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关于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检讨:

尊敬的局党组领导:

由于本人的疏忽,导致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时,漏报了本人配偶所持有的一支股票。虽然漏报主要是由客观原因造成的,本人没有瞒报的主观故意,但此事经组织查证,给了我应有的处分,我诚恳接受组织的批评和处理。因此事给单位形象和我本人带来的不良影响,我十分愧疚、懊悔和自责。我深刻反省了此次所犯错误,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并在此作出深刻检讨。

此次漏报事件,反映出我个人对政策、法规学习不深入,反映出我在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上不够严格,反映出我在工作作风不够严谨,工作态度不够认真,在对“身边人”尤其是加上的管护方面不够深入细致,带动家属积极参与融入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这些问题归结起来,警醒我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必须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增强党性修养、强化规矩意识、严格修身齐家,全面落实好从严管理相关规定。

经过组织批评教育及我本人的深入查摆,对产生问题的根源作以下剖析:

首先,思想觉悟不高,对重要事项报告制度重视程度不够。实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制度创新。对报告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就是要发挥报告制度的作用,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应当充分认识实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报告的主动性,做自觉接受监督、从严从实自律的表率。而我恰恰在这方面思想认识不到位,填写内容不全面,没有做到以身作则,我深感愧疚。

其次,纪律性不强,自由主义泛滥。由于对政策属于学习,加之自由主义在心中作祟,才犯下了今天这样严重的错误。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则办事,认真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做到早请示、晚汇报。在努力工作的同时,要毫不留情地铲除掉隐藏于我身各个角落的自由主义成分。自始自终相信“不以规矩,难成方圆”这一古训。通过这次事件的发生,给我教训最大也是震憾我灵魂最深的经验只有一句话:无论做事还是做人,都要循规蹈矩。也只有循规蹈,才能使自己走得更稳更远。

再次,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态度不够认真。这次漏报事件,看似偶然,其实是我自身长期累积的工作作风不实不细的集中表现。由于平时忙于事务性工作,放松了自我要求和提升,自己脸上的黑自己看不到,通过这次组织处理,使我幡然警醒,也给了我一次深入自省的机会,这也是好事情,防止我今后在这方面犯更大的错误。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以此次漏报事项作为一面镜子,时时检点自己,批评和教育自己,自觉接受监督。我要知羞而警醒,知耻而奋进,亡羊补牢、化羞耻为动力,努力学习。我也要通过这次事件,在以后工作中会更加认真负责,兢兢业业,踏踏实实,清清白白,不但管好自己,更要管护好“身边人”,防微杜渐,保证此类事情不会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