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困难群众总结【在全市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专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专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市政府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专题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工作任务。刚才,高军局长通报了省政府会议精神和我市前期工作情况;
莱山区政府、**供热公司作了表态发言,讲得都很好,希望认真抓好落实。下面,就做好全市冬季保暖保供工作,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将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作为首要任务来抓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群众温暖过冬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非常关心和重视,多次提出明确要求。1月4日,张高丽副总理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工作进行再部署,协调解决天然气供应重大问题。1月8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环保部等部门召开会议,部署近期保障群众温暖过冬重点工作,推进天然气保供薄弱环节建设。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省政府连续下发9个文件对保暖保供和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工作进行调度,并派督查组深入各地县市、镇街、村居抽查检查,确保气代煤、电代煤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和群众温暖过冬。应该讲,各级党委、政府对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工作要求之高、力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

根据省政府要求,市政府成立了由我为组长的冬季天然气供应保障调度协调小组和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小组两个协调机构,由市城管局牵头,组织各县市区每天调度供暖、供气保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煤源、气源供应及供暖、供气设施故障等突发情况,全市供暖供气保障工作总体平稳可控。但从具体情况看,在部分区域、部分环节仍然存在亟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供暖方面,2017年以来燃煤价格大幅上涨,供热企业投入大量资金改造环保处理设施和老旧管网,2018年起要缴纳环保税,大大增加供热企业运行成本;
部分供热企业因热电能源供应不平衡、管网设施故障频发等,造成一些区域居民家中温度偏低、阶段性停暖等问题,投诉量居高不下;
有的供热企业服务保障不到位,上门服务不及时,居民投诉多次但问题未能解决。供气方面,随着气代煤、电代煤清洁供暖的推广和普及,我市部分大型企业、公福机构、居民区等新改造一批燃气供暖设施,同时随着新建居民区投入使用,燃气用户快速增长,燃气供应需求量大幅递增,目前我市天然气供应量310万方/天,同比增长34%。在市区新引进第二气源保障的基础上,全市供需缺口仍然比较大,需大量压减工业用气保障居民供气,一旦出现极端天气和进入高峰用气阶段,很可能出现供气不稳定或供暖质量不高等问题。以上情况需要引起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及供热企业的高度重视。近期,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国家和省“两会”将先后召开,不久还将迎来新春佳节,在这些重要敏感时段、关键节点,做好保暖保供工作意义更为重大。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围绕供暖供气保供短板和突出问题,抓紧制定政策措施,加强源头供应,强化协调服务,确保供应不断档、不缺位,真正让群众温暖过冬。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力以赴保障群众供暖供气

(一)加大气源煤源保障力度。保障供暖供气关键是确保气源、煤源供应。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职责分工,加强对上沟通协调,协助企业争取指标,落实价格、税费、补贴等政策措施,确保气源、煤源供应。要继续坚持日调度制度,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按照不少于30天的用量储备供热用煤,确保取暖用能充足稳定。要落实天然气供应保障机制,加强与中世天然气、中石油等上游供气企业协调,争取更多气源。同时,积极推动签订天然气中长期合同,合同内容要有量、有价、有调峰责任、有补偿条款,煤改气新增用户的用气需求必须纳入合同统一保障,并落实应急保供措施。要加快储气调峰能力建设,目前市区气量储备可满足3天应急要求,离省政府提出的5天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县市甚至没有应急保障气源。根据省政府部署,2018至2020年期间,我市计划新增储气能力467万方,其中液化天然气储气能力282万方,管道储气能力185万方。市县两级要统筹本地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抓紧编制专项规划,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天然气应急保障能力。

