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调研报告(三篇)]河长调研报告

(篇一)

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

**年****爆发严重蓝藻污染,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无锡市在探索水污染防治中找到了一条行之有效的好路子——河长制。为推广这一成功经验,**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这个文件,要求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

为全面了解和有效推进我县河长制工作,根据中共**县委批转的《政协**县委员会**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由县政协副主席**,副处级干部吴世德带队,县政协经科委组织部分市县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于**年5-9月份开展了“全面推行河长制,抓实全县水污染防治”课题调研。调研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课题调研相关工作,先后深入县河长办、环保局、农业局等部门召开座谈会、收集资料,并从畜牧局、建设局、林业局等部门收集相关资料;
深入正和镇、太和镇、樟市镇召开有乡村组三级河长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基层意见建议;
深入西河、舂陵河等实地踏查了解情况,查找问题,寻求对策。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年开始在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一年多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体系。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设立了河长制工作机构。县河长办设在县水利局,安排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人;
乡镇(街道)相应设立河长办,共安排工作人员44人。全县共安排河(段)长475个,其中县级河长16个,乡镇级河长145个,村级河长314个,实现全县河长全覆盖。明确各级河长是河道管护的第一责任人,履行保护、管理、治理“三位一体”职责。安排了河长制工作专项经费,**年落实工作经费36万元,**年县财政预算工作经费800万元。为实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依章问责”,制定了《**县河库保洁工作方案》、《**县**年河湖保洁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出台了县级督查制度、考核制度、验收制度、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及河长巡查、部门联动、联席会议等相关制度。下发**县“1号总河长令”,规定对各级河长巡河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实施负面评价倒扣机制。县河长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电视台等部门联合不定期明察暗访、电话抽查,监督全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查“八个到位”和“洁净河道”落实情况。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年9月,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调整**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明确县委书记任第一总河长,县长任总河长,县委常委担任各级河流河长,分管副县长任县河长办主任,县水利局局长任县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县水利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各乡镇河长办相应进行了调整。落实“一事一办”,建立“河长工作联系单”制度,发现问题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跟踪问效,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2、全面启动河长履职。全县475名河长通过认河、巡河、护河、治河等工作方式“走马上任”,开展巡河工作。全县的河道和上型号水库全部落实管护员,按照“全覆盖、抓重点、明责任”的要求明确管护责任,加大对包干河道和水库的巡查力度,第一时间发现、交办、处置问题,通过不间断巡河巡库、常态化打捞,确保水面清洁;
积极响应省“1号总河长令”,开展“保护**河,河长大巡河”专项行动,及时集中处理巡河过程中发现的河道两岸垃圾,确保了巡河活动实效。

3、切实推进水污染源头防治。**年底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黄石市振兴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县潭水河、车溪河、白水河、黄狮江、西河、舂陵河“一河一档,一河一策”方案》,为有的放矢、分类推进水污染防治奠定基础。为解决日常巡查发现的河道非法采砂场、运砂船舶、“僵尸船”、“清四乱”行动等难点问题,县河长办统一调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开展3次集中整治执法行动,取缔非法砂场5处,处理非法采砂船只6艘,拆除非法坝体3处。积极开展水边绿化。完成西河沿岸18公里、舂陵河沿岸32.4公里的河边绿化,水边环境进一步美化。养殖业污染防治有序开展。抓规划管理与源头控制,优化养殖业空间布局。修订《**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方案》,制定《**县**年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退养工作实施方案》,退养养殖场(户)9户,退养栏舍13566.62平方米,减少牲畜产能1**头以上。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建设,全县已完成粪污染治理设施设备配套畜禽规模养殖场196家,达78%。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行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建成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加强渔业水域生态保护。多措并举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成效。普及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不合理施肥量。制定《**县到2020年农作物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冬种绿肥生产,推广秸秆腐熟还田技术应用,禁烧农作物秸秆。加强农药经营监管。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与治理试验示范成效明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一定成效。环保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全面启动西河沿途二十多个自然村污水处理站建设,加强对舂陵河沿河的工业企业污染、畜禽养殖业污染、河道违法采砂行为等的排查整治和执法力度。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对全县境内入河排污口进行统计核查、建立台账,并设置唯一编号身份公示牌,切实保护河道完整,维护河湖健康。开展河流源头和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开展河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水质监测和执法。严格日常环保行政监管执法,有效提升水污染防治。

4、持续跟进宣传造势。设立“河长”公示牌337块,其中县级21块、乡村级316块,公示牌内容规范、标识清楚,牌上建立微信公众号,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所有“河长”名单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设立图说河长制宣传栏。新闻媒体持续跟进报道巡河新闻及执法情况。

