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报道与负面效应】企业分拆上市的正面和负面效应

  假如我是地方上的头头儿,也一定会讨厌负面新闻,因为那是在给我脸上抹黑,在自己管辖的一亩三分地上怎么能容忍给自己找碴儿呢?所以,像安徽省那样规定申报高级记者、编辑职称的人,必须“每年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刊播正面宣传报道安徽的稿件不少于三篇”,也就成了“官”之常情。
  无奈,我没有为官,自然也没有为官的那种深切感受。我是一个草民,正好可以用人之常情考量“官”之常情。就说这正面报道吧。作为党报党刊的编辑、记者,本来就有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社会经济发展成就的任务,正面报道应是多之又多的,至于批评性报道是不多见的,连央视的《焦点访谈》栏目都有相当一部分做好的节目被搁置起来,更何况地方报刊,敢有那么多的官员口中的“负面报道”(批评性报道)吗?
  正是由于官员腐败和不和谐因素的客观存在,再加上确有一些地方的记者在编造新闻,使得公众越来越对正面报道缺乏信心,一些报刊的公信度越来越低,已成不争的事实;相反,官员口中的“负面报道”,因为是客观事实,更多的受到公众的关注。我在想,所谓正面报道,不该拘泥于歌功颂德,即使是批评性报道,只要忠于事实,就该是正面报道。而那些官员喜欢的所谓“正面报道”,如果是编造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恰恰应列入负面报道。因为歪曲事实就是用红色写黑事,怎么想都不是正面报道。
  在有些官员那里,偏偏把一些负面报道看成“正面报道”,把一些正面报道看成“负面报道”。这种颠倒是非的新闻观,不仅与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观相左,更容易引发“蝴蝶效应”,在官员中、在社会上形成黑白不分的歪理。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在一些地方,只报道招商引资不报道环境污染,只报道加强矿山管理不报道矿难频发,只报道官员正面形象不报道官员的龌龊行为,等等,无一不是颠倒是非的新闻观的客观表现。
  报刊是让人看的,正面报道和“负面报道”都要有,这样才能让读者喜欢。从办报这个角度说如此,从受众这个角度说也是如此。无论是党报、党刊还是晚报、都市报,都应遵守忠于客观事实的新闻报道原则,正面报道和“负面报道”都该有,不能刻意为正面报道。也不能专注于“负面报道”。正面报道应当为主,毕竟这是主旋律,但是要坚决遏制歪曲事实的所谓“正面报道”。这样的“正面报道”不仅影响媒体的公信度,还会影响政府的形象。“负面报道”也要有,不只因为也是客观事实,更主要的是为了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进而消灭“负面”,促进政府更好地服务于人民。
  中国有句老话,“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在目前一些媒体公信度不高的语境中,真正的正面报道应防止产生负面效应。譬如上述安徽省的这条新闻,其负面效应是显而易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