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1 1 安徽省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目的与依据 为加强全省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 设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规范矿山生态保护与修 复等工作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土地复垦条 例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 护条例 及 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 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等有关法律 法规 政策 结合我 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适用条件 适用条件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所有 在建与生产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 有责任主体的闭坑矿山生态 修复参照本办法执行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等其他矿山生态修复 参照 安徽省矿 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自然 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生态修复的意见 等法规 政策执行 1 第三条第三条 在建与生产矿山 在建与生产矿山 本办法所称在建与生产是矿 山企业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准备和实施开采两个阶段 对矿山 地质环境影响较大 在建矿山是指具有合法采矿经营许可 正 在为开采进行建设准备的独立生产经营企业 生产矿山是指具 有合法采矿经营许可 正在实施开采的独立生产经营企业 第四条第四条 合规性与原则 合规性与原则性性 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应 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生态保护红线等要 求 按照 宜农则农 宜建则建 宜水则水 宜林则林 的原 则 体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思想 实现资源开 发与生态保护协调统一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第五五条条 修复修复责任 责任 矿山生态修复应该贯穿于矿山基建 生产 闭坑全过程 矿山企业须落实 边开采 边修复 的责 任 履行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义务 矿山企业因故被吊销采矿许可证或其他原因终止采矿行 为的 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不因矿业权的灭失而免除 仍须承担 治理修复责任并按规定完成前期破坏区域的修复任务 因政策调整等原因终止开采的 地方政府应充分与矿业权 人协商 明确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并落实治理时限 经费来 源等 若未明确 则视地方政府为治理责任主体 第第六六条条 编制计划 编制计划 在建与生产矿山应按照审查通过的 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以下简称 方案 中的保护 修复和土地复垦工作部署 依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恢复基金 以下简称 基金 管理及相关要求 并结合矿山 建设与开采实际 编制年度矿山生态修复计划 第第七七条条 实施修复 实施修复 在建与生产矿山依据年度矿山生态 修复计划 因矿施策 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矿山闭坑前应 完成整个矿区的生态修复工作 矿山地质灾害较严重或水 土污染较复杂的生态修复工程 矿山企业应委托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组织实施 第第八八条条 修复验收 修复验收 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完成后 在建与 生产矿山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 按照 安徽省矿山地质 环境治理恢复工程验收标准 试行 和 土地复垦技术标准 试行 等技术规程 对治理修复任务进行验收 并出具验 收意见 矿山闭坑时的生态修复验收 由矿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 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 会同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进行 验收 并出具验收意见 验收未通过的 矿山企业应按专家组意见 在明确的期限 内完成整改 直至通过验收 第第九九条条 验收专家组成 验收专家组成 验收实行专家组负责制 专家 组一般为 3 7 人 设专家组长 1 人 由相应专业类专家参加 涉及矿山土地复垦任务的 还需要土地类专家参加 3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条第十条 监管责任 监管责任 按 属地管理 要求和 源头预防 过程控制 损害赔偿 责任追究 的整体思路 县级自然资源 主管部门对本辖区范围内所有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履行指导 监督 管理等责任 跨区域在建与生产矿山的指导 监督 管理等责任 由其共同的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明确 相应的范围和协调办法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组织 方案 审查时 要确保 方 案 中工作部署具有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第十一一条条 情况报送 情况报送 在建与生产矿山应在县级自然资 源主管部门指导下 定期将矿山生态修复任务的实施 基金的 管理等工作进展情况 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每年 12 月 底前 按照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编制矿山生态修复年度 报告 第十第十二二条条 信息公示 信息公示 在建与生产矿山应当按国家有关 规定 将矿山生态保护 修复和土地复垦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 示 接受社会监督 第第十十三三条条 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 部门对各地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及基金的管理情况按照 双随机 一公开 的方式 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必要时 可委托第三方 机构进行抽查或专项检查 第四章 奖惩措施 4 第十第十四四条条 鼓励政策 鼓励政策 鼓励在建与生产矿山吸引社会资 本参与采矿权范围内的矿山生态修复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 矿山生态修复 相关权益与责任约定 应符合有关法规 政 策规定 并报矿山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鼓励矿山生态修复与发展旅游观光 农业综合开发 养 老服务 特色小镇等相结合 发展旅游 养老服务产业涉及 利用矿区自然景观及农牧渔业种植 养殖用地的 可不征收 收回 不转用 按现用途管理 在修复后矿区建设非营利性教育 科研 体育 公共文 化 医疗卫生 社会福利等设施的 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以划 拨方式使用土地 鼓励在修复后的土地上兴办国家支持的新产业 新业态 项目 兴办国家支持的新产业 新业态项目 经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批准 在采矿权到期后 可继续按原用途使用 过渡 期为 5 年 过渡期满后 依法按新用途 市场价 以协议方 式重新办理用地手续 第十第十五五条条 不落实相关规定要求的惩处 不落实相关规定要求的惩处 在建与生产矿 山未落实矿山生态修复计划 年度报告或相关信息公示 县级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要求其限期补正 未依法依规履行矿山生 态修复义务 或修复工程达不到验收标准的 县级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应责令其整改 整改不到位的 不得实施下一阶段的开 采 不予申请新的采矿许可证或者申请采矿许可证延续 变更 5 情节严重的 可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 第第十十六六条条 不履行责任 义务的惩处 不履行责任 义务的惩处 拒不履行保护 修复与土地复垦义务的 或不按规定计提基金或不按要求补齐 基金的在建与生产矿山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 对其违法违规信息建立信用记录 纳入全国信用共享平台并向 社会公布 并可指定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就其破坏生态环境的 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要求其进行损害赔偿 并进行 处罚 追究其法律责任 情节严重的 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 同相关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矿山企业退出 关闭 情节 特别严重的 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法对其进行失信联 合惩戒 第第十十七七条条 第三方修复 第三方修复 矿山企业不履行矿山生态修复 义务或履行不到位且拒不整改的 可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 第三方进行修复治理 治理费用从矿山企业提取的基金中列支 基金不足的 由矿业权人补齐 第第十十八八条条 勘查 设计 施工 监理勘查 设计 施工 监理 生态修复工程勘 查 设计 施工 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程 规范和要 求组织实施 对弄虚作假 严重失实的勘查 设计 施工 监理单位将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实施联合惩戒 涉嫌违法犯 罪的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6 第第二二十条十条 本办法由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 第第二二十十一一条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有效期为 5 年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