二、存在问题

1、认识不高,合力不强。一是部分单位认识不高,工作主动性不强。河长制是新生事物,涉及面广、事大,非群策群力不可为,但由于教育培训不够、考核追责不严,一些部门和乡镇对此认识不高、履职不力,存在被动应付现象。二是部门配合不力,效果不佳。联动机制执行不畅,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未完全形成,部门执法存在踢皮球现象,河长制工作成员单位信息共享不畅,存在“一家热,别家冷;
纸上热,行动冷;
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治理、水资源治理、河岸线管理等领域的执法力度不大。三是乡镇责重力小,手段不硬。乡镇对河长制有属地管理的职责,是河长制履职的重点,然而,乡镇对涉河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监管手段,对拒不改正者只能劝阻和批评教育,没有执法权,不能像森林防火一样责权相当,与执法部门联合执法难度大,致使村民的一些涉水违法行为难以得到有效制止,一些陈规陋习难以根除,工作效果大打折扣。

2、投入不足,保障不够。一是河长制工作经费投入不足,资金到位慢。**年是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局年,县财政仅投入36万元用于河长制基础工作开展,且有限的资金还不能及时拨付,造成部分工作滞后,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乡镇普遍反映河长制工作开支较大,乡镇财政难以负担。乡村河道保洁工作是制约我县河长制工作开展的一大短板。因工资过低,只能聘请一些年龄偏大人员从事保洁工作,成效不理想,还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治污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源头治理资金不足。我县农村“一水两污”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还是刚刚启动,乡镇镇区供水厂虽已建成供水,但建设标准不高,供水管网覆盖率低,镇区无污水处理厂,农村无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沿河居民生活垃圾堆放目前虽有好转,但无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也没有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尚未达标排放,甚至直排,如太和镇镇区1.2万余人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西河。沿河(溪、沟渠)居民生活垃圾堆放不规范,没有定期收集处理,汛期直接冲入主河道,直接成为了水体污染源。治理污染河流的资金严重短缺,污染河流和黑臭水体难以得到有效治理,无法实现源头治本。三是机构人员落实不到位。县乡村三级河长办人员力量薄弱。县级河长办虽有4个编制,但工作人员只有1名,工作开展困难;
乡镇(街道)河长办人员身兼数职现象普遍存在,工作只停留在应付上级检查和上报数据报表层面,没有充分履行本职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成效不佳。

3、控源不严,效果不佳。一是污染河流治理难度大。我县地域大,河流多,有限的财力难以落实“一河一策”治理要求,污染河流难以得到有效治理,其本身无法自我净化,存在继续污染,甚至进一步恶化现象,没有真正正本清源。二是养殖业污染难以根治。养殖业管理不善,畜禽粪污染资源化利用渠道不畅通、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运营成本高、养殖户施肥投饵等因素造成水体污染。三是农业面源污染难以彻底控制。化肥农药超标使用导致污染。据县农业局调查监测,我县化肥使用在水稻上超标了0.3倍,在烟草上超标了1.4倍,每年农药用量达500吨以上,农药利用率只有30%左右。大部分农药、化肥都漂移、流失,对土壤、水源、空气及农副产品产生污染,造成土壤重金属含量上升、水体富营养化等问题。地膜使用、耕地重金属超标等因素也造成水体污染。四是农村生活垃圾污染仍然严重。在农村,传统陋习积重难返,一部分人养成不讲卫生的坏习惯,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突出。由于农村集体经济拮据,管理不规范,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垃圾处理能力差。“厕所革命”一时难以有效推进,根治难度大。农村人居环境的一系列因素造成人为污染水体。五是工业污染依然存在。我县工业企业分布散,环保监管存在缺位,污水乱排直排,工业废水、废弃物乱排乱放,黑臭水体管控治理不力造成污染等问题依然存在。

4、宣传尚弱,氛围不浓。一是典型引领不够。全县河长制方面的示范亮点不多,示范引领推动作用不强。二是对公众教育引导不足。对公众水环境保护治理的宣传引导不足,河长制基本知识的普及有待加强,全民爱水护水意识有待提升,讲卫生、环保低碳节能的好的生活习惯尚未普遍养成。三是全社会参与氛围不浓。群众志愿护河的参与度不够,部门、乡镇、村护河上下整体联动、形成合力的工作氛围尚未完全形成。

