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石县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石县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省委环保督察“回头看”刚刚结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又于昨天进驻陕西。按照惯例,“回头看”期间,督察组将会把电话、邮箱等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也会下沉到地方开展督察巡查,这将是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又一次大检验。省市已相继召开了动员部署和配合保障会议,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陕西期间我县的配合保障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刚才守柱同志传达了省市动员部署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县中省环保督察巡查交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总体情况,就配合做好中央环保“回头看”工作进行了安排。下面,我讲以下几方面意见,一会儿,陈书记还要强调,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思想高度重视。“回头看”是对各地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情况的“透视”,是对2016年12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转交信访问题处理情况的“复查”,是对地方各级干部思想作风情况的“诊断”,重点是对问题整改是不是严和实、整改方法是不是简单粗暴,有没有搞“一刀切”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据媒体公开报道,近期已反馈情况的10个“回头看”省(区)共有6219人被问责,610人被拘留,74个“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典型案件被公开曝光。可以看出,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回头看”是严肃的、扎实的、细致的。各镇、各部门必须围绕中央“回头看”,认真查找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下决心解决群众关切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二要做好问题整改。本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和“四个重点”开展,“三个方面”即督察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及成效、列入整改方案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具体整改情况、生态环保长效机制建立和推进情况,“四个重点”即盯住督察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和“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检查列入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查处整改情况;
督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
督察地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责任追究情况。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查漏补缺、全力整改,对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坚决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落实整改方案和过硬措施,争取赢得督察组支持和认可。

三要全力配合保障。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石泉县配合保障方案》,所有参与配合保障人员都要坚决服从总体安排。督察组需要的文件资料,务必全面、准确、及时提供,无论是提供什么资料、材料、数据,都要客观真实、尊重事实,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绝不允许弄虚作假、答非所问。各单位要安排熟悉业务人员严格审核,并要确保时效,防止把具体问题上升为政治问题、作风问题。县委、县政府召集的交办、督办会议,务必认真准备、按时参加,如实反映情况;
部署的工作、提出的意见、指出的问题,务必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坚决整改;
受理的信访案件,务必及时督查督办,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四要加强信访问题办理。对环保信访问题,省对市要求五天内办结公开,市对县要求三天内办结。必须做到边督边改边问责,责任追究要依法依规,把握尺度,公开透明。对有关责任人,核心做到六个字:严肃、精准、有效。严肃就是要从严问责,不能只是提个醒、谈个话;
精准,就是要问责确实有责任的人,不能顶包,也不能一个事问责一片;
有效,就是通过问责切实起到警示作用。要明确三个原则:凡是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过去移交已经公开办结,至今未办结或者办结后又反复的,必须问责;
凡是发现在整改中弄虚作假的,必须问责;
凡是群众多次投诉,查实又迟迟不办的,必须问责。这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将对环保整改“一刀切”问题进行重点查处,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对以往的不当做法提前纠正,在督察“回头看”期间发生“一刀切”问题或对以往群众投诉的“一刀切”问题拒不纠正的,要严格问责。

五要严守各项纪律。“回头看”期间,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等各项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环保督察纪律规定,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打听的不打听、不该议论的不议论,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设置任何障碍,妨碍和阻挠督察组的工作。对违反规定不配合督察工作、“回头看”期间不按照要求整改落实、泄露督察工作秘密的,要依规依纪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关于中央、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和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动员会议精神的汇报

州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6日)

州政府常务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州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和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动员会议精神汇报如下。

一、中央、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

(一)督察整改推进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书记、州长担任双组长推动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议,先后19次会议听取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
2017年9月州委将环保督察整改列入环保督察八届州委第二轮巡察范围,开展环保专项巡察;
2016年来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并将环保督察整改列入政府2017—2018年“怒江州10项重点督查项目”,由州政府督查室进行督促整改。

2.圆满完成国家、省现场督查。2017年12月环保部西南督察局,2018年4月12日省委、省政府第三督导组先后对我州环保督察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对我州督察整改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

3.强化工作调度。2017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年来共上报21期月调度报告,中央环保督察14期,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各7期。

4.及时通报整改问题。今年来先后召开3次联席会议,先后7次通报问题整改情况。

5.公开整改信息。2018年2月7日在“一台一报一网”(即:怒江电视台,怒江报,怒江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怒江州环保督察整改方案及整改工作情况。

6.强化汇报对接。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和州环保督察办(州环保局)先后11次至省环保厅和省督察办汇报对接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情况。

