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在脱贫攻坚各级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接下来,我会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整改纪律,推动全县整改方案要求全面落实,请结合实际做好落实工作

1.正视问题差距,主动承担责任,推动整改任务全面落实

首先,我们必须密切关注和纠正反垄断问题。2020年,全县主动要求各级反馈,通过自查共清理出扶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在这些问题中,有中央扶贫工作专项检查的“回眸”和2019年全国扶贫工作评估的反馈,也有中央纪委国家监督委员会调查监督发现的问题等。本文主要有两类问题,一是与主体责任有关,二是与监督责任有关。第一类是与消除贫困主战场主要责任相关的主要工作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思想认识、异地扶贫搬迁“两无三保”、就业扶贫、工业扶贫、财政资金、小额信贷、居民救助、落实整改责任、干部作风和防止返贫。第二类涉及监督责任。监督、纪律和问责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日常监督、扶贫领域的专项治理和扶贫领域的微观腐败。这两方面的问题都是综合整治和综合整治。

第二,要统筹兼顾,全面开展整治。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

*书记在甘肃的一次调查中指出,“要继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推进专项检查“回头看”,对扶贫成效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和综合整治,

真正把监督抓到底,落实到位,确保消除贫困工作务实、消除贫困进程扎实、消除贫困成果真实。”

这个反馈问题的整改是一个全面系统的整改。我们必须坚持全县的下一场比赛,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置身事外。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切实抓好启动工作,及时研究部署,指导督促推进所承担问题的快速整改和全面整改。他们绝不能“领导”和忽视,而只能“领导”和不掌握。各责任单位的“一把手”对具体问题的整改负第一责任和具体责任。他们要亲自部署、亲自干预、亲自协调、亲自监督整改。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组织专门力量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书面或表面整改的,首先要追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严肃追究责任。

第三,要求严格的工作纪律和整改。本周,县纪委成立了专项检查组,对整改方案的制定、整改措施的落实、干部作风进行深入检查。在最近的检查中,我们发现一些乡镇和单位还存在思想认识不足、整改措施不明确、整改责任不明确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单位没有研究和分析扶贫反馈问题,有的制定的整改措施不切合实际,不针对问题,甚至照搬照抄。一些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监察组没有发挥监督作用

一是要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在以往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下一步要重点监督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对县委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整合乡镇纪委纪检小组和县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各种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全面的监督。主要关注消除贫困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除贫困工作的成效、消除贫困后的“四不作为”政策、中央消除贫困专项巡视员“回头看”和2019年全国消除贫困成效评估反馈等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扶贫干部的作风等。它定期进行例行检查、特别监督以及彻底的调查和调查。面对公众对扶贫政策执行情况、干部作风、扶贫成效的理解,深入寻找基层干部的剥削和克扣、大雁拔毛、吃牌、好亲戚好朋友等问题,将监督范围扩大到“最后一公里”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通过现场监管、问题指派、线索调查、集中访谈等措施,推进整改任务的落实,取得成效。

第二,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突出“五严”。一是严格查处扶贫项目建设中的违法违规问题。重点查处扶贫项目审批、实施监督和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二是严格查处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扶贫贷款和项目实施中多头、重复、虚假项目套汇、骗取扶贫资金和“拿卡拿粮”等问题。查处产业扶持政策执行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包括资金保障、资金到户和资金分红。三是严格查处扶贫和民生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重点查处弄虚作假、侵占、挪用、私分公益林补偿、重建补贴等问题;
查处违反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从中渔利、保护关系、保护人情、允许干部职工家属违反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截留、挪用和挪用群众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等行为。4.要严格查处扶贫领域的违法行为。

邪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重点查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压迫和胁迫群众、侵占集体资本和资产资源、打击报复镇压群众的问题。五是认真调查处理扶贫干部作风问题。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在扶贫项目审批审查和资金拨付过程中的拖延、推诿、敷衍处理等行为;
对居民小组未能按规定留在村里的调查和处理、繁重的工作量、不经意的家访,甚至“电话协助”都导致了信息不准确和数据失真。

第三,要坚决整顿干部作风。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反贫困决战座谈会上指出,“高质量完成反贫困任务的关键在于人和干部作风。我们要加强扶贫领域的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有一些与扶贫相关的职能部门。不要说办公室图书馆的作者没有提交原创文章供参考

首先,需要严格的工作要求。这次整治是扶贫攻坚时期的最后一轮综合整治,也是集体解决问题的最后一次机会。如果整改不能一次完成,就没有机会和时间,影响验收结果和支付质量。总的要求是,所有问题必须在6月底之前彻底解决。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分清轻重缓急,对立即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4月底前完成一般问题的整改,6月底前完成较复杂问题的整改。整改的全过程都要有严格的要求,时间观念要强化,时间节点要封锁,问题整改要全面覆盖,整改过程要零水分,整改结果要高质量,绝不进行纸质整改、数字整改和虚假整改,要确保所有问题在时限内整改到位。

第二,要及时协调调度。要坚持统筹规划,严格控制完成整改任务的总时间,合理划分时间段,科学分配各阶段工作,分清轻重缓急。我们应该在短时间内完成改革,优先解决问题。要协调力量,整风是一个整体的力量,纵向包括县、村两级,横向包括各级机关和下属机构。这些力应该综合起来,以整体的方式使用,以促进形成上下连接、联合管理和公共频率共振的工作模式。要严格控制整改进度,建立工作台账,颠倒进度,翻转图表,检查和取消数字,坚决防止延误。要建立定期报告机制,及时研究判断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对策,推动任务慢慢来,慢慢来,要提主动,要提警告,确保不落后,不脱节。整改工作应在工作过程中反复筛选,反复回顾,找出漏洞,填补空缺,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问题,确保整改控制目标不乱、方向不偏。

第三,应严格执行纪律和问责制。该省已明确提议加强问责制。在这方面,县委的态度是很明确的,就是谁错了,谁就要负责,责任一定要严格,不能在这个问题上有任何的容忍度和纠正。主要是从五个方面对问题进行严打和追究责任。“”是对我县各级各部门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省委巡访结束时没有得到纠正,在国务院普查中也没有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重惩处和追究责任。第二,在扶贫攻坚任务中,他们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对犯了明显错误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进行了严厉的问责。第三,对严重偏离“两不愁三保证”基本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其责任。四是严肃查处扶贫工作中出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五是严肃查处和追究不举报扶贫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压案、不整改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