三、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打赢碧水攻坚战,切实履职河长制,全县上下必须转变思想观念,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作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践行绿水**就是金山银山思想来落实。一要落实联动机制。全县已经健全完善了河长制的管理体系,关键是要让其真正发挥作用,必须做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建立完善以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属地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管护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强力推进县乡村及民间河长(自然村或组)四级联动,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河道巡查、监督整治力度,切实发挥日常管理保护措施落实的主体作用。二要实行严管重罚。建议呼吁从省、市级层面着手,通过人大立法授于乡镇河长制综合执法权。强力支持订立有硬约束力的村规民约来规正村民的不良行为。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大对水污染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对肆意倾倒生活垃圾、污水乱排、河道采砂、涉河违法事务、建筑垃圾等行为,该教育的严肃教育,该处罚的坚决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切实抓好河道保护治理。三要强化督查考核。认真落实《**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县**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细则》,严格考核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履职实效,表彰敬业有为者,问责敷衍了事者。认真落实《**县**年河湖保洁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和《**县河库保洁工作方案》,据实考核河长履职情况,重点督查考核“八个到位”和“洁净河道”落实效果,奖勤罚懒,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2、加大投入,强化保障。一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在进一步加快县乡“一水两污”、垃圾填埋场、弃土(渣)场建设的基础上,逐步推进乡村沿河两岸群众的“一水两污”处理设施建设,确保群众生产生活污水、废弃物、建筑垃圾等规范处理,切实从源头上保护河道,保护水源。尤其是要重点保护饮用水源地,加大其水污染整治力度。目前,急需建设太和镇污水处理厂,防止镇区污水直接排入西河,为净化县城饮用水西河临时取水点水质奠定坚实基础。二要加大河长制工作经费县级投入。组织人员精准测算河长制经费预算,至少做到保底支持,尤其是要保底保障河道保洁、“一河一策”河道治理方面的经费投入。建议像聘请护林员一样对待乡村河道保洁员,设岗定人,安排每人每年8000-10000元的保洁工资,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劳务工资发放与保洁工作效果挂钩,由乡镇检查考核据实发放。对于流经多个乡镇的主要河流,探索实行河道保洁服务外包、实行由发包方和乡镇共同监管方式,通过专业公司、专业船舶、专业人员进行打捞,避免上下游、左右岸发生矛盾,同时也可减少安全隐患。三要加大治理力度。对一些已污染或易污染的河流,摸准底数,做好详细规划,落实“一河一策”编制整治方案,加大治理资金县级财政投入,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实现正本清源,使河长制真正落到实处。四要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健全机构,提升能力。明确河长办机构编制,配齐配强河长办及河长人员,尽快从各部门抽调专人或选调人员办公,解决有人管事的问题。同时,要组织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培训学习,做到要履职和能履职相结合;
各级河长必须安装使用巡河app软件开展巡河,有条件的还可以安装监控设备,实现人工巡河与科技巡河相结合。严格落实“县级河长一月一巡、乡级河长一旬一巡、村(社区)级河长一周一巡”巡河要求,实现河湖长制“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的工作要求。

3、严控源头,强化监管。一要抓实养殖业的源头防污。抓规划管理与源头控制,优化养殖业空间布局,全面实施《**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方案》、《**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30)》和《**县大中型水库渔业发展规划(**-2030)》,实行严格的功能区域分类管理制度。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配套完善。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行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农牧结合、种养配套、以种定养”生态养殖模式,实现畜禽粪污向有机肥转化,实现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快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尽快启用已建成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执行《**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方案》要求,有效妥善处理病死动物,以防污染水源。加强渔业水域生态保护,进一步规范天然水域养殖行为。全面禁止天然水域投肥投饵养殖。对各类养殖水域制定相应管控制度,加强水质保护。积极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积极响应6月6日全国“放鱼日”号召人工放流鱼苗,促进我县鱼类资源修复。加大渔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发挥乡镇动物防疫站渔政协管员作用,增强渔政执法能力。禁渔期间,县渔政管理站与沿河各派出所联合执法,重点对违规渔具进行清理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电、毒、炸鱼等行为。二要有效管控农业面源污染。认真实施《**县到2020年农作物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导农民科学用肥,以便有效减少因化肥使用造成的面源污染。狠抓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积极推广秸秆腐熟还田技术。积极强化农药经营监管,严格审查农药经营资格,建立详细的农药经营动态管理档案,严格开展化肥农药市场执法,推广健身栽培、灯光诱杀、生物防治等技术。通过融合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工作,指导农民科学用药,防止和减少因农药过度施用带来的农业面源污染。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与治理试验示范,继续抓好“耕地重金属污染vip+n技术修复治理试验示范”和全省重金属污染耕地扩面修复试点工作,对重金属污染耕地进行应急性综合治理修复,为探索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积累经验。加强农村清洁能源建设。积极推广发展“猪-沼-果、猪-沼-菜、猪-沼-烟、猪-沼-粮”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实现降排减污的目标。农业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要尊重自然,切莫一味贪求美观而强行曲改直,不留洄水湾,水渠一律“三面光”,致使水草不生,鱼虾不存,破坏自然水生态。三要抓实人居环境卫生整治。落实《**县农村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县农村“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和《**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以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废弃物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等为主攻方向,认真实施“三大行动”,切实改变“脏乱差”现象,减少人为污染。四要加大环保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管,依法处罚乱排直排行为。加大对黑臭水体的治理力度,强化对企业的监管,减少工业污染。抓好植树造林退耕还林、湿地公园建设,涵养水生态。要加大整治力度,依法有效撤除河道上的小水电站、拦河坝、围堰等,还河流水流畅通,保河流水量衡稳,促进水生态自然修复。

