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来安县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分类别标准表doc-来安精品

来安县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分类别标准表 收 费 项 目 交费单位 收费单位 收费依据 1、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社会公益事业用房;
军事用房;
九年制义务教育教学用房;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2、幼儿园、高中、职业教育学校教学用房 3、县工业新区、汊河新区及其它所有工业企业的生产厂房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配套设施 4、经济适用房(政府指定拆迁安置房) 5、房地产开发;
集资建房及前四类的经营性用房 政策标准 执行标准 政策标准 执行标准 政策标准 执行 标准 政策标准 执行 标准 政策标准 执行 标准 1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元/ m_2,建筑面积,仅限县城规划区) 建设单位 建设局 来政办[2005]13号 40 免 40 按标准1/2 32 免 40 标准1/2 住宅40;
非住宅50 按标准 执 行 2 工程质量监督费(元/ m_2,建筑面积a砖混;
b框架;
c层数≥8层。费用低于400元时,按400元计收,城市规划区以外工程加收15;
不宜按面积计算的,按造价1.5‰计收。

建设单位 质监站 皖价房[2001]411号、 皖价费[2006]240号 a1.00;

b1.50;

c1.80 按标准 执 行 a1.00;

b1.50;

c1.80 职业教育学校按标准 1/2,其它按标准执行 a1.00;

b1.50;

c1.80 两区企业免收,其它企业按标准 1/4执行 a1.00;

b1.50;

c1.80 标准2/3 a1.00;

b1.50;

c1.80 按标准 执 行 3 建筑工程定额测定费(工程造价‰) 施工企业 滁州市定额站 皖价房 [2001] 389号 1.2 按标准 执 行 1.2 按标准 执 行 1.2 免 1.2 标准1/2 1.2 按标准 执 行 收 费 项 目 交费单位 收费 单位 收费依据 1、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社会公益事业用房;
军事用房;
九年制义务教育教学用房;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2、幼儿园、高中、职业教育学校教学用房 3、县工业新区、汊河新区及其它所有工业企业的生产厂房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配套设施 4、经济适用房(政府指定拆迁安置房) 5、房地产开发;
集资建房及前四类的经营性用房 政策标准 执行标准 政策标准 执行标准 政策标准 执行 标准 政策标准 执行 标准 政策标准 执行 标准 4 白蚁预防费(元/ m_2,建筑面积) 建设单位 白蚁防治所(滁州市) 皖价房[2003]105号,皖价费[2006]204号 2.0 农村小学危改和校舍免收,其它按标准4/5 2.0 职业教育学校按标准1/2,其它按标准4/5 2.0 免 2.0 标准1/2 2.0 按标准 执行 5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元/m_2,元/ m,元/座) 道路挖掘单位 市政处 建城字[1996] 565号、 建城字[1996] 640号、 建城字[2002] 232号 60公分以上水泥涵管下水道300;
60公分以下水泥涵管下水道200;
窨井200-400;
雨水井100-150;
拱旋下水道500;
水泥砼路面350;
沥青砼路280;
砂碎石路面150;
平测石150;
预制块人行道板160;
土路人行道45;
砼人行道140;
土路肩145;
彩板人行道330;
劈离砖人行道590;
陶瓷广场砖人行道590;
大理石人行道880;
澳洲地坪630;
纽西兰砖人行道355;
花岗岩车行道920;
纽西兰砖车行道560 按标准 执 行 60公分以上水泥涵管下水道300;
60公分以下水泥涵管下水道200;
窨井200-400;
雨水井100-150;
拱旋下水道500;
水泥砼路面350;
沥青砼路280;
砂碎石路面150;
平测石150;
预制块人行道板160;
土路人行道45;
砼人行道140;
土路肩145;
彩板人行道330;
劈离砖人行道590;
陶瓷广场砖人行道590;
大理石人行道880;
澳洲地坪630;
纽西兰砖人行道355;
花岗岩车行道920;
纽西兰砖车行道560 按标准 执 行 60公分以上水泥涵管下水道300;
60公分以下水泥涵管下水道200;
窨井200-400;
雨水井100-150;
拱旋下水道500;
水泥砼路面350;
沥青砼路280;
砂碎石路面150;
平测石150;
预制块人行道板160;
土路人行道45;
砼人行道140;
土路肩145;
彩板人行道330;
劈离砖人行道590;
陶瓷广场砖人行道590;
大理石人行道880;
澳洲地坪630;
纽西兰砖人行道355;
花岗岩车行道920;
纽西兰砖车行道560 免(破损单位自行修复) 60公分以上水泥涵管下水道300;
60公分以下水泥涵管下水道200;
窨井200-400;
雨水井100-150;
拱旋下水道500;
水泥砼路面350;
沥青砼路280;
砂碎石路面150;
平测石150;
预制块人行道板160;
土路人行道45;
砼人行道140;
土路肩145;
彩板人行道330;
劈离砖人行道590;
陶瓷广场砖人行道590;
大理石人行道880;
澳洲地坪630;
纽西兰砖人行道355;
花岗岩车行道920;
纽西兰砖车行道560 免(破损单位自行修复) 60公分以上水泥涵管下水道300;
60公分以下水泥涵管下水道200;
窨井200-400;
雨水井100-150;
拱旋下水道500;
水泥砼路面350;
沥青砼路280;
砂碎石路面150;
平测石150;
预制块人行道板160;
土路人行道45;
砼人行道140;
土路肩145;
彩板人行道330;
劈离砖人行道590;
陶瓷广场砖人行道590;
大理石人行道880;
澳洲地坪630;
纽西兰砖人行道355;
花岗岩车行道920;
纽西兰砖车行道560 按标准 执行 收 费 项 目 交费单位 收费单位 收费依据 1、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社会公益事业用房;
军事用房;
九年制义务教育教学用房;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2、幼儿园、高中、职业教育学校教学用房 3、县工业新区、汊河新区及其它所有工业企业的生产厂房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配套设施 4、经济适用房(政府指定拆迁安置房) 5、房地产开发;
集资建房及前四类的经营性用房 政策标准 执行标准 政策标准 执行标准 政策标准 执行 标准 政策标准 执行 标准 政策标准 执行标准 6 树木草坪花卉补偿费(元/株) 损坏 单位 市容局 财综 [2005]717号 标准待定 待新标准出台,按新标准执行 标准待定 待新标准出台,按新标准执行 标准待定 免(交纳苗木移植费) 标准待定 免(交纳苗木移植费) 标准待定 待新标准出台,按新 标准执行 7 水土保持 补偿费 元/ m_2,实际占用植被面积,限于房地产开发、旅游开发等经营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水利局 皖价费 [2002]186号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1.0 按标准执行 8 住房所有权登记费 房屋所有权人 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皖价房[2002]267号 / / / / / / 80元/套 按标准执 行 80元/套 按标准执行 9 非住房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a200 m_2/宗以下;

