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村镇中心小学新建足球场(运动场)项目招标文件

长葛市董村镇中心小学新建足球场(运动场)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长交建[2019]GZ161号 招标人长葛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计分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参考)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 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告知 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行为,预防和惩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建立规范、有序、诚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促进信用体系建设,根据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异议、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失信主体失信行为惩戒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公管委〔2018〕1号)等文件规定,特作如下告知 一、投标人(供应商)的质疑投诉活动经调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实施“一案双查”,限制其一定期限内参与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公示。

1.不符合投诉(举报)受理条件,被告知后仍进行重复投诉(举报),或多头投诉(举报)的。

2.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处理期间,投诉(举报)人仍就同一内容、事项向其他部门另行投诉(举报)的;
同一投诉(举报)人以不同名义多次、重复投诉(举报)的。

3.其他虚假恶意投诉(举报)情况。

二、对以谋取私利为目的,采用要挟、敲诈、逼迫竞争对手支付费用或以质疑(异议)、投诉(举报)为名排斥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举报),阻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投标人(供应商),由行政监督部门查实后按照诚信体系建设相关规定认定为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将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投标人(供应商)及其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期限一般为624个月。

(一)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录期限为6个月 1.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

2.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扰乱开评标秩序的;

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4.质疑(异议)、投诉提供的证据证明系非法取得的。

5.一年内投标人质疑(异议)后无故撤销质疑(异议)2次(含2次)以上的;

(二)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录期限为12个月 1.捏造、歪曲事实或提供虚假不实的证据恶意投诉,影响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

2.质疑(异议)投诉(举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调查处理或不参加质证的;

3.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支持其主张,经行政监督部门2次及以上书面答复,仍缠诉或多方投诉的;

4.未按交易文件主要内容签订合同的;

5.在行政监督部门联合监察委、发改委和公管办对中标项目履约情况进行督办检查过程中,查实中标单位未按承诺配备项目管理班子、或拟派管理机构人员与实际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不相符的,或擅自变更、提供虚假证明更换项目管理人员的;
未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拖延工期的,经督查不及时整改的。

(三)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录期限为18个月 1.在确定中标人之前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与招标人(采购人)进行合同谈判的;

2.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

3.中标(成交)后,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4.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拒绝接受或者阻挠公管办和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的。

(四)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联合惩戒备忘录”明确的十九种严重失信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记录失信主体信息,按程序上传并实施联合惩戒,依法依规限制其参与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记录期限为24个月 1.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2.投标时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受让、借用、涂改、盗用、伪造资质证书或年检记录、图章、签名,使用虚假身份证件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投标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以挂靠、被挂靠或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企业员工名义参与投标的;
出让、出借资质,或借用其他单位资质参与投标的;
经查实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的;

4.中标企业将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5.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6.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

7.其它违反诚信原则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定影响恶劣的行为。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葛市董村镇中心小学新建足球场(运动场)项目已由长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社会[2019]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葛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长交建【2019】GZ161号;

2.2项目名称长葛市董村镇中心小学新建足球场(运动场)项目 2.3建设地点长葛市董村镇中心小学校内;

2.4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2.5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工程为长葛市董村镇中心小学新建足球场运动场,主要包括足球场、200m田径场等运动设施。其中9mm厚塑胶面层面积2533.50㎡,13mm厚塑胶面层面积2002.88㎡,足球场人造草皮842㎡.(具体招标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招标控制价贰佰贰拾叁万叁仟肆佰柒拾捌元叁角叁分(2233478.33元) 2.7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补充文件(如有)、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2.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四、投标报名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sdf.lkj//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sdf.lkj//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报名期限内,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套,售后不退。

5.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3日9时3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5楼开标一室506)。

6.5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招标人长葛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03746110259 地址长葛市八七路西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243367789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0号金成东方国际 九、特别提示 1.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澄清、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2.各投标人对代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认为代理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可致电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管股(0374-6189576),经查实后将按规定作出处理。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sdf.lkj//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