4、大力宣传,强化引导。一要发挥榜样的力量。根据“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每个乡镇选取1-2个“样板河”开展示范点建设,通过系统治理,努力打造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高水准的集景观、休闲于一体的水生态文明示范亮点,提升环境品味。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提升全县水污染防治水平。二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大村民水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引导力度,在全县开展河长制工作“五进”活动,即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加大河长制集中培训力度,普及河长制基本知识。讲卫生、护环境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节水、惜水、爱水、护水的好习惯要倡导人人养成。三要提高社会参与度。建立乡级“河湖卫士”志愿者工作站,并组织开展护河志愿活动,把群众、媒体、志愿者、民间环保组织等动员起来,利用在乡镇设立的“图说河长制”宣传栏和电视、网络、“村村通”广播等广泛传播河长制相关知识,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流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以实际行动参与河流水质保护,逐步培养好的生活习惯,有效遏制人为污染水源的行为。

(篇二)

**年,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调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全市河流、湖泊、水库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扎实推进水资源保护,加大生态治理力度,坚决遏制水事违法现象,我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三大体系”,基本建立管护机制

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实施了湖长制工作,初步形成推进河(湖)长制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

一是组织体系全面建立。按照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工作体系要求,全市共设立市级总河长2名、副总河长3名、河长4名、湖长3名,县区河长47名、湖长10名,乡镇河长423名、湖长82名,村级河长1216名、湖长267名。市级河(湖)长充分发挥总督导、总调度作用,定期赴责任河(湖)开展调研督查,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
压实各级责任,县级河(湖)长巡河1468次,乡、村级河(湖)长巡河79389次,上报问题事件374起,已办结359起。推出**河(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各级河(湖)长利用手机app开展巡河(湖)工作,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向市河长办报送工作情况、发现问题情况。组织“最美基层河湖长”评选工作,选出一批认真履职、爱岗敬业的基层河湖长,激励广大基层河湖长更好发挥作用。

二是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认真落实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问责与激励等六项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制定了河长制工作交办督办、基层河长巡查、市级河长职责分工细则等三项制度,初步形成党政负责、水利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一年来,我们通过落实提示单、交办单、督办单“三单”制度,印发提示单16份、交办单45份、各类通报34次,有效提示市、县级河(湖)长跟踪、处置河湖事宜,向县区河长办及时交办有关工作任务,对未按期完成的交办事项进行跟踪督办,有力促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实落地。

三是责任体系日趋明晰。制定出台《**市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有湖泊管理任务的7个县区、40个乡镇按时限要求出台了湖长制落实意见。委托专业机构对重点河湖调查研究,编制市级一河(湖)一策7本、县区级一河(湖)一策72本,印发《市级一河(湖)一策**年河长制重点任务分解表》。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制定《**市**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市级考核办法》,共6大项45小项工作指标,涉及环保、农委、建设、水利、林业、交通等部门。加大督查力度,全市开展河长制全面督察2次、专项督察4次、暗访6次,形成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县区和部门。推出“**河长”微信公众号,向公众发布涉及河湖信息及工作进展,接受公众举报,6条群众举报问题全部办结。

二、落实“六大任务”,逐步改善河湖环境

我市坚持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通过省政府、水利部验收,寿县安丰塘入选全国13项“最美水工程”。

一是强化水资源保护。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制定**年度各县区分行业用水计划,下达至县区和用水企业,未发现超计划用水现象;
完成**年度**水资源公报、水资源管理年报和**年度用水量统计等工作,印发《**年水资源管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等文件。建设节水型社会,组织创建2个省级、4个市级节水型企业和4个节水型小区、10个节水型公共机构,潘集区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方案编制,凤台县启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投入55万元,建设重点监控用水户取水在线监测系统。开展农业节水,倡导喷灌、微灌等农业用水方式,吸引农业合作社参与智慧水利工程建设,完成高效节水灌溉工程6030亩。