b200500 m_2/宗;

c5001500 m_2/宗;

d15003000 m_2/宗;

e3000-5000 m_2/宗;

f5000-10000 m_2/宗;

g10000 m_2/宗以上 a200元;

b300元;

c600元;

d1200元;

e2000元;

f3000元;

g6000元。

标准1/2 a200元;

b300元;

c600元;

d1200元;

e2000元;

f3000元;

g6000元。

标准1/2 a200元;

b300元;

c600元;

d1200元;

e2000元;

f3000元;

g6000元。

免 / / a200元;

b300元;

c600元;

d1200元;

e2000元;

f3000元;

g6000元。

按标准执行 收 费 项 目 交费单位 收费单位 收费依据 1、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社会公益事业用房;
军事用房;
九年制义务教育教学用房;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2、幼儿园、高中、职业教育学校教学用房 3、县工业新区、汊河新区及其它所有工业企业的生产厂房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配套设施 4、经济适用房(政府指定拆迁安置房) 5、房地产开发;
集资建房及前四类的经营性用房 政策标准 执行标准 政策标准 执行标准 政策标准 执行 标准 政策标准 执行 标准 政策标准 执行 标准 10 城市施工道路占用费(元/ m_2) 施工单位 建设局 来政秘 [2004] 44号、 皖价费 [2006] 240号 主干道0.32 次干道0.24 支路0.16 街巷0.12 乡镇执行80 按标准 执 行 主干道0.32 次干道0.24 支路0.16 街巷0.12 乡镇执行80 按标准 执 行 主干道0.32 次干道0.24 支路0.16 街巷0.12 乡镇执行80 两区企业免收,其它企业减半 主干道0.32 次干道0.24 支路0.16 街巷0.12 乡镇执行80 标准1/2 主干道0.32 次干道0.24 支路0.16 街巷0.12 乡镇执行80 按标准 执 行 11 土地登记费 a党政机关团体用地(含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 b企业用地 c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 土地使用权单位 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皖土 (籍)字[1992] 66号 a 2 000m_2以下收200元,每超过500 m_2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c5000 m_2以下收300元,每超过500 m_2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按标准执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教学用地免收) a 2 000m_2以下收200元,每超过500 m_2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c5000 m_2以下收300元,每超过500 m_2加收25元,最高不超 过1万元 免 b 1000 m_2以下收100元,每超过500 m_2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两区企业免收,其它企业标准 1/2 a 2000m_2以下收200元,每超过500 m_2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c 5000 m_2以下收300元,每超过500 m_2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标准1/2 b 1000 m_2以下收100元,每超过500 m_2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按标准 执行 12 土地登记 工本费 土地使用权单位 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计价格 [2001] 1734号 20元/本 按标准 执行 20元/本 按标准执行 20元/本 按标准执行 20元/本 按标准执行 20元/本 按标准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