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办和官督商办【清季汉阳铁厂从官办到官督商办过程探析】

  汉冶萍公司是清季最大的企业,其前身为汉阳铁厂、大冶铁矿,于1891年由张之洞奏办,1896年因“款项告罄,官力不继”,又由张之洞奏准招商承办,盛宣怀督办汉阳铁厂。作为当时中国乃至全亚洲最大的钢铁企业――汉阳铁厂从官办到官督商办的过程。不能不视为中国走向近代的一件大事。
  
  一、汉阳铁厂的筹办时期
  
  张之洞(1837―1909)字孝达,又字香涛,直隶南皮人,同治进士。历任湖北学政、四川学政、山西巡抚、两广总督、湖广总督等职。在湖广总督任上他创办了清季规模最大的企业――汉阳铁厂,对于汉阳铁厂的办厂思想张之洞前后变换演变很大,这既是当时的社会发展影响,又是中国走向近代的必由之路。
  早在1885年张之洞督粤期间,经历了中法战争的失败就已经使他认识到“自法人启衅以来,历考各处战事,非将帅之不力,兵勇之不多,亦非中国之力不能胜外洋。其不免受制于敌者,实因水师之无人。枪炮之不具。”针对当时的情况,他提出储人材、制器械、开山利三条策略。同时也看到“外洋富强,全资煤铁”,而中国煤铁矿藏资源丰富,只是没有能够深入的考察地质,又不懂炼铁方法。所以只能向外国求购。在洋务运动期间开办了诸多企业,这些企业也都需要大量的钢铁作为原料。“窃以今日自强之端,首在开辟利源,杜绝外耗,举凡武备所资枪炮、军械、轮船、炮台、火车、电线等项,以及民间日用、农家工作之所需,无一不取资于铁。”而当时对于洋铁的依赖程度,他也指出“以各省各口铁货出入计之,查光绪十二年贸易总册所载,各省进口铁条、铁板、铁片、铁丝、生铁、熟铁、钢料等类共一百一十余万担,铁针一百八十余万密力。每一密力为一千针,合共铁价、针价约值银二百四十余万两。而中国各省之出口者铜铁锡并计只一万四千六百数十担,约值银一十一万八千余两,不及进口二十分之一。至十三年贸易总册,洋铁、洋针进口值银二百一十三万余两。十四年贸易总册,洋铁、洋针进口值银至二百八十余万两,而此两年内竟无出口之铁。”据此他指出必须开设炼铁厂,购置机器,用西法炼铁,并让驻英国大使刘瑞芬在英国订熔铁大炉二座,日出生铁一百吨,并炼熟铁、炼钢各炉,压板、抽条兼制铁路各机器。
  因为奏办卢汉铁路为清廷恩准,由张之洞主持该铁路南段的修建,光绪帝命他移楚督鄂。面对当时湖北近代工业的一片空白,更使张之洞意识到要以工业振兴湖北,富国强兵。恰巧此时继任两广总督李翰章借口广东无煤、无矿不宜设铁厂,奏请移铁厂、枪炮厂至湖北或直隶兴建,张之洞立即奏请将铁厂移鄂。卢汉铁路的修建为汉阳铁厂的兴建解决了销路问题,在铁厂的兴建过程中,就以铸造铁轨为主。
  为修建汉阳铁厂,张之洞于1889年12月7日即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十五日在上海会见盛宣怀,盛在同张之洞晤谈之后,即着手拟办了铁矿厂大略章程,并以禀稿形式上给北洋大臣李鸿章(同时也给了湖广总督张之洞和山东巡抚张曜)。大略章程分为责成、择地、筹本、储料四端,他在章程中主张仿效西方实行“如用商本商办与轮船、电报及开平煤矿同,应先招集商股,不中则官助之。商股系正本。盈亏皆归于商股。官助系活本,但期原本缴还,不与商人争利。”的商本商办方针。这和铁厂与路轨紧密相连抵制洋铁构成了盛宣怀的办厂思想。
  在章程中。盛宣怀提出“兹事重大而条理细密,非有大员督办,不能提挈纲领。拟请先行奏派一人督筹铁矿,以后用人立法,均由该员随时察商宪台定夺。”表露出他慨然自荐督办铁厂的意愿。但由于当时中国商本力量薄弱。无力开办投资巨大、资金周转期长的钢铁企业,加之张、李的政治斗争,而盛又系李派人物,张之洞未能采纳他的商本商办铁厂意见。“盛道前在沪具一禀,所拟办法与鄙见不甚同。商股恐不可恃,且多��。”转而采用了官本官办方式。
  