二是严格水域岸线管控。扎实开展水域岸线整治,组织固体废物排查、“清四乱”、淮河岸线整治、生态违法建设等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利用河(湖)长巡查、无人机排查等手段,摸排水域岸线方面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基本整改到位。扎实开展非法码头治理,市河长办向有关县区印发了《关于开展打击非法码头、堆场、装卸点专项行动的通知》,督促县区政府高度重视,集中组织打击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水污染防治。围绕打好“碧水攻坚战”,全面抓好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我市信访投诉件170件,已办结139件,其他投诉事项正在办理。加大落实“水十条”,市级总河长沈强书记、张孝成市长和焦岗湖市级湖长李安林副市长分别就焦岗湖考核断面水质超标问题作出批示,多次深入现场调度调研,督促焦岗湖生态环境问题限期整改。强化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监管,市级总河长、河(湖)长多次通过召开专题会和现场调度,部署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100个入河排污口整改任务。全力削减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初步测算,**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减少1500吨、200吨,达到年度目标要求。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污水处理厂9座(投入运行6座、试运行3座),日平均处理污水约31万吨,集中处理率达到94%。出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全市802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有治污设施且验收合格的达到633家,覆盖率78.9%,畜禽粪污利用率76.6%。抓好运输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全市共有400总吨及以上或核定载运船上人员15人以上的运输船舶1172艘,**年超计划完成加装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设施123艘。推动联防联控,与周边地市分别召开东淝河、焦岗湖水污染联防联控会商会,并与六安市就水污染联防联控协议达成意向。

四是加强水环境治理。狠抓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洞化截洪沟、老龙王沟、龙湖入**、龙王撇洪沟、八公山涧沟等黑臭水体治理工程进入完工阶段。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分解的年度任务,我市超计划完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9个。抓好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关闭拆除水源地保护区内码头50余家、清理物料堆场60多座,一级保护区内已无船舶违规停靠;
清理东部城区水源地保护区内围网养殖**多亩;
完成市一水厂取水口上移工程,实现市一、三水厂取水口合并互通,永久性关闭了市一水厂原取水口;
实施**头、李咀孜水厂取水互通工程,关闭了李咀孜水厂原取水口;
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通过国家自动监控站进行监测预警,6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视频监控设备均安装联网投运。

五是推进水生态修复。落实湿地保护,我市湿地保存完好,没有发生侵占、破坏现象,湿地保护修复工作进展顺利,各县区均出台湿地保护修复方案,完成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全市湿地保护率达50%。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出台《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实施断面生态补偿工作,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升类、谁获补”的原则,对14个地表水断面实施生态补偿,激励督促各断面汇水区域县区改善水体水环境质量。

六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年,全市共开展日常巡查2086次,专项打击行动345次,联合打击行动319次,出动执法车辆2069辆次、船只2854艘次、人员17336人次;
共拆除、销毁、没收采砂机具454台(套),非法采砂行政处罚1219.6万元,依法集中爆破销毁非法采砂船只11艘。组织开展淮河冬季打击电毒炸违法捕捞活动,累计出动渔政船40余次,执法人员200人次,发放安全须知500余份,处理违法捕捞案件15起。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我市公安机关先后打掉了寿县以管宇为首的涉黑团伙,潘集以汪传高为首的非法采砂团伙,以及纠集宗族势力、大肆盗采河砂的吴海团伙,全市共抓获各类涉砂人员52名。

三、聚焦“四个重点”,加快建设美丽河湖

当前,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进入了新阶段,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进一步强化河(湖)长责任,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加快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一是夯实工作责任。推动各级河(湖)长当好河湖治理的“领队”,统筹各部门力量,细化各项措施,扎实做好河湖治理保护工作。加强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明察暗访,建立通报约谈机制,督促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切实把河湖管理保护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有效防止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发生。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各有关部门按月通报水质情况,通过及时预警实现“以月保年”,真正把断面达标整治细化到每一条支流,确保国考断面、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进一步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完善排污管控机制,大力推行雨污分流,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统筹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强化污染源源头严控、过程严管。

三是落实重点任务。以河(湖)长制为平台,加强分工合作,继续下大力气整治黑臭河、垃圾河,集中力量剿灭劣五类水体,启动实施谢家集涧沟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逐步实现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促进污水“大动脉”、“毛细血管”纳污处理工程全面提升,加强生活污水收集纳管,为实现城市黑臭水体总体消除夯实基础。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做好沟塘渠库及小微水体的清洁工作,建立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打好打击非法采砂、排污口整治、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等标志性战役,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集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做好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巩固提升等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确保**年7月底前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组织专项行动“回头看”,及时解决整改不到位和新出现的问题。

