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出借借款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用途 乙方应将借款用于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 ,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放款日期与上述约定日期不一致的,以实际放款日为准,到期日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借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 ,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二、本条中的起息日是指本合同项下首次发放的借款转存到乙方指定账户 之日。
三、借款利息自借款转存到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按约定计息。如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付息,则自次日起计收逾期罚息。
四、结息 1、按月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月的第 日;
2.其他方式。
第五条 借款的发放 一、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除甲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足下列前提条件,甲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乙方已办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登记、交付、保险及其他法定及约定手续;
2、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甲方要求的担保已生效且持续有效;
3、乙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可能危及甲方债权安全的情形;
4、其他条件 。
二、发放借款的方式 放款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 (一)放款计划如下 1、 年 月 日 金额 ;
2、 年 月 日 金额 ;
3、 年 月 日 金额 。
(二)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发放。
三、按第二款约定发放借款的,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推迟或取消提款。
四、乙方分次用款的,借款期限的到期日仍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确定。
第六条 还款 一、还款原则 本合同项下乙方的还款按照下列原则偿还 甲方有权将乙方的还款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而由甲方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剩余款项依据按照先还息后还本、利随本清的原则偿还。
二、付息 乙方应在结息日向甲方支付到期利息。首次付息日为借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最后一次还款时,利随本清。
同时,如借款人在周一至周四期间归还借款时,借款到达出借人账户时超过当日1600时,则利息计算期间顺延至归还借款后第二日,如该第二日系周末或节假日,则利息计算期间顺延至该周末或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
如借款人在周五归还借款时,借款到达出借人账户时超过当日1500时,则利息计算期间顺延至该周末或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
三、还本计划 还本计划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 (一)还本计划如下 1、 年 月 日 金额 ;
2、 年 月 日 金额 ;
3、 年 月 日 金额 。
(二)于到期日前全额清偿借款本息。
四、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当日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上付足当期应还之款本息,或者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从其他账户上转款用于偿还借款本息。
甲方收款账户为。
补充 。
五、提前还款 乙方可以申请提前还款,但乙方必须提前 20 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
乙方提前还本应按照实际用款天数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计算利息。
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还本的,有权向乙方收取补偿金,补偿金金额按以下第 种标准确定 1、补偿金金额提前还本额提前还款月数 ‰,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2、。
乙方分次还款的,如提前归还部分借款本金,应按还款计划相反顺序还款。提前还款后,尚未归还的借款仍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执行。
第七条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一、乙方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二、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三、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四、关于本合同项下约定的由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的事项已经经过乙方家庭协商后同意/依据法律及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乙方公司股东会作出了同意乙方向甲方(债权人)借款的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且作出上述决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及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一)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二)在符合甲方规定的条件下,有权向甲方提出借款展期的申请;
(三)有权要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及个人隐私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乙方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款并足额清偿借款本息,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二)乙方应遵循甲方与办理借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甲方对借款使用情况和对乙方收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甲方要求的资料、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三)乙方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对乙方还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乙方股东/家庭成员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3、乙方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经营范围及方式等发生变更;
4、乙方投资企业及其他投资人居所、出资额、出资方式等发生变更;
5、乙方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四)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
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
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
担保人与乙方发生争议;
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
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
或影响甲方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权利,要求乙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各项义务;
二、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放借款,但因乙方原因或其他不可归咎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迟延除外;
三、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个人信息、隐私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借款的提前到期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发放借款,并视情况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本金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同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总额结清未付利息 一、乙方在第七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二、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所列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实际发生,甲方认为将影响其债权安全的;
三、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时,乙方未能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四、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一、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总额的20为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独立于逾期还款罚息。
二、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甲方应按逾期金额每日0.3计收罚息至借款本息足额清偿日止,本款约定独立于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三、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四、乙方有逃避甲方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债等行为时,甲方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及与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据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四、乙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未书面通知甲方的,甲方按本合同所载的送达地址向乙方发送相应文书的,即视为送达。
五、本协议由合同当事人填写的部分,未经改动或无修改痕迹的文本属于本合同的正式文本,属于本合同的约定内容事项。若甲、乙双方持有的合同就填写部分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甲方持有的合同文本内容为准。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本协议共 页。
八、其他约定事项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精选文档,欢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