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HZB2018-336 二、项目说明 1.本项目为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6、10学生公寓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本项目预算A1包家具安装168万元,A2包木门安装35万元,A3包装饰装修改造320.82万元;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每包只准许一个报价,不接受多方案报价。
4.本项目须勘察现场,勘察现场后投标人必须进行签字确认。凭此签字依据方可参与此项目投标。(详见附件十一) 勘察现场时间2018年6月4日上午1000 勘察地点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勘察现场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2-86051511 1386486437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A1包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家具制造或销售。
A2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有木制品、门制造或销售。
A3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建筑装修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贰级及以上企业。
四、购买方式 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登记并报名,不按规定报名后果自负。
五、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起至时间2018年5月28日-2018年6月1日下午1600前,工作时间8301200,13001730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室)。
文件工本费每包2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A1包33000元,A2包7000元,A3包60000元。交纳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12日下午1600时前。以电汇以到帐为准的方式出具。
开户单位全称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青岛辽宁路支行 账号3803022119200280021 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出,并备注所投项目名称编号及标段,不按规定提交投标金保证后果自负。
六、若有疑问或需澄清的内容发送邮件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起止时间2018年6月20日0900-0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室) 8、 报价时间2018年6月20日0930(北京时间) 报价地点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室)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贺鹏琦 侯美玲 联系电话0532-85659918 13210099973 传真0532-66701999 公司邮箱.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公开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邀请函中所叙述的项目。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系指受招标代理机构邀请参与招标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企业;
4.“中标人”系指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用户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三、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公开招标文件并已登记备案;
2.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完整并真实有效;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7.在近三年的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8.投标人不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单位;
9.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开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招标代理机构对公开招标文件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公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五、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人应按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公开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呼应,否则参与投标的资格有可能被评审委员会否决。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除公开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的编写及装订 2.1编制投标文件一份正本陆份副本;
2.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
2.3“报价一览表”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四号字体;
2.4投标文件的装订必须为胶装;
2.5标书内容一律用计算机打印(签名除外),不得涂改;
2.6投标文件中资料排版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顺序排列,并连续标记页码。
3.投标文件的组成 3.1报价文件封面 3.2投标文件目录 3.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报价函(附件三) 3.4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本次投标资格、资质证明文件须提交要求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有效,资料不全或提供虚假资料将失去本次投标资格) 3.4.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2法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4.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规定的材料;
3.4.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5报价文件 3.5.1报价一览表(附件四);
3.5.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件五);
3.5.3其他优惠条款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条款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明确列出,投标投标人在澄清过程中追加的优惠条款一般不作为评标的考虑因素;
3.5.4投标人认为需说明的其他内容。
3.6商务文件 3.6.1投标企业简介;
3.6.2 近两年同类型货物(工程)业绩一览表,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3.6.3其他能够证明企业荣誉的证书、证明等。
3.6.4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3.7技术文件 3.7.1施工组织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施工方案、材料及详细的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和安全措施,文明施工、保修和维护方案);
3.7.2项目管理机构;
3.7.3投标偏离表(附件七);
3.7.4投标报价内供应的备品备件、易损件、耗材、专用工具价格表;
3.7.5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技术文件。
3.8报价要求 3.8.1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税金、包装、运费、装卸、搬运(包括吊装)、保险、施工安装(含自留平、阴角处理、水电)、施工住宿、保管、维修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及政府管理部门收取的检验费用、配合费、质保期内维修费用和相关技术服务费用等在内的一切费用。
3.8.2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3.8.3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3.8.4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有差异,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3.8.5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
3.8.6投标人须提供分项单价和报价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供应商应每包分别准备六份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此外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以光盘为介质提供,光盘背面注明公司名称)。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明确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及“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4.2投标人应每包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密封件格式见附件九)。
4.2.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
4.2.2正本或副本;
4.2.3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4.3投标人必须每包另外单独密封一份 “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要求单独打印一份并盖章(提供原件),一起密封到同一个信封里,现场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包号。
4.4供应商必须另外单独密封一份“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一同密封在内,并在信封正面加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