(篇三)

一、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最持久的力量,其中就包括人民期盼有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

在当前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事关民生幸福、社会和谐与城乡统筹发展,是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明确指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这是今明两年“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年**省委1号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坚持规划引领,全面推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聚焦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环节,开展美丽宜居村庄、最美庭院、水美乡村和绿美村庄等一系列创建活动,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全面改善乡村整体面貌和农民生活环境。

“水美乡村”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有效途径,我市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水美乡村创建工作的意见》以及创建指标,严格落实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水美乡村”建设。截至目前,丹阳市共创成**省“水美乡镇”4个,“水美村庄”28个。

二、河长制与水美乡村的关系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中提出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六大任务。《**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省水利厅印发的水美乡村计分评价标准,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四个方面,包括河道疏浚、水体保洁、水质达标、生态护坡等列出了详细的分值。

由上述这些文件的要求可以看出,河长制成功实施到位可以很好地帮助创建水美乡村。

三、方法与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有本领不够的危机感,都要努力增强本领,都要一刻不停地增强本领。”我们很多同志有做好工作的真诚愿望,但缺乏新形势下做好工作的本领。习总书记在**年新年贺词中提出“每条河流都要有河长了”,但是如何当好河长、如何干好河长制工作对我们广大干部来说都是一个新的课题,必须要有科学的方法与措施来指导我们开展河长制工作、打造水美乡村。

1.科学编制“一河一策”方案

1)统筹协调查清问题

问题识别是方案编制工作的基础和首要任务,它的识别全面与否、精度高低都会直接影响方案编制的质量,因此应当本着“多途径识别问题,多部门统筹协调”广泛收集各方相关数据的原则。

问题识别切忌脱离实际情况,应当“走出去、到现场”,采取“现场踏勘为主、部门数据收集为辅、历史资料调查为补充”的方式。针对水资源、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和执法监管各个方面配置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及河湖管理主要负责人员沿河勘查,精准发现、记录、分析问题,做好调研台账。同时,以河长办公室为牵头单位,带动水务、环保、属地政府等相关单位逐层级收集水利工程、污水直排污染源、违章建筑等资料,以现场踏勘数据为准则进行校核工作。另外,通过对当地群众走访交谈、历史资料调查补充调研和部门数据漏测情况,全面识别河湖问题。用踏勘资料校正收集数据和历史资料,有效降低数据错误率,提高问题识别的精准性;
同时以收集数据和历史资料补充未踏勘资料,使得问题识别更加全面,规避漏测情况。

2)切合实际制定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绿水**,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就是金山银山。”这就是我们河长制工作、水美乡村工作的重要原则,也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原则。

管理保护目标是河道治理成效的丈量标准,既不能为了达到目标而降低标准,也不能不切实际抬升标准。为了保障目标设置合理、推进任务措施落地,管理保护目标设定应当遵循“抓重点、缩范围”的原则,贴近实际,具有较高可达性。

为此,必须缩小范围、针对重点突出问题。管理保护目标设定应当考虑完成年限要求,不宜将流域方方面面都纳入考虑,这样不仅违背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基本规律,同时也不贴合实际,达不到预期目标,结果适得其反。“一河一策”编制方案考核年限分为当年和5年内2个阶段,针对不同考核年限制定具体详实的目标,采取“缩小范围、抓住重点突出问题”为导向的原则,制定贴合流域实际、解决重难点问题、分阶段推进的合理目标,规避了“大而空”现象。

同时要考虑可达性。河长办公室成员大都是行政管理岗的非专业技术人员,对于六大任务解读存在技术偏差,容易导致对方案编制措施提出过高要求的情况,使得目标缺乏合理性和可达性。针对此种情况,编制单位应当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于设定河湖管理保护目标的可达性进行论证,展开定量计算和定性分析,结合实际,和各级河长、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出详实、可达的目标。

3)量化指标分配任务

保护及治理任务与措施是推行河长制的主要手段,很多地方采用定性指标,年度考核完成与否界定十分模糊,为了杜绝此类现象,加大实施河湖保护任务执行力度,量化任务指标显得尤为重要。例如对于水域岸线管理保护,量化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定条数、整治岸线三乱现象例数、拆除违章建筑个数;
对于水污染防治,量化排污口整治个数、清退养殖场个数及建设污水管线、整治雨污合流管线公里数等。如此一来,不仅给河湖保护任务具体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方便各级河长年度政绩考核评估。

