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比较先秦儒家道德观与古希腊罗马伦理观] 儒家道德观

  罗国杰教授认为:“汉语中,‘伦理’和‘道德’这两个概念,在一定的词源意义上也是相通的,不论在中国还是外国,‘伦理’和‘道德’这两个概念,在一定的词源涵义上,可以视为同义异词,指的是社会道德现象”(注:罗国杰等,伦理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版)。那么,同为人类文明发源地的中国和古希腊在道德观或伦理观上有何相同或不同之处呢?
  
  一、相同点:
  
  (一)共同的历史背景,共同的历史使命
  中国先秦儒家圣哲的产生与古希腊罗马圣哲的产生在时间的序列历史的长河中相距并不遥远,如孔子约公元前551――479,苏格拉底约公元前469――399,孔子处于春秋末年,正值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度时期,当时社会混乱,“礼崩乐坏”“子弑其父,臣弑其君”;苏格拉底则处于希腊雅典,奴隶主民主制陷入深刻危机,社会动荡,人心不稳。面对动荡不安的社会现实,儒家圣哲和古希腊圣哲都极力想挽救社会危机实现国家安定,都苦心探求着救国安邦的济世良方。因此,先秦儒家道德观与古希腊罗马伦理观的产生具有相同的历史背景,因而同样担负着稳定社会秩序,救国安邦的历史使命。
  (二)都将道德观视为政治的基础,认为匡正道德是振邦救国的根本
  孔子把“礼崩乐坏”的根源视为人们在道德上的沦丧,由此而建立了儒家思想的核心“仁”和“礼”。孔子肯定传统,眼光向后,自称“信而好古,述而不作”,充分吸收夏,商,周三代的典章制度和思想成果,求助外在的传统礼仪,主张“克己复礼”。孔子的礼是教人恭,顺,敬,从,其核心是“正名”,即确立社会等级名分,要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而当时社会正是“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与礼相违背。孔子以“礼”规范人们的行为,强调“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有格”(《论语・为政》),力图通过传统礼制来调整人际关系,缓和社会矛盾,实现国家安定,建立稳定有序的社会局面。儒家所提倡的“仁”的内容也极为丰富。“仁”也是孔子所追求的道德理想,它包括孝,恕,恭,义,宽,信,敏,惠等内容。“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渊》)“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孔子从孝顺父母,尊敬兄长的骨肉亲情出发,推及到宗族,并由尊敬长辈,厚待亲友的宗族关系推及到“泛爱众”,从而形成“家――国”的仁学推演逻辑。孔子维系传统,恢复旧的礼制,将道德,品行修养放在第一位,以便调整人伦关系,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社会奠定道德理论基础。
  “善”是苏格拉底追求的道德理想,也是他全部哲学的最高范畴,以善为目的构成道德哲学体系。苏格拉底教人要“认识自己”,就是说要人认识“真正的我”。一个人应当关心自己的灵魂,一个把自己的灵魂或理智看作至高无上的人,自然就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并且能够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因此他提出了“美德就是知识”的命题。“美德即知识”的意思也就是说美德即关于善的概念的认知。把道德和知识合二为一,认为道德行为必须奠基于知识,产生知识,这是苏格拉底伦理学说的根本之点(《西方哲学史》上册,127页,全增嘏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苏格拉底认为,一个人没有知识,也就是不懂得善,就不可能为善,一个人有了知识就决不会为恶。善出于知,恶则出于无知。这样只要人们按照善的目的行事,就能达到心灵纯洁,道德高尚,从而使社会安定,建立稳定有序的国家。
  儒家将道德作为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将“仁”作为直接规范人际行为的道德准则,把外在规范的强制约束转化为人心的内在自觉要求,从而使伦理规范与心理欲求融为一体。古希腊先哲认为,要治理好城邦政治,就要改善人们的灵魂,以知育人,以德治人。
  
