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12ATQ,019-2019混合型饲料添加剂,酿酒酵母

B46 天津奥特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企业产品标准 Q 12ATQ 019 2019 代替 Q 12ATQ 019 2017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酿 酒 酵母 2019 03 06 发布 2019 03 07 实施 天津奥特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 12ATQ 019 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GB T 1 1 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代替Q 12NH 4092 2014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微生物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天津奥特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张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 12NH 4092 2014 Q 12ATQ 019 2017 Q 12ATQ 019 2019 1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酿酒酵母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酿酒酵母的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签 包装 运输 贮 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酿酒酵母为主要原料 以啤酒酵母粉为载体经混合 搅拌而成的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酿酒酵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 T 5917 1 2008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 两层筛筛分法 GB T 6435 2014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 T 13079 2006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GB T 13080 2004 饲料中铅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GB T 13091 2002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检测方法 GB T 14699 1 2005 饲料 采样 GB T 22547 2008 饲料添加剂 饲用活性干酵母 酿酒酵母 JJF 1070 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 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4 1 感官 色泽均匀 无发霉变质或结块 自由流动性好 3 2 加工质量指标 3 2 1 粉碎粒度 产品应全部通过 2 mm 分析筛 0 6 mm 筛上物应不大于 10 3 2 2 混合均匀度 产品应混合均匀 其混合均匀度之变异系数 CV 应不大于 5 3 3 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 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应符合表 1 规定 Q 12ATQ 019 2019 2 表1 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 项目 指标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酿酒酵母 商品名称 益生酵母 1026 酿酒酵母细胞总数 以干基计 CFU g 1 108 水分 10 3 4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2 卫生指标 项目 指标 总砷 mg kg 10 铅 mg kg 40 沙门氏菌 CFU 25 g 不得检出 3 5 净含量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 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 规定 3 6 菌种鉴别 3 6 1 形态鉴别 酿酒酵母经麦芽汁琼脂 28 培养三天后 菌落大而湿润 隆起 乳白色 表面光滑无褶皱 边缘 清 晰 取少量菌体于显微镜下观察 细胞呈卵圆形 椭圆形或圆形 3 6 2 生理生化特性 酿酒酵母能发酵葡萄糖 麦芽糖 半乳糖 蔗糖及 1 3 棉子糖 不能发酵乳糖和蜜二糖 不能同化 硝酸盐 4 试验方法 4 1 感官 将产品置于洁净的白色容器内 在正常光线下目视观察外形和色泽 检查有无外来杂质 4 2 加工质量指标 4 2 1 粉碎粒度 按 GB T 5917 1 2008 规定执行 4 2 2 混合均匀度 按附录 A 规定执行 Q 12ATQ 019 2019 3 4 3 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 4 3 1 酿酒酵母细胞总数 按 GB 4789 15 2016 规定执行 4 3 2 水分 按 GB T 6435 2014 规定执行 4 4 卫生指标 5 4 1 总砷 按 GB T 13079 2006 规定执行 4 4 2 铅 按 GB T13080 2004 规定执行 4 4 3 沙门氏菌 按 GB T 13091 2002 规定执行 4 5 净含量 按 JJF 1070 2005 规定执行 4 6 菌种鉴别 按 GB T 22547 2008 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 5 1 组批 以同一原料 同一配方 同一工艺 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产品为一检验批 5 2 抽样 按 GB T 14699 1 2005 规定执行 5 3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 必须经公司质量部门进行出厂检验 检验合格并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 感官 粉碎粒度 酿酒酵母细胞总数 水分 5 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全部要求 正常生产时 每年不少于一次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 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鉴定时 b 正常生产中 原料 工艺 设备有较大变化时 c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Q 12ATQ 019 2019 4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要求时 5 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 判该批产品为合格 检验结果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 可在 原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检 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 6 标签 包装 运输 贮存 6 1 标签 标签应符合 GB 10648 中的规定 6 2 包装 产品采用无毒 无害 无异味 防潮 无破损的包装材质 包装应严密 6 3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得与其他有毒 有害物质或其他污染物混装 混运 运输车辆应有遮盖物 注 意防潮 防止日晒 雨淋 受热 6 4 贮存 产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处 避免直接日晒 雨淋 用后密封保存 不得与有毒有害物混合存放 请 勿直接接触地面或墙壁 6 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 运输 贮存条件下 包装完好的产品 自生产之日起 产品的保质期为 12 个月 Q 12ATQ 019 2019 5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混合均匀度的测定方法 A 1 目的 确保产品每一个批次的同质性 混合均匀度 确保混合机混合效率 A 2 范围 此方法适用于奥特奇天津工厂所有生产设备及所有产品 A 3 步骤 A 3 1 混合均匀度测定 A 3 1 1 样品的原料需要在被使用 混合 之前优先检测 A 3 1 2 按照每一个混合程序 原料需要被加入到带式混合机中 A 3 1 3 当终产品完全混合后装袋时 封口之前进行取样 连续取10袋样品进行检测 A 3 1 4 每个被采集的样品依据标签保证值 随机选取一个保证值进行检测 A 3 1 5 将混合均匀度报告汇报给质检经理 A 3 2 计算 混合均匀度 标准差 平均值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