4)针对河长明晰任务

河长主要是各级党政领导担任,虽然行政部门的介入确实可以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但大多数河长并非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相关理论基础作指导,也只能是起到督办作用,无法从自身出发,探寻河湖更深层次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针对河长有必要以“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为出发点,拟定年度重点工作方案供各级河长查阅。**流域拟定的年度重点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流域概况、存在突出问题及年度治理目标和主要任务,并附任务和责任清单、各区突出问题及重点任务图供各级河长参考,使得年度任务简洁化、可视化,助力各级河长推动河湖治理管护工作。另外,如有可能,编制单位可考虑针对六大任务编写涉及水资源、水环境、水法律等方面的手册供各级河长学习,提升专业技能素养,为从专业角度治理河湖奠定基础。

5)采用先进技术工具、提高方案科学水平在前期开展问题识别时,可采用多时相的遥感解译分析手段,定量、定点识别侵占水域岸线、垃圾堆放点、养殖场等问题;
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如划定水域岸线过程中需要计算不同重现期洪水水面线,可采用水文水力学数值模型的技术手段;
在后期成果展示过程,可采用gis技术整合多源数据,以图表形式呈现河湖管护突出问题,便于快速精准定位问题点,方便监督考核。

2.信息化手段提升河长制管理水平

1)研发基于移动终端的河长制管理应用,提高河长的工作效率,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涉水部门之间的协同失灵和管理碎片化问题,被人们所诟病。横向协调机制试图通过组织间网络的方式,以建立初步的信息通报制度和一定的协作机制来加强部门合作。这些协同努力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流域公共治理的碎片化现状。随着现代化通信技术的发展,组建高密度化的沟通网络成为了可能。在管理学领域中,协同过程只有通过关系网络的强度和密度的强化才会对凝聚力和集体行动产生影响,只有达到一定的强度和密度后,信息才能够顺畅流通,信任也才可能在成员之间真正产生,潜在的冲突可以得到缓解,主动的合作也自然可以达成。

形成所有涉水管理部门的高密度沟通网络,横向涉及水利、环保、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纵向囊括五级河长,使信息资源实现多维度流通,避免“信息孤岛”现象的产生,提高了治河部门的协同能力。各级管理人员可以使用手机登录app软件实现随时随地工作,特别是基层河长和巡查人员对所辖河道进行常态化巡查,发现问题后通过文字、照片、视频、语音等方式记录,数据同步反馈到web服务端。上至年度治理计划,下至微小巡河任务均采用上报、受理、处理、反馈的闭环机制。同时,按照问题的归宿,整改任务可以轻松在各部门进行流转,借用即时通讯工具,随时随地进行跨部门多人语音、视频等富媒体的协同会商,大大提高了沟通的速度,提升协同治理能力。

2)构建以元素化为模式的信息系统,让河长巡河更规范化。

“河长制”如何向“河长治”方向发展是各级水环境治理部门一直思考的问题。由于所有的水治理模式必须满足水资源的流动性、跨地域、属权模糊性以及治理综合性对治水提出的内生需求。因此,河长制必须破除以往“九龙治水”执行矛盾的困局。其关键在于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厘清上下游、左右岸、主支流所属职能部门的责任关系。

元素化管理始于精细化管理思想,引入该管理模式能有效提升河长制工作的规范水平。元素化管理具有精准化、规范化等特点,其主要内容就是将工作管理对象以及管理职责层层细分,分解为最小的可控单位,并将每个元素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并通过信息化、移动智能化手段进行落实,使各级管理人员随时掌握工作动态,避免由于疏漏细节造成失职、渎职现象。融合元素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摸清家底、落实责任、掌控动态、组织检查等优势。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湖管理责任体系,解决责任落实不彻底问题;
构建排查问题、消除问题的工作机制,解决问题排查不全面问题;
构建监督检查体系,解决组织检查无抓手问题;
构建规范化管理体系,解决管理行为不规范问题。

引入元素化管理模式,根据河流(河段)的管理职责和管理对象统一建立“基本元素库”,对每个元素进行唯一编码,各级河长办或河长通过系统进行基本元素下载应用并落实责任人,同时也能够自定义添加元素。各级监管领导能够有效、快捷的组织检查,履行好监管职责。同时,充分利用移动智能端(app)的应用技术,实现移动管理功能,提高各级用户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将信息系统的数据转化为指标,使河长考核量化,提升工作执行的科学性

