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发掘协议书律师整理版

----------------------------------------- 合同编号(2013)考第 号 西安市配合基建工程 考古发掘协议书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签订时间二○一三年 月 日 西安市配合基建工程考古发掘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国家文物局[90]248号文件、西安市人民政府[2012]02号文件等法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与指导精神, 基建项目中考古发掘工作由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承担。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该项目中考古发掘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 考古发掘工作进行前,甲方应与当地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排除可能干扰发掘工作的各种人为因素,以保证考古发掘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考古发掘的土方由甲方承担。甲方根据现场需要配备民工,并派出专人进行管理,对发掘中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支护、加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考古发掘结束后如需回填,土方回填工作由甲方负责。

3、 甲方土方开挖人员必须听从乙方人员指挥,如因甲方人员不听指挥或自身不慎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4、 发掘现场的文物安全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设置专职保安,搭建安全看护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确保工地现场文物与人身安全。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文物局颁布的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进行施工,科学发掘,精确记录,确保发掘质量。田野考古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考古工作报告书。

2、 发掘过程中,乙方应与甲方积极合作,合理安排,尽量缩短工期、降低成本,把对甲方基建工程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3、 乙方有责任对发掘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如发现情况立即告知甲方,如因乙方工作指导失误造成的安全事故(如塌方等),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 发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有效工作日 个。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

四、 发掘费用与付款方式 1、 取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家计委、财政部、文物局颁发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90]文物字第248号)规定,结合西安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取费标准,收取发掘费用。

2、 取费标准与发掘费用该项目共发掘古墓葬 座,每座 元。共计费用 整( )。

3、 付款方式付款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合同签订之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按上述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全部发掘费用,甲方转账前乙方向甲方提供“西安市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乙方开户行及帐号如下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 102007336860 中行西安市长安路支行 五、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 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持肆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 负责人 负责人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精选文档,欢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