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第十二届文明风采方案DOC

平阴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关于开展2016年度“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和山东省、济南市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组织开展2016年我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各专业部、各班级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赛,力争更好成绩,为学校争光。

一、指导思想 丰富学校校园文化生活和德育实践活动内容,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和职业素养,推进文化育人,展示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做到“人人参与,班班比赛”,积极动员全体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充分展示中职学生的文明风采。

二、组织领导 学校2016年度“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工作,在学校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政教处和各专业部责组织实施。为了加强对这项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我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马扶祥 副组长周涛 成 员王金朝、廉立瀛、王永军、徐梦婷、李洪彬、周广明、李学源、王庆军、郭京臣 三、竞赛项目及项目负责人 本届活动以“践行核心价值观,激扬职校生风采”为主题,设立6类赛项。

(一)征文演讲类 主题和内容一是以“牢记历史,爱我中华”为主题,引导学生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惜幸福生活,激发报国热忱。二是以“成长中的感动”为主题,引导学生感悟自己成长经历过程中的正能量,抒发对党、国家、民族和家庭的热爱之情,表达当代中职学生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考和行动。

形式和要求各专业部可广泛开展征文演讲活动,择优推荐演讲作品给学校活动组织机构。报送作品包括演讲稿和演讲视频,一并报送。演讲稿内容健康,语言平实,表达真情实感,字数不超过2000字;
演讲视频要求内容清晰流畅,演讲者表达流利,仪表得体。

(二)职业规划类 主题和内容以“我的未来我做主”为主题,引导学生树立信心,逐步培养职业意识,及早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内容包括职业生涯设计、创业计划、创新设计等。

形式和要求各学校可结合职业生涯规划相关教学内容,广泛开展职业生涯设计、创新创业设计等活动,择优推荐职业生涯设计方案、创新创业设计作品给省级活动组织机构。

职业生涯设计方案和创业计划均提交电子文本。内容应贴近实际,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相关文本字数不超过2000字。

创新设计方案提交电子文本,说明作品构思、特点、功效等,同时附送作品实物。

(三)摄影类 主题和内容以“职校美学习美劳动美”为主题,引导学生聚焦校园生活和各行各业的劳动者,捕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实训实习等的精彩瞬间和其他劳动者工作的瞬间,展示中职学生和劳动者的职业礼仪、职业素养和职业形象。

形式和要求摄影作品除影调处理外,不得进行其他技术处理。作品以单幅形式报送电子版作品、未经过修改的电子源文件及说明文字,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5M;
说明文字主要包括创作的构思、表达的内容等,不超过200字。作品创作时间为2015年9月之后。

(四)微视频类 主题和内容以“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为主题,引导学生树立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人生观、价值观,展示青春的风采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形式和要求微视频作品可采用微电影、纪录短片、动画片、公益广告或者电子相册等形式,制作软件不限,紧扣主题讲述故事,内容健康向上,文件格式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300M,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五)校园情景剧类 主题和内容以“法治安全环保健康”为主题,引导学生以学习、生活为原型进行创作,通过人物刻画、故事演绎等反映当代中职学生对法治建设、生命安全、生态文明、身心健康的所思所感所悟,体现教育和启迪意义。

形式和要求作品脚本应由学生原创,表演以学生为主,可邀请家长或老师参加。主要角色人物在8人以内,时间不超过15分钟。报送脚本和演出视频,视频大小不超过300M。

(六)才艺展示类主题和内容以“人人尽展其才”为主题,鼓励学生展示自身文体特长、职业素养和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引导广大中职学生学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高审美情趣、人文素养。

形式和要求才艺展示分为舞台作品和非舞台作品。舞台作品包括朗诵、声乐、器乐、舞蹈、戏曲、曲艺、杂技、魔术、武术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鼓励在校园内外公开展演。作品以视频形式报送,大小不超过300M。非舞台作品包括书法、绘画、篆刻等,非舞台类作品需提交作品实物。

四、竞赛活动进程安排(济南市时间未定) 2016年竞赛活动分宣传发动、班级初赛、学校评比三个阶段 1 宣传发动阶段(10月26日10月31日) 各班级广泛宣传发动,开展配合“文明风采”竞赛主题的多种形式德育实践活动。落实“重在参与”和“重结果、更重过程”的德育实践活动要求,通过“人人参与、班班比赛、学校选拔”的形式,提高“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参与普及率和广泛性。每班出期关于“文明风采”竞赛的黑板报,由团委组织评比。学校将通过校园网络、广播站、校报、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2 班级初赛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人人参与该项活动,写出相应的征文、设计作品、摄影作品或展示,并进行初评,在结合各班专业的特点基础上,各班按照部里人数参与上交作品比例积极准备作品。