在水环境治理工作中,能使用的资源还有管理人员的精力是有限的,因此指标的设定可以将有限的资源和精力投入到更利于水环境治理方向中,从而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主次不分。此外,上级部门如何量化下级的工作成效,比如考核一个人的工作能力,可以用具体的数据体现出来,这就需要数据指标化。

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将数据转化为指标,在统计分析的相关展示板块可以很直观的展示各项数据指标,各级领导可以根据量化的关键指标指导下一步决策并且提高工作执行的科学性。

指标化提升工作执行的科学性:第一,作为整体工作战略目标的分解,指标化会有力地推进上级战略在各下级部门得以有力执行;
第二,指标化使上下级对职位工作职责和关键考核要求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确保各层各部门人员努力方向具有一致性;
第三,指标化为上级考核提供了透明、客观、可衡量的操作基础;
第四,指标数据帮助各职位员工集中精力处理工作最大驱动力的岗位活动;
第五,通过数据指标计算,管理层能清晰了解河湖治理工作中的关键参数,并及时诊断存在的问题,采取更有效的行动予以改进。

4)基于大数据技术实现水环境风险预警,让管理关口前移

水污染事件极易对社会和经济产生严重影响,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众对水污染事件的容忍度降低。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也明确规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建立大数据预警系统将可能发生的风险防患于未然、实现管理关口前移势在必行。

治水项目信息、水文监测数据、水质监测数据、视频监控数据、水域变化监测数据、河长巡查信息、问题处理信息无时无刻不在产生。物联网技术飞速发展,正在逐渐将我们的世界数字化,大数据分析将赋予物联网真正的力量。

建立大数据预警系统可以通过统一的标准接口获取历史数据、实时数据等各类数据进行清洗、分析、处理、形成历史数据矩阵,结合预警模型、扩散模型、评价模型等,形成涉及水资源、水污染、水生态多方面的智能分析系统,提升水预测、预报、预警能力,为河长提供科学的决策方案。当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对当前事件进行数字化,利用索引进行特征匹配并修正已有的预警模型。整个过程遵循crb法,包括检索、重用、修正、保存4个步骤。利用大数据预警功能可以实现水污染未发生先治理,便于将决策管理关口前移,从而更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减小了突发事件的危害。

5)建立跨平台社会公众监督,增强政务服务能力

《学习纲要》中指出: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培养生态道德和行为习惯,让天蓝地绿水清深入人心。

水环境治理监督不能单纯依靠某一个组织,调动全社会实现公众全员监督才是最有效、最快捷的方式。信息化平台在政府各级“河长”使用的同时,基于互联网+监督平台的思路增加了社会公众开放接口,例如微信公众治河平台、民间河长app等。有了公众平台,民众要找河长只需关注微信公众号就可以。利用微信公众号或者民间河长app,老百姓可以查询河长信息、治理计划、治理进度以及家门口的水质数据;
如果想反馈问题,只需要拍照或者填好问题信息,上传提交就可以,稍后还能收到相应的处理反馈。

跨平台公众接口在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提供了社会监督反馈渠道,既没有增加成本又能获得大量来自群众的宝贵监督建议,由此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一举两得。

三、相关注意事项

1.要重视水安全问题。

河长制工作“六大任务”以水环境、水生态为主,没有提及水安全方面的内容,水美乡村也没有对水安全提出考核标准,但水体的概念中必然包含水质和水量两个部分,河长制的重点在水质,但水量过多或过少引起的水安全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水多了造成洪涝灾害会直接威胁河道沿线居民和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
水少了形成旱灾,不仅会影响农作物生长或造成居民饮水安全,同时,水量不够对水环境的治理、水生态的维持、水美乡村的打造都将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可以说水安全是河长制能否实施成功的一个基础,制定“一河一策”时必须从水多、水少两个角度充分考虑水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措施,排出相应的行动计划,落实相关责任。

2.充分重视生态基流的意义。

生态基流是维持河流生态系统运转的基本流量,河道没有生态基流,已不能简单称之为河流,径流被高度人工控制,枯水季节,往往一潭死水;
洪水季节,污水倾泻,易发污染事故。水是不可替代的有限资源。我们研究水的流域问题,不仅要研究水资源的总量问题,还要研究水资源的平衡问题;
不仅要研究河流的最小生态流量,还要研究怎样以水的承载能力为基点,优化经济布局。如何把有限的水资源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去,实行水的再分配,这是“两山论”的重大战略问题。简言之,流水不腐。

四、结语

学习纲要》中指出:生态保护和修复不能各管一摊、相互掣肘,而必须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河长制的推行是水生态保护、缓解水危机、维护江河湖库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的有效机制,用好河长制这个河湖管理的工具,对创建水美乡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乡村振兴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