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_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査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规定,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监督检查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推动全行业安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对县域内交通运输管理单位监督检査覆盖率100%,对举报或督査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100%,对督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复查率100%,对挂牌督办事故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率达到100%,对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达到100%。

三、工作原则

按照行业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局直属行业监管单位的作用,强化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分级监管职责。

县局主要负责对局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县交通运输企业进行抽查;
县局直属行业监管单位主要对辖区各道路运输企业、公路养护施工企业及水上运输企业等开展监督检查。

四、工作安排

采取“四不两直”(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用接待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和暗访抽查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五、督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以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工程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大节日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或抽查。重点督查各级交通运输管理单位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省厅、市局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抽查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春运安全综合督查。主要集中在“两节”、春运和“两会”期间进行,重点督査各级交通运输管理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以及“两节”、春运、“两会”期间安全保障和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抽查客运企业、货运企业、客运站、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公路保通保畅、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检查时间:1月1日——3月31日

重点时段安全综合检査。主要集中在第二、三季度进行,重点督查各交通运输管理单位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情况,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抽查“两客一危”和水路运输企业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査治理体系和“五个一”工程建设情况,抽查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旅客购票乘车实名制落实情况,水路运输船舶安全管理情况,工程建设施工进场履约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五一”、暑期、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重点场所组织保障及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应急救援物资和应急救援队伍准备情况。

检查时间:4月1日——6月30日

(三)汛期安全应急专项督査。主要集中在第三季度进行,重点督查各交通运输管理单位汛期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应急救援物资准备及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情况,抽查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安保和应急保畅情况;
抽查交通运输企业汛期安全防范和应急准备情况,重点通航水域、渡口渡船和营运船舶的监控和安全渡运管理保障等情况。

检查时间:7月1日——9月30日

(四)冬季安全综合督查。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重点对冬季道路运输、公路应急保畅、工程施工建设等重点领域安全,重点检查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单位冬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抽查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企业及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检查时间:10月1日——12月31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县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织机构,按照《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要求,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领导必须亲自带队督导检查,其他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监督检查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科学制定本行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将县局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内容纳入本行业领域监督检查计划内容,做出具体安排,做到与县局监督检查计划时间不冲突、督查不重复。

(二)突出重点领域,严格监管执法。县局重点对局直属各单位落实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部位进行抽查,对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企业和对象实施重点检查。要严格安全监管执法,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组织综合检査、专项督查和重点巡査,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三)强化跟踪督办,确保督查实效。要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放在推动各级行业监管部门履职尽责和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上,通过督导检查,进一步推动年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全程跟踪督办,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挂牌督办。要及时总结督査情况,问题隐患整改要及时进行复查,并严格落实痕迹化,实行闭环式管理。要扎实做好督导检查的通报与整改治理反馈工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进行通报。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信息报送和检查情况通报机制,落实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畅通报送渠道;
要将监督检查情况作为每月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认真填写数据统计表,认真归纳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切实发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作用,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