3 学校评比阶段(12月1日1月28日) 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各专业部对各班参加的作品进行统一评比,并推荐获奖作品参加济南市复赛。

竞赛形式竞赛采用学校初赛、市级、省级复赛的选拔形式进行。

五、激励办法 学校决赛设置以下奖项。

(一)学生作品奖 针对各专业部报送的优秀作品,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每个项目分别按作品总数的5、15、20的比例设立一、二、三等奖,上交市里参加省赛。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学生颁发国家级证书,并获得学校500、300、200元奖励。

(二)指导教师奖 指导的学生作品获全国一、二、三等奖和指导的节目参加颁奖典礼演出的教师颁发相应全国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奖证书,指导教师获得全国一等奖者年度考核可直接评委优秀等级,二、三等奖获学校相应奖金500、300元。(具体获指导教师人数参考全国文明风采实施方案) 1、学校在每年度技能大赛结束后,根据学生成绩确定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选手奖、组织技能竞赛先进个人。

2、优秀选手奖,按一、二、三等奖进行表彰奖励。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可根据获奖等级折抵参赛项目相应课程的技能鉴定成绩,成绩按一等奖100分、二等奖95分、三等奖90分计。

3、确定为参加济南市选拔赛的学生,第三年可留校顶岗实习,在参加竞赛的同时,协助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和管理新生,学校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对于大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在就业上予以优先安排。

二、国家、省、市技能竞赛奖励 1、在国家级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奖励现金20000元;
二等奖,奖励现金10000元;
三等奖,奖励现金6000元。

2、在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奖励现金8000元;
二等奖,奖励现金5000元;
三等奖,奖励现金3000元。

3、在市级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奖励现金2000元;
二等奖,奖励现金1000元;
三等奖,奖励现金500元。

4、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国家、省、市级专业技能大赛,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辅导教师确定为本年度校级先进工作者。获省级一等奖、国家二等奖以上奖项,辅导教师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

5、上述奖金可按学生、辅导教师、专业部主任、专业部、牵头部门分别占30、35、15、10、10进行分配。

6、上述奖励仅适用于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且现场操作的专业技能竞赛,凡不属于此范围的竞赛不执行本奖励规定。每个项目只记一个最高奖,不重复计奖,以证书为准。

7、教师参赛参照学生奖励执行。

三、技能大赛训练耗材费用 由于每个训练项目耗费材料的情况有其特殊性,针对不同的训练项目,将其分为以下三类。原则上执行下列标准 第一类数控车工、车工、焊接、汽修等项目,每个项目安排耗材3000元。

第二类机电、化工、钳工等项目,每个项目安排耗材2000元。

第三类护理、服装、信息技术等项目,每个项目安排耗材1000元。

以上三类各个项目,专业部要列出具体耗材使用方案,并由生产实训办、专业部主任和相关辅导教师签字后报学校批准,学校统一购买、统一使用。参加省赛、国赛所需耗材另行安排。

四、技能大赛相关费用 1、训练加班补助费 每个项目每月按300元安排。已落实工作单位(仅限按规定顶岗实习且发放工资)且参加比赛的同学按1500予以补贴 ,其中随月发放80,取得省级大赛资格的再按每月发放20。以上补贴据实核算。

2、技能大赛学习交流费用 外出学习或请专家来校指导,须书面报请学校批准,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

3、技能大赛参赛费用 各个项目参加市、省及国家技能竞赛的差旅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

各专业部要根据上述意见,制定出专业部及各项目的落实方案,报生产实训办公室。

五、相关说明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未指明的特殊情况,由学校组织认定。

3、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六、作品选送 1、由学校政教处统一组织根据市里要求把作品上交到相应评选学校进行参评上报省里参加决赛。

2、根据市里要求各学校作品数上报。(才艺展示类中的书法、绘画、篆刻等作品及创新设计作品的实物同样上交到参评学校进行参评书法、绘画等作品不用装裱) 3.每份作品应标明作者、学校、指导教师等信息,并且每份作品均须命名,注意不得以绘画、书法等类别名作为作品名。未按照要求报送的将不予评选。

五、经费与奖励 部分赛项所需经费由学校研究决定后据实核销。学校将把参赛结果作为对各专业部的考核量化赋分。

平阴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二〇一五年十月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