  二、汉阳铁厂的官办时期
  
  光绪十七年(1891年)八月汉阳铁厂基建工程正式动工,全部工程包括填基12太,约9万方,建炼生铁厂、贝色麻厂、钢轨厂、炼西门士马丁精钢厂、炼熟铁厂、制造厂、造砖瓦厂、造鱼片钩钉厂、制焦碳厂等规模宏伟,但也耗资大。为了维续铁厂的后期投资建设,以及开厂的运转资金,张之洞多方奔走殚精竭虑。也进一步考虑了铁厂的开办方式,在给李鸿章的信函中他说:“至经久之计,终以招商承领,官督商办为主。非此不能持久,非此不能工节省、迅速旺出畅销。”明确提出铁厂的出路是“官督商办”。而督办人选上他说“窃思方今有才思、有魄力、深通西法商务者,惟津海关盛道为最。前三年。初议建设铁厂时,盛道曾条上一禀。有慨然自任之意。”希望盛宣怀能够在天津遥领督办。李鸿章却以“盛道督办轮船、电线两事,已属竭蹶不遑,倘能兼任铁政,因所欣愿,似不便在津遥领,致有废纪。”为借口婉言相拒。
  光绪十九年,汉阳铁厂在兴建过程中因用人不当、任意增加建厂规模等诸多因素导致经费开支异常紧张,所以有招洋股的议论“是以近来又有招洋股之议,拟将炼铁厂由洋人包工,即由其垫款,炼成钢轨作价与我,我之煤铁亦作价与彼……但恐招洋商预股为条约所不许,而名为包工,实即租与洋人,又必为清议所挠,而地方亦虑不靖,种种不妥,不知何以动听。窃料洋人必无应命者,大致仍归官督商办之局而已。”在铁厂的兴办过程中,应是以官办为主,可以在过程中省却不少的繁琐,但厂成之后仍需商办为主。时人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平心而论,官局办事较商浮费,而购地设厂等事官力太于商力十倍,其便宜处亦不少。惟既成之后。总须归人商办,可以节省糜费,获利较易亦一定办法。”即便是在办厂过程中,一些官场恶习已经沾染上了这个中国最大的钢铁厂“盖此间全用官场办法,习气太重。百弊丛生,不可穷诘。加以香帅之极力铺张。洋人之任意挥霍,于是分局愈添愈多,机器愈买愈广,煤铁之外。又开鹤峰铜矿、兴国州锰矿、富池口铅矿。刻下尚在德安府勘铜,大冶勘银,委员四出,歧路之中又有歧路焉,宜其款项之不继也。”是以郑官应看到商办是大势之趋“汉阳铁政局已用过银四百余万。鄂督张香帅又奏拨七十万。仍恐不敷,势要招商承办。”告诉盛宣怀如欲承办铁厂,必须知晓“宜先寻有好铁矿。可炼焦炭,将化铁炉移于大冶山左右,可省运费,焦炭廉方可获利。”对于铁厂的将来人们给予的极大的关注。
  1893年10月铁厂终于竣工,但因为炼钢所用焦炭不足,加以对矿石没有详细分析成分就购买的炼钢炉不合适,未能产出好的钢铁,导致销路产生问题,资金难以周转,铁厂要继续办下去。还需要大量资金。可此时的张之洞因开办项目过多。用款巨大,已经无力继续对铁厂注入资金。“窃以湖北铁政局厂繁多,出产亦巨,只缘办理未能尽善,以致亏累日深。”一语点破了铁厂的弊端所在。
  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北洋水师全军覆没。战后23亿两白银的赔款压得清廷喘不过气来,也就根本无力顾及铁厂。铁厂另寻出路是必然之中的事情了。
  张之洞对于铁厂的思考首先着眼于洋股。他在光绪二十 一年七月十六日给蔡锡勇的电报中说“铁厂一切经费拟包与洋人,有愿包者否?每年经费若干?速询各洋匠电复。”蔡锡勇因估计铁厂经费未能及时给予复电。张在七月十九日又来电询问“阁下何日来?铁厂有洋人肯包否?速复。”连日来电询问此事,急切之心跃然于纸上。后来他甚至提到“铁厂仍以外洋厂包办为宜。望速分电比国、德国各大厂。速派洋匠前来估包。所有盘川等费不过数千金,可由官出。务望切商,勿再耽延,至要。”但是蔡锡勇在给张之洞的回电中却提出不包给洋商而包与华商,并属意由盛宣怀督办“闻盛道已南来,揆度时势,似包与洋人不如包与华人为宜。”张之洞在给蔡锡勇的电报中慎重考虑了他的意见,可仍把洋商承包看成挽救铁厂的一种方法“固以华商包办为宜,但中华绅商类多巧滑,若无洋商多家争估比较,定必多方要挟。不肯出价。”并且提到铁厂的款项太少,难以维系。盛宣怀则在致电恽莘耘电中,对汉阳铁厂华商办还是招洋商办理提出自己的见解“铁政属洋商,力大流作弊亦远。属华商,力小收效亦远。”而张之洞则有意与盛宣怀商办。“尊电洋商之弊,合同周到,即可防范,利却甚大,既多现款又可扩充。惟当今迁谬乖巧之人太多,不用心而好乱说,不办事而好挑眼。实不愿与辈哎气饶舌,帮决意不招洋商矣。今已决计与吾兄商办,但宜赴鄂一览。”而盛宣怀因甲午中日战争中贪污一事,政治上失势从而转投张之洞,张又急需像盛这样的洋务人才,所以于光绪二十二年四月初二日,奏准汉阳铁厂招商承办,由盛宣怀督办。盛宣怀在承办。铁厂以后,迅速招来郑观应总办铁厂,力图振兴湖北铁厂。张之洞也在光绪二十二年五月十六日所上奏折中详加分析华商与洋商包办之利弊,以最后定于招商承办自此,汉阳铁厂终于从官办走向了官督商办。为了保证产品销路。清政府又于同年任命盛宣怀举办铁路总公司,并要求全国所需钢铁应向汉阳铁厂购买。还批准汉阳铁厂产品减免厘税5年。为了缓解资金不足。盛宣怀于1908年2月与张之洞会奏朝廷,请将汉阳铁厂、大冶铁矿、萍乡煤矿合并成立“汉冶萍煤铁厂矿股份公司”。
  
