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无标底招标的必然性研究:实行按劳分配的必然性

  一 、无标底招标的的必然性      (一)无标底招标的法律基础   自2000年以来,政府相继出台的法律法规放宽了对招标投标中设立标底的要求,并鼓励无标底招标。因此无标底招标逐渐出现在建设市场上。
  1、根据2000年1月1日颁布实行的《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应 “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或“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的除外”。这为无标底招标开启了一扇法律的大门,标底不再是确定中标人的标准尺度,于是无标底招标应运而生。
  2、200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提出“要推行合理低价中标,鼓励无标底招标”,无标底招标作为招标方法正式纳入法律允许的范围。
  以上法律法规是无标底招标合法性的保障,但是目前尚未出台无标底招标管理方法用以规范建设市场参与者的建设行为,是仍需改进的地方。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实施
  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依据有关要求,按照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将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招标工程全部设计内容,实物工程和技术措施以统一的计量单位立场数量清单,投标人则完全依据现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市场、风险以及本企业的综合实力,自主填报开列项目中的综合单价和合计汇总价,进行投标报价,这种计价模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它是由建设产品的买方和卖方在建设市场上根据供求状况、信息状况进行自由竞价,从而最终能够签订工程合同价格的方法。可见,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市场定价模式,是我国由“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的重大转变。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经建设部第119号公告批准颁布并于2003年7月1日开始实施,并直接应用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是无标底招标的必要条件和先导性因素
  鉴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它为实行无标底招标提供了必要条件和先导性因素。
  1.综合单价报价形式使总报价不能作为唯一的中标依据
  工程量清单招标过程中,由于工程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进行承包,投资控制按每一工程清单综合单价作为支付依据,因此总报价不再是决定工程中标与否的唯一依据,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成了评标的重要因素。
  2.标底编制的不合理性使标底的作用淡化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投标方编制标底长期受国家或行业工程预算定额的约束,标底价格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消耗水平,而非个别企业的实际消耗水平,不能反映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等个别企业的实际水平。因此工程量清单招标中,标底不再起指令作用,而只起参考性作用。
  3.采用投标单位自主报价的投标报价方法,充分发挥了价格竞争机制,为无标底招标提供了基础。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信息,自行确定报价。多家企业的自主报价在市场上便形成了价格竞争,若单以价格为评标依据,自然合理低价是中标人。这为无标底招标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可见,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无标底招标的出现是合情合理也是必然的,是建设行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的结果之一。
  相关法律文件的出台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实施为无标底招标提供了合理、合法、可行的外部环境,是实行无标底招标的环境基础。
  (三) 无标底招标的优势
  无标底招标无论对市场的参与者、市场机制本身还是国家经济发展都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建立公平、公正、合理有序的建设市场,形成优胜劣汰的有效市场竞争机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本身就是市场经济的一种方法,由市场确定中标价和建设产品的价格。没有标底,没有计划经济的束缚,投标人在市场条件下自主报价,拓宽了企业投标报价自主权。那些管理水平低导致投标报价高于社会平均水平长期没有中标的企业便会被市场淘汰。而那些管理水平高、施工技术先进,成本低,投标报价低的企业便会成为中标单位而继续参与市场的竞争。
  2.有利于提高投标企业管理水平。在市场竞争机制下,无标底招标常常是合理低价中标。中标企业为提高利润,必须通过提高管理水平来降低经营成本和工程施工成本。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的方法有:加强内部经营管理,不断提高和创新施工技术、工艺,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设备配置,实现机械现代化水平,加强成本核算,建立健全企业定额。无标底招标可促使企业健康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
  3.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有利于减少工程投资,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建设产品价格。无标底招标可以带给招标人最直接的经济利益,那就是减少工程投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无标底招标是合理低价者或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低于工程成本价格除外。因此所形成的合同价格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最低价,这大大降低了工程建设的费用和建设产品的价格,对招标人和建设产品的购买者有双重利益。如上海浦东机场的建设,实行无标底招标,设备价格优惠了30%至40%。
  4.可最大限度地减少招标过程中的腐败行为,使人为因素的干扰降到最低,不仅使招标过程更加公开、公正、公平,而且降低了企业寻租行为造成的成本。在有标底招标中,投标人为避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不利影响,多方面打听标底,使自己的投标报价接近标底,出现了不合理甚至是违法的行为。实行无标底招标,可以促使投标单位专注于以良好企业管理取得中标,从而有效避免暗箱操作以及标底的泄露,净化建设市场。同时企业不需要探听标底,因此可以降低甚至没有这方面的成本。
  5.对稳定房地产价格、降低固定资产投资有实际意义,对人民生活稳定、社会基础设施完善有重要作用。无标底招标可以有效地降低建设产品的价格,如降低房地产价格、减少企业构建生产厂房的投资等。建设产品是人民生活的最基本需求,如房屋、公路、桥梁,是企业生产的最基本保障。在建设市场实行无标底招标降低建设产品价格是社会的需要。
  6.有利于同国际招标惯例接轨。目前,国际上通用的招标投标方法是无标底招标法。在我国实行无标底招标,在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工程量计算单位、统一分部分形工程的划分、统一项目编码的原则下,招投标方法不断与国际通用方法接轨,有利于我国企业熟悉国际招投标方法,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本国经济实力。
  无标底招标的理论基础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应用性决定了其优势的存在,无标底招标可直接降低招标单位的建设成本,间接促进提高投标单位的管理水平,对市场参与者的建设行为起到了有效的规范作用,并在熟悉国际通用招标方法的前提下进军国际市场。这些理论优势使无标底招标具有了应用的潜能和价值,使理论界和实践者同时认识到应用无标底招标事在必行,保证了无标底招标持续推进。
  