  二、不同点
  
  (一)“群体”与“个体”
  儒家思想强调“社会”的人,而古希腊思想家们则特别强调“个体”的人。
  由于在先秦“礼崩乐坏”的大背景下,先哲们几乎人人心怀济世之志,因而他们既力求个体幸福更关注群体幸福。荀子认为“仁,义,礼,善之于人也,譬之若货财,粟米之于家也。多有之者,富;少有之贫;至无有者,穷”(《荀子・大略》)。道德对人来说就是一笔财富。财富的多少在于人德行的高低。“国危则无乐君,国安则无忧民。乱则国危,治则国安。……故百乐者,生于治国者也;忧患者,生于乱国者也。急逐乐而缓治国者,非知乐者也”(《荀子・王霸》)。人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个体的祸福与社会状况息息相关。荀子将个体幸福寓于群体幸福之中来求得个体幸福的实现。这是对孟子“与民同乐”的发展。荀子把群系作为人之社会关系的重要部分。“人之生,不能无群”(《荀子・富国》)。没有群体,个人生活几无可能,幸福也无从谈起。
  在古希腊,由于马其顿人的是统治不仅缺乏一个足以令万民臣服,具有无上权威的专制者,而且没有建立一套足以促成社会稳固的制度规范,希腊社会处于一片混乱之中。那么在一个罪恶的社会里,人怎样才能够有德?在一个苦难深重的世界里,个人如何才能够达到幸福?古希腊的先哲们将他们的任务转向到追求个人幸福的个人主义,从而为人们提供一个人生避难所。智者派领袖普罗戈泰拉认为,道德、法律,政体等等都不是自然的,也不是由神意产生的,而是人为约定的。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志来废除道德、法律,制定符合自己利益的道德、法律。也就是说,道德、法律的兴废都可依人为其“尺度”。因此,普罗泰戈拉提出了“人是万物的尺度”的著名命题,普罗泰戈拉因此被视为个人主义的先驱。
  在相似的历史背景下,先秦儒家的先哲们将个人的幸福依附于国家的强盛,群体的安危,强调个人在社会群体中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提倡人伦价值。古希腊的先哲们则强调个人主观的感受,他们的思辩完全从个人的角度和利益出发,从而为自由主义思潮奠定了基础。在这一点上,古希腊的先哲比中国先秦的先哲更具有创新精神。正象梁漱溟先生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文化最大之偏失,就在个人永不被发现这一点上。”
  (二)“三纲”“五伦”与“自由”“平等”
  儒家思想强调社会的等级秩序,古希腊哲学家强调人的自由平等。儒家高度重视伦理纲常,以“三纲”“五伦”作为维护封建宗法等级关系的道德原则。“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五伦”即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种人伦关系。三纲五伦本来源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作为一种道德原则,规范的内容,它渊源于先秦的孔子。孔子曾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来强调等级名分教化社会。孟子进而指出“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最后,儒家思想又进一步把这种伦理原则本体化,从而赋予它以“天经地义”的至上性意蕴。《易传》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程颢认为:“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河南程氏遗书》卷五)从这其中,我们不难看出,儒家将“三纲”“五伦”看作天经地义,永恒不变的天理,实质是在极力维护君主统治体制下的上下尊悲的等级秩序。
  而在古希腊智者学派中的激进派反对城邦中存在明显的阶级区分和不平等现象,要求在城邦中实现教育,财产,种族方面的人人平等。亚里士多德认为自由与平等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对亚里士多德而言,自由意味着“轮流统治与被统治”和“按自己选择的方式生活”,“轮流执政”是基于一种平等的基本观念而提出的。他将平等称为“人数的平等”,“人数的平等”意味着无论个人能力,道德或财富高低,全民共同参与政治。“这样,(古雅典人)认为平等不但是自由的现实基础,还是自由的道德源泉”(HeldDavid,ModelsOfDemocracy(2ndedition)StanfordUniversityPress,1996,第20页)。斯多亚学派也认为人人生来都具有理性,人人生而平等,也是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论证了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西方人文主义核心理论。
  古希腊的圣哲们在两千多年前的奴隶制的城邦中敢提出在教育,财产,种族等方面的平等和自由,无疑是对“人”自身价值的一种肯定,它为后来的启蒙运动和西方近代民主政治的产生奠定了思想基础。而儒家的“三纲”“五伦”这种宗法等级主义道德原则,使每个人(除皇帝外)都没有独立的人格。“一级对一级忍让屈从,人是自我意识,自由个性被完全泯灭;它只要求人尽各种各样的义务,却很少讲独立的‘人’应享有的权利……倡导因循守旧,安分守己,束缚了人们积极进取,锐意革新的精神……成了禁锢中华民族的精神枷锁。”(《伦理学》,罗国杰主编,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三)“人文主义”与“科学精神”
  孔孟注重道德修养,规范行为实践,使儒家学说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导致了中国哲学的人文走向,形成了道德型哲学,体现着人文主义精神。苏格拉底,柏拉图注重对真知的追求,具有理论认识的价值,从而形成了西方哲学的理性倾向,形成了知识型哲学,体现着科学主义精神。
  苏格拉底提出“美德即知识”的命题,蕴涵着科学的精神,体现了古希腊哲学那种探求本体,获取真知的科学精神理性法则,正是这种精神鼓舞着一代代的西方人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向未知领域探索奋进,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建立起繁荣的物质文明。同时,求真知即追寻事物的本质,规律法则,而在人类社会中也遵循法则,建立起井然有序的法治社会,这些都反映了西方传统文化的求真创新,拼搏进取和法治精神。当然,现代科技的发展也带来了诸如:高科技犯罪,克隆人,核战争等负面效应也日益突出。
  孔子所提倡的仁爱思想所蕴涵的人文精神,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主导精神,体现了儒家学说那种探求人生获取善德的人文精神道德法则,它塑造了中华民族,曾使我国走在世界文明的前列,并有效地维持了社会的秩序。当然,儒家道德的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求仁善的文化缺乏竞争,创新精神,“三纲五常”的宗法等级制泯灭了人的自由个性,导致了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落后,限制了人的潜在能力的发挥,阻碍了科学技术的进步。片面的人文传统,忽视了科学,本质,规律,法则的探求,易导致独断专行的人治社会。因此,批判吸取西方哲学的科学精神理性法制,对我国的物质文明建设,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提高国民文化素质,推动科学进步,加速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同时,将西方传统的科学精神与中国传统的人文精神结合起来,克服各自的弊端,实现中西文化的交融,互补,对构建当代中国文化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者:中南民族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学院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近代哲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