7.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先后出台《关于全面实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大行动”的决定》《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党员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关于全面推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决定》《怒江州关于停止中小水电开发的实施意见》《怒江州关于停止小矿山开发实施意见》等环保政策法规,创新了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并举一反三,制定出台《水、土、气三个行动方案》《水、土、气、三个实施意见》《保护怒江流域三年行动计划》《怒江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等众多创新型的整改措施,有力的推进了我州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夯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体制机制,形成了全州上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环保部门牵头、各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大格局。

8.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整改。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共涉及我州26个整改问题,立行立改的9项及2017年底应完成整改的8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应于2018年以后完成的9项,目前已完成5项,完成率55.56%。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59项,应立行立改20项,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24项,共计44项,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应于2018年完成11项正在整改中。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州各项工作整改正有序推进,效果显著,得到了西南督察局和省环保督察办的一致肯定,但由于金鼎公司股权纠纷,建设规划调整等原因卫生防护距离搬迁推进缓慢,省督察办只认定为部份完成;
省委省政府督察整改存在已完成整改但台账还不完善的问题。下一步,将结合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关于立行立改、边督边改的工作要求,及时推进整改。

1.直面问题,认真整改。结合整改方案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紧紧围绕环保部西南环保督察局和省委、省政府第三督导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及于省督察办对接的结果,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2.突出重点,查缺补漏。根据动员会精神及前两批调阅的资料来看,我州需重点把握怒江、澜沧江的保护情况,沘江河重金属超标问题及各类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情况,我州将突出以上3个重点,查缺补漏,自查自改。同时,涉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金鼎公司卫生防护距离搬迁、保护区矿权退出、翠坪山县级保护区批而不建等个性问题及兰坪县3家采石的投诉问题,都是我州需要注意的重点工作,下一步将加大力度督促兰坪县人民政府强化整改。

3.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认真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充分运用前一阶段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的结果,结合汛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新出现的环境问题及时整改,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二是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结合12369环保投诉热线投诉情况及近期环境投诉问题,对兰坪县蕨菜山农户搬迁、福贡县金安硅业环境问题、泸水市工业园区等存在较大环境风险投诉件进行梳理,提前介入,防范于未然。

4.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做好环保督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查办情况及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动员会议精神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云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6月5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在昆明召开,督察组组长朱小丹、副组长黄润秋就做好督察“回头看”工作分别作了讲话,省委书记陈豪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阮成发省长主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人员,云南省党政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出席会议,云南省人大和政协主要领导,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昆明市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及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列席会议。州、县涉分会场,州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及州委、政府班子成员参加州级分会场会议。

(二)会议主要精神

1.朱小丹组长讲话精神

朱小丹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亲自推动,身体力行,通过实践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

朱小丹在讲话中指出,建立并实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亲自倡导并推动这一重大改革举措,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每个关键环节、每个关键时刻都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审阅每一份督察报告,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

朱小丹在讲话中强调,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解决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领域,同步统筹安排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这次“回头看”总的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标本兼治、依法依规,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紧盯不放,一盯到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不达目的决不松手。同时,通过重点领域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进一步拧紧螺丝,强化震慑,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大助力。

朱小丹在讲话中要求,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云南省,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一次实践过程,也是一次宣讲过程。这次“回头看”主要督察云南省委、省政府部署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省级有关部门整改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地市级党委和政府整改工作具体实施情况。重点盯住督察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重点检查列入督察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查处、整治情况;
重点督办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
重点督察地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责任追究情况。云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配合督察组工作,确保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2.陈豪书记讲话精神

陈豪书记表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举措,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定决心。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接受检验,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全力支持配合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工作。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和反映情况。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要以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为契机,进一步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步伐,推动云南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会上,黄润秋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接受社会监督做了表态。

(三)我州贯彻意见

1.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于近期组织开展一次深入学习环保督察“回头看”动员精神的学习会议,充分认识这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统一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这次督察,认真细致地落实好督察组的各项要求。

2.组建组织机构。州级已参考省级及时成立了迎接环保督察“回头看”领导小组,同时设立了8个工作机构,各县市党委政府也要参照省州做法,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全面协调环保督察及督察组下沉至我州各项工作。

3.查缺补漏,巩固整改成效。结合环保督察整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环境信访案件梳理工作全面整治怒江的环境问题,认真梳理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推动各项环保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新《环保法》的实施。对于中央和省委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问题,还未整改到位的要抓紧“回炉”、整改到位;
已经整改落实的要持续深化、防止反弹。对于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措施,能立即整改就立行立改,一时完不成整改的,要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限,动真碰硬解决问题。

4.全面配合好环保督察“回头看”。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及时提交省督察办调阅资料,对督察组要求了解的情况及时报告,不推诿、不隐瞒,实事求是,讲真话、说实情。主动配合督察、虚心接受督察,全力以赴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