  注释:
  ①张之洞,筹议海防要策折(光绪十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张之洞全集,第307页。
  ②张之洞,筹议海防要策折(光绪十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张之洞全集,第307页。
  ③张之洞,筹设炼铁厂折(光绪十五年八月二十六日)张之洞全集,第704页。
  ④张之洞,筹设炼铁厂折(光绪十五年八月二十六日)张之洞全集,第705页。
  ⑤筹拟铁矿情形禀,光绪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汉冶萍公司(一)第7页。
  ⑥筹拟铁矿情形禀光绪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汉冶萍公司(一)第6页。
  ⑦夏东元编著,盛宣怀年谱长编[M],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第331页。
  ⑧钟天纬致盛宣怀函,光绪十八年十二月十七日。汉冶萍公司(一)第45页。
  ⑨夏东元编著,盛宣怀年谱长编[M],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第406页。
  ⑩夏东元编著,盛宣怀年谱长编[M],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第406页。
  ⑩沈鉴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十二日,汉冶萍公司(一)第65页。
  ⑩张之洞,致武昌蔡道台(光绪二十一年七月十六日),张之洞全集,第602页。
  ⑩张之洞,致武昌蔡道台(光绪二十一年七月十九日),张之洞全集,第611页。
  ⑩张之洞,致武昌蔡道台(光绪二十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张之洞全集,第6752页。
  ⑩张之洞,蔡道来电(光绪二十一年十月二十九),张之洞全集,第6753页。
  ⑩张之洞,致武昌蔡道台(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初四日)张之洞全集,第67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