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精品

编号 号 仓储服务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甲方 传真 邮编 传真 邮编 电话 地址 乙方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的空调物料 提供仓储管理、仓储场地服务、及配送服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仓储服务的各种类型、 规格的空调零部件或空调辅助生产材料,统称 “空 调物料”。乙方提供场地、配送服务,统称“仓储服务。” 二、配送地点 1、配送目的地位于 2 、如配送目的地为 公司厂区以外的,双方另行协商。

三、服务项目 乙方为甲方提供自接收空调物料起至送达乙方生产现场止的仓储服务,具体服务范围如下 1、空调物料的卸货入库 2、空调物料的送检及仓库存放管理 3、配送服务 4、提供日、月报表信息服务 5、退货服务 6、场地位置位于重庆伟柯斯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厂区内。

7、本场地仅限于甲方空调配套物料的仓储场地使用,不能挪作它用。

第二条 配送管理及要求 (一)空调物料的入库存放 1、甲方发货时,务必按乙方要求预约到货时间,乙方将根据甲方的来货预约安排接货。正常工 作日有预约且在预约到货日上午到货的优先卸货, 并且保证当日卸完;

无预约或不在预约到货日 到货的,可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尽量安排卸货。遇节假日(包括厂假,不含法定节日) , 必须在假 期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上午 12 点前完成到货预约;
未经预约或未按预约时间到货的,乙方不 安排接货,在正常上班后再安排。原则上法定节日一律不安排接货。

2、甲方来货须同时提交定购单位规定的发货清单、送检清单、质检报告等单据。乙方将根据发 货清单, 进行实物核对, 验收入库;

如清单与实物不相符或有疑问, 应立即告知甲方办事人员 (或 甲方特定人员)落实,待确认无误后再入库。

3、甲方来货若出现以下异常情况,乙方有权拒收,但应及时向甲方反馈来货异常情况 (1)外包装上未标明空调物料的名称、数量、体积、规格型号等相关信息的。

(2)整体外包装有明显的破损、毁坏,造成空调物料品种、数量等信息难以确认以及仓储堆垛 困难的。

(3)未按照定购单位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的。

4、乙方有权对甲方供应商的空调物料进行入库前的开箱抽查,抽查过程中若发现数量短缺 , 则按 照抽查缺货比例冲减甲方该批次所有零件入库数量。

5、甲方空调物料送达乙方指定仓库交货。如因特殊情况只送达乙方所在地机场、码头、车站等 其他地点,并需乙方进行提货及短途运输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6、按照客户的送检流程,乙方代甲方按先进先出原则,将批次来货的送检清单、质检报告送至 客户质检部, 送检清单上的检验数量须与来货清单上的数量保持一致。

乙方应及时将来货检验不 良的信息向客户的采购部门反馈, 并将不合格品隔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 甲方需在 7 个工作日内 清理退回完毕。

7、除非本合同特别约定,乙方为甲方空调物料提供普通仓库进行存放。

8、甲方存放在乙方仓库的空调物料所有权归属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作它用。甲方不回收空调 物料的包装材料。

9、除本合同特殊约定外,存放的空调物料由于包装不善及甲方生产原因引起的质量损失,乙方 不承担责任 10、乙方在存储过程中确保产品的账卡物一致性。并于每天上午11点前将前一天产品收发存异 动情况以电子版本形式发给甲方。

(二)空调物料的分拣配送 1、为保证乙方接受送货指令的唯一性、准确性,乙方负责只按客户的送货指令配送空调物料。

特殊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2、甲方负责按乙方和客户的需求及时足量提供各种规格的分拣配送所需的料箱、料架、存放托 盘,否则影响乙方分拣配送,造成客户停产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产品上架配送及现场料 箱、料架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并根据损耗情况向甲方提岀修理、增补计划,甲方须按计划及时修 理或补充,否则承担影响配送、停产和物料质量损失等责任。

3、乙方根据客户的日生产计划配送指令单对空调物料进行分拣、配送。若甲方未能及时将空调 物料交付乙方,或交付的空调物料存在问题,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4、乙方对外包装完好的空调物料进行开箱分拣时,如发现包装箱内的空调物料有短缺、混放、 损坏等异常情况的, 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现场确认;
不能现场确认的, 乙方以电子或书面形式及 时向及客户采购部及甲方反馈,甲方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 如未能按时确认或不答复的, 为甲方默认。

5、在空调物料配送过程中,由于材料不合格等甲方原因产生的超定额领料,乙方不承担责任。

6、非乙方原因(如甲方提供的空调物料质量不合格、规格型号不符合丙方的规定等)导致客户 拒绝收货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须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甲方。

7、除非本合同特别约定,乙方将根据自行制定的作业方式提供空调物料的分拣配送作业服务。

如因乙方配送滞缓或失误造成客户停线所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三条结算 1、费用结算费用配送服务费场地租用费 1.1场地租用面积 平方米(租赁范围滴水面积和公摊面积之和)。

1.2仓储服务费按每月挂账金额(含税)的12。结算。

2、对账确认 仓储服务费用报表)进行书面盖章确认,超过期限不确认或不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

⑵为了提高账务管理效率,甲方负责每年年终对账清算一次,以双方盖章确认的年终对账表数据 作为下一年度的账务起点,不再追溯以往。年终对账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开票结算 仓储服务费由乙方按月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进行结算,款项授权乙方应付甲方的货款中直接 扣除。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 年月日至下次签订合同日期为止。

第五条其他条款 1、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变质、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⑴不可抗力;

⑵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变质或自燃等损毁情况;

⑶货物的合理损耗,免责损耗率为乙方入库的甲方供应商空调物料的总件数(吨位)的 ;

⑷甲方供应商本身的过错。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物料盈亏,统一于年终对账后采用盈亏金额相抵的方法处理盈亏 相抵并扣除相应的免责损耗之后,亏损部分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盘盈部分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 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服务费。

3、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甲乙双方方在五年内不得将合作期间所得到的对方内部资料等保密信息 泄露给第三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本条规定继续有效。

4、 当甲方供应商的物料有质量问题需要乙方提供返工返修服务时,乙方按元/人.天(不 含税)收取服务费。

第六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