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企业管理手册)广州赛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手册(1)

广州赛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员 工 守 则 目 录 第一章 序言 第二章 宗旨 2.1 公司服务宗旨 2.2 公司管理方针 第三章 劳动条例 3.1 入职 3.2 健康检查 3.3 试用期 3.4 工作时间 3.5 调职与晋升 3.6 发薪及调整 第四章 员工福利 4.1 年假 4.2 法定节假日 4.3 病假、事假 4.4 婚假、产假、恩恤假、探亲假 第五章 员工离职 5.1 通知 5.2 手续 5.3 其它 第六章 公司规章制度 6.1 人事记录 6.2 基本仪容仪表规定 6.3 基本行为举止规定 6.4 工作纪律 6.5 奖励 6.6 过失处分 第七章 安全 第八章 修订与解释 8.1 解释权 8.2 修改及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第一章 序言 欢迎您加入广州赛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服务工作,并深信您热爱本职工作,为公司做出贡献。

广州赛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优良的服务、高效率的经营管理为业主/客户提供完善的服务。每一位员工都应把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和声誉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

谨希望全体员工敬业乐业,齐心协力,真诚合作,为赛葆和祖国去掉 房地产业的发展而努力。

总经理启 第二章 宗旨 2.1 公司服务宗旨 服务至诚 赛葆争优 2.2 公司管理方针 精心管理 服务至诚 预防污染 善用资源 以人为本 注重安全 遵守法规 持续改进 第三章 劳动条例 3.1 入职 3.1.1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向办公室索取招工表,如实填写完整,方可进入应聘程序。

3.1.2管理人员和中级以上职称工作人员,须由总经理面试,合格并签字同意方可录用。

3.1.3非管理人员和中级以下职称普通员工,须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提出用人申请,并填写申请临时工审批表,报主管经理批准。由办公室主任和部门负责人面试合格签字同意方可录用。

3.2 健康检查 3.2.1员工受雇前必须到公司医务室作身体检查,检查结果合格,方可录用。

3.2.2公司每年给员工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对患有传染性等疾病者,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调离工作岗位,调换工种,直至办理病退离职。

3.3 试用期 凡经体检合格被录用的员工,均须经过为期3--6个月的试用期工作。公司将根据该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可延长或缩短试用期。试用期满,对符合录用条件者,可接纳为劳动合同制员工。

3.4 工作时间 员工的工作时间由各部门按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因特殊情况,公司可根据需要调整上班时间(含法定节假日)。

3.5 调职与晋升 3.5.1员工在受雇期内,公司有权将其调动职位或岗位。

3.5.2所有员工均有被提升的机会。升职主要根据该员工的工作表现,业务掌握程度,品德及职位空缺情况。

3.5.3员工被提升后,若因工作不胜任该职位或犯有过失,公司可视情况作出降职或免职决定。

3.6 发薪及调整 3.6.1员工薪金每月发放一次,定于每月最后一天,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提前一天。

3.6.2公司将视经营业绩状况来考虑年终奖金和年度调薪情况。

第四章 员工福利 4.1 年假 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可获得5天年假;
满五年未满十年者,可获7天年假;
满十年未二十年者,可获10天年假;
满二十年以上者,可获14天年假。申请年假需提前十五天,经所属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为有效,不得将年假累积至下一年度。

4.2 法定节假日 所有员工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如法定节假日受安排上班或值班,节后部门可安排补休或按规定给予加班费。

4.3 病假、事假 4.3.1员工因病未能上班,必须通知所属部门经理,员工请病假必须持有本公司指定医院病假单方可获准病假;
急诊时须持区级以上医院急诊假单。每月病假不得超过两天(含两天),薪金照发,每月病假超过两天的,按照基本工资(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22.5天扣发薪金。

4.3.2员工因私事请假,应提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申请,1天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天以上由主管副经理审批,事假例行不发薪,按照日平均薪金(22.5天计算)扣发薪金。

4.3.3各部门经理请假须由总经理审批。

4.4 婚假、产假、恩恤假、探亲假 4.4.1婚期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建议改成三年以上,提倡晚婚。。

年以上,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结婚的员工,可享有有薪假期8天。申请婚假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可予休息。假后须将结婚证书复印件交经理办公室核实;

4.4.2产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持有准生证的女员工,可享有有薪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申请产假须在预产前3个星期提出,经审批后可予休假。假后须将医院证明或出生证明交经理办公室核实。

4.4.3恩恤假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员工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死亡。

外省员工可享有有薪恩恤假6天,本省员工可享有有薪恩恤假3天;
并给予员工一次性抚恤金300元。申请恩恤假须经经理批准,假后将亲属的死亡证复印件送经理办公室核实去掉感情不能接受。

4.4.4探亲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建议修改成两年以上 年以上,夫妻分居两地(跨省)或末婚远离(跨省或300公里以上)父母居住的 职工,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享受有薪探亲假。探亲假只能当年一次休完。

第五章 员工离职 5.1通知 公司与员工双方均可以书面形提出终止雇佣关系,但双方必须给予对方通知期限,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金。

