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制造汽车发动机厂家多吗 汽车发动机再制造行业运作模式初探

  摘 要:文章以汽车发动机为例,对国外较常见的运作主体分别为原始制造商(OEM)、独立再制造商(IR)、零散小型再制造商(SSR)的三种发动机再制造运作模式进行简单的介绍,然后对这三种模式在产品价格、规模效应以及市场需求方面进行比较,最后得出适合我国当前发展需要的发动机再制造运作模式。
  关键词:发动机;再制造;运作模式;规模效应
  中图分类号:F252.19 文献标识码:A
  作为现代汽车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达国家在重视新车研发的同时也重视在汽车及其零部件再制造行业中挖掘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形成了规模较大、运作模式较成熟的汽车再制造产业体系。然而我国由于某些政策的限制、技术以及相关观念落后等原因,至今未能形成一条完整的再制造产业链,再制造呈现“散兵游勇”的形式,缺乏在行业内有绝对影响力的汽车再制造企业。
  1 发动机再制造的三种基本的运作模式
  1.1 原始制造商(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OEM)再制造模式
  原始制造商负责再制造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这种制度规定了生产者对其生产的产品在使用期结束后负有回收、再生、废弃处理等责任。通常情况下,出于制度的压力原始制造商在产品设计之初就要充分考虑到产品的可再制造性,产品结构的设计要有利于未来废旧产品的再制造。
  1.2 独立再制造商(Independent Remanufacturer,IR)再制造模式
  独立再制造商是指独立于OEM自行运作的专业再制造企业。这意味着它不经过OEM的批准就可以对任何品牌的发动机进行再制造,被再制造出来的发动机可以贴上自己公司的商标进行销售而不构成对原始制造商商标的侵权。所以,要使这种再制造运作模式得以顺利发展不仅需要一个开放自由的市场,更需要政府相关政策的扶持。
  1.3 零散小型再制造商(Scattered and Small Remanufacturer,SSR)再制造模式
  这种模式的运作主体主要包括各级汽车经销商、汽车维修厂、小型零部件再制造商等。此种模式的过程也较前两种简单,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客户把报废汽车发动机或零部件自行送至这些再制造点,并经过协商约定好交机日期,待交机时,由再制造商负责装机调试,直至完成整个交易过程。另外一种则是以以旧换新的方式进行,顾客用旧机与再制造新品相互交换,再制造商和客户根据新旧机价值差异的实际情况,协商做出明确的差价额,由客户负责补齐差价。
  2 三种发动机再制造运作模式的比较
  2.1 产品价格比较
  模型假设1:原始制造商、独立再制造商、零散小型再制造商制造出来的再制造发动机的质量无差异,在同等价位下消费者无特殊偏好。
  模型假设2:本模型仅是针对单个原始制造商、独立再制造商、零散小型再制造商进行发动机再制造时会有的利润情况进行讨论。
  模型假设3:回收的发动机要充分运用于各运作主体的再制造活动。
  模型假设4:消费者对再制造发动机有充分的认识,对再制造发动机的需求仅受其价格的影响。
  (2)模型的求解。当发动机再制造运作主体为原始制造商时,原始制造商从事再制造活动的收益部分主要来自于向经销商或特约维修厂批发的再制造发动机。而成本则由回购回收旧发动机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回收积极成本组成。原始制造商利润最大化表达式如下:
  2.2 规模效应比较 (下转第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