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隐患排查系统_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彻底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良好安全环境。

二、排查治理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是区属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重点排查:

(一)共性内容

1.各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部署要求,统筹安排本地本校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安全生产准备工作,强化返校复学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2.各单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及各项制度(两案十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等情况。

3.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情况。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情况。

(二)重点内容

1.临时隔离室。各校临时改用的隔离场所,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隔离场所建筑安全状况,涉及改造的建筑是否按标准、手续进行改造,是否存在拆改主体结构等安全隐患。消防方面重点检查值班值守、巡查检查是否到位,安全防护距离是否达标,内部布局是否合理,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灭火器材是否足够配备等。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等行为。

2.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用化学药品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管理,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情况,落实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防盗等安全措施。

3.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是否规范,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等。

4.校园安全防范。全面检查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特别是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五个一律”要求,疫情防控各项物资储备场所安全,储藏室内消毒液、酒精等物资使用和出入库登记等情况。

5.校车安全。重点检查校车运行前的准备工作,人员信息精准掌握、校车“体检”达标、人员岗前培训、防控物资保障措、校车消毒等情况。落实专人负责校车驾驶员和照管员的健康监测及应急处置;
落实专人负责乘车学生体温检测及应急处置;
落实专人负责乘车过程中突发状况的应急处置;落实专人负责乘车学生因病缺勤学生健康跟踪和返校复课管理工作。

6.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严禁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一律停止,对全区所有“有证有照”培训机构开展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

7.安全教育。突出防传染病、防火、防溺水、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不法侵害、防电信网络诈骗等内容的宣传教育。督促未成人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督促学生居家期间的学习生活和安全管理。拓展在线教育的内容,适时将安全教育内容有机融入各学科教学中,有针对性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的心理辅导、心理援助和行为引导等工作。

8.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重点检查领导带班值班、关键岗位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对处置能力。

三、排查治理方式

(一)自查自改。各单位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建立台账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

(二)监督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教育局将对各单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三)暗查暗访。区教育局釆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深查问题、深挖隐患,提高排查治理的实际效果。要逐项梳理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守安全底线,层层压实责任,举一反三,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明确排查治理重点、方式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活动。

(二)突出排查重点。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返校复学、季节气候特点以及近期各类事故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区教育局将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纳入教育管理综合评估考核内容,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及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对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查处未查处、应整改未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工作调度。各单位要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于3月31日前报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