028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2017年8月1日 家庭住址湖北省天门市多宝镇刘夏村10组14号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湖北省天门市多宝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1本合同为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2本合同期限为 □ 适用于固定期限合同自2017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止。

□ 适用于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 适用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双方约定的具体工作 完成之日止。

1.3本合同试用期为 □ 一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二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2.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综合部文员工作,工作地点为杭州, 工作内容详见公司内部职位描述。甲方有权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汇报关系。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2.2本合同期限内,若员工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或根据经营需要和员工的表现和能力,公司可以在书面通知员工后重新安排员工的职务(岗位)和工作,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相应调整员工的岗位工资。

2.3雇佣取决于符合公司选才标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核实申请时提供的信息用于查证之前就业和教育情况;
并在雇佣开始30天内完成公司的“道德培训”。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3.1通常情况下,乙方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工作8小时。

3.2除定时工作制外,经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公司对特定岗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3公司遵守法定休息日的规定。病假、婚丧假等休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3.5公司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3.6 公司负责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 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4.1乙方的工资为2017.8.1-2018.7.31每年42000元;
2018.8.1-2019.7.31每年48000元;
2019.8.1-2022.7.31每年54000元;
该工资将按12个月发放,即每月3500/4000/4500元( 其中每月工资已包含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各种国家津贴)。工资发放日为次月的15日。

4.2对于销售人员,公司将根据公司或部门的业务目标来确定个人的年度销售目标。销售佣金将根据公司的年度销售佣金计划计算、发放。

详细内容请参照公司发布的年度销售佣金计划。公司有权对年度销售佣金计划内容作修改,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个人的年度销售目标签收表将作为本合同附件。

4.3员工应按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对收入所得依法纳税,公司将不负担任何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五、保险福利待遇 5.1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公司为员工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5.2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按公司规定支付员工病假工资。详细请参阅员工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有关规定。

六、劳动纪律 6.1公司根据业务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将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员工予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详见公司规章。

6.2员工应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爱护公司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利益素质。

七 、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7.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7.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员工壹个月工资 一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的,公司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7.4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的规章制度;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员工同时与其他雇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五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学历证书,虚假简历等欺诈行为;

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第7.3条解除本合同 一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6员工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试用期内解除本合同的,员工应提前三天通知公司。若双方根据相关法律就员工提前通知期另行达成约定的,从其约定。

7.7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五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 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员工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本合同期限届满前15日,公司应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员工。

九、经济补偿 9.1在本合同期间,如公司出资培训员工,须为公司服务满本合同的期限或双方约定的服务期。若员工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或约定服务期内辞职或因违纪而被公司辞退,则须在员工实际服务时间以及本合同期限或上述服务期基础上,向公司按比例偿还与培训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差旅费,住宿费及培训有关的其它费用。公司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的,具体赔偿事宜按培训协议规定执行。

9.2员工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或禁止竞业条款,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 保密和知识产权 10.1员工保证其在受雇于公司期间及此后任何时间,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漏公司的保密信息或利用该保密信息谋利。本条所称保密信息是指员工受雇于公司期间从公司或其关联企业处取得的所有不为公众知晓的信息,包括 一 所有关于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业务、商业及技术等有关信息,包括与所有商业伙伴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公司生产信息、技术信息、财务信息和销售信息,以及公司商业伙伴的名单和客户资料等;

二 所有关于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知识产权及专有技术信息;

三 其他通常被视为商业秘密或保密信息的信息。

员工在受雇于公司期间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将会受到公司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解除本合同,并有权依法向员工索赔。

10.2员工同意并确认,因员工在受雇于公司期间为完成公司工作而取得的或产生的、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知识产权,以及在员工从公司离职后二年内由员工、或在员工协助下由第三方研制、使用、销售、开发或用于实践的、或已就此提出专利、商标、著作权申请或其它保护形式的知识产权,均应视为员工因接触公司保密信息而获得的,并且该等知识产权含有的、或附属于所有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所有权及利益均完全归公司所有。

10.3公司可要求员工就上述保密和知识产权归属事宜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该协议作为对本合同的补充,双方均应严格遵守。

十一、归还公司财产和财物 12.1 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时,员工应立即将属于公司的所有财产或资料交还给公司。此外,员工必须向公司交还所有文件、记录、设备和其它由公司提供的或由员工保管的公司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手提电脑、图纸、备忘录、客户名单、公式、财务报表和营销资料。如果员工未交还任何此类物品,公司将参照该等物品的价值,从届时应支付员工的款项中作相应扣除。

12.2 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时,员工在离职之前应和公司结清所有未了财务帐目,如果公司财务部做完离职清算之后,员工还有未结清的公司借款或报帐,公司将从应支付员工的款项中作相应扣除,扣除之后员工仍有欠款的,应及时归还公司,公司具有对员工追诉的权利。

十二、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3.1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公司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3.3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