(二)确保群众暖、气正常供应。一是严格落实“压非保民”措施。在上游开源有限的条件下,要把立足点放在内部挖潜上。目前,全市民用气占比21.4%,比11月初增长2.6%,工业用气占比下降到59.38%,自身压减比例达到25.9%,还能有多少潜力可挖,各县市区务必做到心中有数。国家《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燃气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情况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动用储备、紧急调度等应急措施,燃气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居民生活和冬季取暖用气要百分之百保障,在紧急情况下各县市区要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响应,向有关企业发布压、减、停指令,做好解释工作,争取各方支持,确保居民供气。二是严格兑现政策措施。省、市分别印发气代煤、电代煤实施方案,对相关设施建设改造、居民用电用气补贴等作出具体规定,各县市区要严格按规定落实优惠政策和补贴措施,切实规范煤改气、煤改电领域的收费行为,确保群众煤改气之后能够用得起气,煤改电后用得起电。同时,要统筹考虑各方面实际情况。国家已经明确,凡属没有完工的气代煤电代煤的项目及地方,可以继续沿用过去的燃煤取暖方式或其他替代方式,需要改造的要重新进行规划。近日国家相关部门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要求到2019年清洁取暖率达到50%,2021年达到70%。市级正在编制《冬季清洁采暖专项规划》,各县市要按照任务目标,提前入手、超前谋划,规划、储备相关建设改造项目,条件成熟的项目尽早实施,尽快见到实效。三是严格供热运行监管。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要督导各供热主管部门、供热企业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克服供热运行成本高等实际困难,根据气温变化及时调整增加供热负荷,保障广大用户用暖需求。要进一步规范供热企业服务行为,密切关注、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供热设施问题,重点加大新并网小区和供热问题突出居民区管理,第一时间安排人员上门服务,确保问题及时解决。

(三)保障设施安全运行。冬季天气干燥,是火灾事故多发期,供气供热设施满负荷运行,气代煤用户点多面广,保暖保供运行安全隐患增多。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值守,注重信息研判,发现问题及早消除。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后的设施,既有供热系统,又包含燃气、电力供应系统,要组织施工、运营单位进行质量“回头看”,向用户发放明白纸,到用户家里面对面传授安全知识,严禁一改了之、敷衍了事。要重点加强对村居裸露在外的燃气管道风险隐患的整改,采取加固、围护、标识等措施,避免出现春节返乡车辆增多造成碰撞、碾压,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燃爆等情况。供暖、供气企业要完善应急抢险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设备和队伍,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快速、有效地实施抢险抢修。要加强值班调度,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出现应急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避免发生停气和大面积、长时间停暖事故。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保暖保供工作关系民生和民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统筹协调各部门和供应企业,形成强大合力,坚持真抓、敢抓、善抓、常抓,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地方政府是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的主体责任,要把面临的困难、可能出现的问题估计的更充分一些,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主管部门责任,加大问题排查力度、层层压实责任,像抓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一样抓保暖保供工作。市、县两级保暖保供小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保暖保供工作不力、不到位,甚至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各有关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先处理、再协调、后规范,超出企业能力范围的,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二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市冬季天然气供应保障调度协调小组和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小组办公室要牵好头,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坚持抓好日调度制度,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沟通动态信息,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发改、经信、财政、住建、环保、物价等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别做好天然气主干管网规划建设、上游气源指标争取、农村地区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用户供热保障、供暖保障与环境有关的监督配合及价格政策、财政补贴等方面工作。

三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供热供气企业要做好有关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以及各类新媒体,及时发布和准确解读有关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对国家、省通报的问题,要立即办理,不得拖延、推诿,同时由表及里、举一反三,真正把让群众满意落到实处。新闻媒体在报道、曝光有关问题时,应坚持客观公正、全面准确,避免“抓眼球”“断章取义”等问题出现,严禁报道虚假信息。坚持正面宣传报道,宣传为保障群众温暖过冬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正确分析解读有关技术问题和原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同志们,供暖供气既是重要的民生工作,也是自上而下必须坚决落实的政治任务。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清形势、明确任务,不折不扣地贯彻好、落实好各项保障措施,全力确保群众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