  二 、无标底招标的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
  
  (一)应用中的问题分析
  任何一种方法的理论研究及应用都是从不完善走向完善。无标底招标虽然是一种较为合理的招投标方法,但由于受我国特定的社会、人文、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在应用中仍存在如下问题:
  1.出现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现象。这种现象有两种情况,一是投标人恶性竞争,为取得中标以低于成本价投标。二是在无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投标人相互串标、围标,哄抬标价,私自分赃。严重影响了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2.招标人的评标方法有待提高。在实际操作中,投标单位比拼的是价格,最低价者中标,主观提高了商务标的评标权重,对技术标的重视程度不够。
  3.低价中标后的工程质量问题。在无标底招标的应用中,某些企业低价中标后,没有能力完成建设工程,造成“半拉子工程”。有些企业盲目低价抢标,中标后,不是通过提高管理水平降低造价获得利润,而是偷工减料、降低建设工程的质量。
  4.中标后在工程施工中的合同变更现象频繁。由于目前的工程勘测和设计精度不够,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很多难以预测的问题,中标单位低价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会以此为契机要求合同变更和费用索赔,变相提高工程造价。
  5.缺乏无标底招标管理办法。上述问题之所以出现,有市场机制、中国特定的人情社会等原因,但是政府未出台相应的、明确的无标底招标管理方法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这造成了无标底招标方法有许多漏洞,为市场经济中追求利润的企业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 完善无标底招标的对策
  我国无标底招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无法解决,本文通过对问题的分析和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对策:
  1.完善无标底招标管理机制。政府在建设市场应起正确的引导作用,在任何经济体制下,政府都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以约束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对无标底招标过程中出现的串标、围标等现象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界定低于成本价的判断标准,设立合理的无标底招标监督机制等。
  2.严把资格预审关。通过资格预审筛选出有竞争实力且声誉好的单位进入投标的下一环节。对投标单位进行企业财务状况、类似建设工程经验、拟派往工程项目的人员组成、施工设备等方面的评价选择投标候选单位。
  3.提高评标方法。技术难度大、工艺复杂的项目,技术标的分值比例高,以突出项目的技术要求。技术标和商务标的分值比例,商务标有关基准分、附加分的计,根据工程性质、特点、和技术含量要求进行调控。
  4.通过健全的工程监理工作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针对实力较低的低价中标单位可能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业主应提高能动性,从提高投资效益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原则出发,委托监理单位加强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
  5.完善招标文件,加强合同管理,避免施工后期的合同变更和费用索赔。
  6.建立健全企业施工定额。
  通过上述对策可以有效防止目前我国无标底招标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使其逐步走上完善规范的轨道,并在建设市场发挥其重要作用。从这个角度分析,无标底招标存在的问题是可以预防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的,并不妨碍实行无标底招标的必然性。尽管存在应用中的问题,但通过相应对策,在我国实行无标底招标仍然是大势所趋。
  
  三、 结论
  
  无标底招标在其理论基础、宏观环境、理论优势方面体现了它作为一种新的招标方法应用在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必然趋势,是建设市场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必然结果,是市场机制走向成熟必然经历的一个阶段。目前,尽管无标底招标在我国的应用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可以通过有效的措施预防或规避,以降低对建设市场主体、市场机制、国民经济造成的损失。因此,无标底招标是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的可行招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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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