5.1.1 试用期间须提前七天前通知。

5.1.2试用期满后须提前一个月前通知。

5.2手续 5.2.1 以书面形式向部门经理提出辞职申请。

5.2.2经部门经理批准辞职报告后,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离职审批表。

5.2.3经部门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审批后,列明物品交接清单,交部门经理批核。

5.2.4离职当日,将所有公司物品交回所属部门(将员工手册、员工证交还办公室)(住宿员工需提前办理退缩手续)。

5.2.5由办公室通知离职员工和财务部结算工资。

5.2.6离职员工所用物品,按下列标准在离职工资中扣除 ●工作服 以进货价按三年折旧,未服务够三年者,按未够年限比例扣除 ●警棍 未交还按原进货价赔偿 ●工作证 未交还按RMB 100.00元赔偿 ●锁匙 未交还按RMB 30.00元赔偿 ●对讲机 未交还按原进货价赔偿 ●计算器 未交还按RMB 200.00元/台赔偿 ●文具或工具有 未交还按原进货价赔偿 ●员工手册 未交还按 RMB 50.00元赔偿 ●其他 未交还按原进货价赔偿 5.3其它 5.3.1员工辞职书若未经批准,不能擅自离职,否则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司并会追讨离职违约责任。

5.3.2离职员工有义务及时回公司协助处理、证明、交清其在职时曾经处理或未完成的工作。

5.3.3特定岗位的员工,离职后两年内不得有一定区域内与公司主要业务有竞争的其他企业内任职或为之提供其他形式的服务。

5.3.4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合同,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一定的经济赔偿金外,并给予员工一次性礼品费100元。

5.3.5若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犯过失,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违纪辞退、除名、开除。

第六章 公司规章制度 6.1 人事记录 6.1.1公司聘用的员工入职前应将身份证复印件、劳务证、就业证(外来人员)、毕业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应聘保安部工作的同时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个人一寸近照4张及个人体检表或健康证交办公室备案。

6.1.2特定工种必须持有效上岗证,并报办公室备案。

6.1.3员工以上资料如有欠缺或虚假,所引致的一切后果由员工自行负责。公司保留追究责任并作出处理的权力。

6.2 基本仪容仪表规定 6.2.1头发 男性不宜留长发,头发长度以保持前不遮眉、侧不盖耳和后不触衣领为准,应梳理整齐;
女性应将长发束起,头发要保持清洁及严禁染发(染黑色除外) 6.2.2面部 无论男女都要注意面部的清洁,男员工不应留胡子,保持牙齿清洁。女员工不宜浓妆艳抹。

6.2.3制服 所有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上班,工作服必须保持整洁、美观,不得有脏污点。对公司制服要爱护珍惜,妥善保管,洗烫得宜,不能私自更改制服。白色的制服应经常更换清洗干净,特别领头袖口等。

6.2.4所有员工不应留长指甲,且须保持整洁。女员工涂指甲宜用浅红色或透明的指甲油,不得涂上深色系列的指甲油。

6.3 基本行为举止规定 6.3.1上班应保持以下基本要求 ①形象仪容端庄,热情大方。

②谈吐温文有礼,简捷明快。

6.3.2接待业主/来宾应热诚、有礼,守时守信,不卑不亢,不做有损国格、公司形象或人格的事。

6.3.3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应接听;
接打电话,应语调平缓,声音柔和适度;
不得大喊大叫,影响他人工作,也不可无精打采,影响公司形象;
使用电话应长话短说,禁止电话聊天。

6.3.4外出办事的工作人员,进入办事机构办公室前,应先检查自身仪容仪表,并适度敲门,待主人允许后方可进入,进入后应先使用礼貌用语。

6.3.5禁止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办公场所、仓库及其他禁烟区域严禁吸烟。

6.3.6每天工作完毕后,应自觉进行岗位区域及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自觉搞好办公场所卫生工作。

6.3.7爱护公物,节约能源,养成人离开前随手关灯、电风扇、空调、水龙头等的习惯。

6.3.8所有员工应自觉维护和发展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言辞。

6.3.9不损人利已,不讥讽挖苦,不窥探他人隐私,不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以工作之外事情议论他人。

6.3.10严禁拉帮结伙,滥用权力。

6.3.11严禁打架斗殴。

6.3.12严禁聚众赌博。

6.3.13住宿人员应遵守集体宿舍公约。

6.4工作纪律 6.4.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每次以5分钟之内计算)给予口头警告,3次以上,从第四次开始每次扣工资20元。当月累计6次以上,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6.4.2需外出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无论公务还是私事),否则按旷工处理,当月旷工1次者给予记小过处分,并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0;
当月旷工2次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扣发月工资总额的50。连续旷工3次以上者,给予解聘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6.4.3上班时不得吃东西、聊天、喧哗、追逐嬉戏、打瞌睡、吃零食、看小说。

6.4.4不得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6.4.5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6.4.6未经允许,不得在工作场所自放音乐或听“随身听”。

6.4.7工作时间禁止私人会客;
工作会客应在会客室或指定场所。

6.4.8工作时间不得喝酒(公务应酬除外,但提倡中午不喝酒)。

6.4.9离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