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凰后神佑 [“黑”历史]

  古人为什么怕黑夜?   所有的牧羊人啊,美丽的少女啊,圈起你们的羊群吧,   因为夜雾就要变浓,因为太阳早已走完了它的行程。
  ——约翰·弗莱彻(英国詹姆士一世时期的剧作家),约1610年
  对于善于观察的人而言,夜幕不是降临,而是渐渐升起。黑影首先从山谷出现,慢慢爬上山坡。渐渐黯淡的光线被称为“阳光吸管”,光亮仿佛被吸走了一样,向上消失在云层中,积聚着等待着新的一天到来。牧场和林地陷入了阴郁之中,而此时,西方的天空,即使在太阳沉到地平线下后,也仍然闪烁着光亮。尽管农夫听随老天的安排,仍然可能继续耕作,但越来越浓的夜色仍会驱使他尽早回家。乌鸦重新现身,牛羊低吟,兔子急急忙忙地奔跑着寻找栖息之地。仓鸮展翅飞过荒野,像谋反的刺客一样呼啸着,引起老鼠和人类的警觉——很早以前,老鼠和人类就知道要对这尖声的预示着死亡的不祥之兆心存畏惧。日光渐渐淡去,五彩缤纷的田野也随之失去色彩。灌木丛变得更大、更模糊,融化成了灰色的一团。这便是黄昏,爱尔兰人所说的人和灌木看似相同的时刻,或者,用意大利先哲更恐怖的口吻来说,这是猎犬和狼横行的时刻。
  夜晚的黑暗很明显。夜色不是“到来”,而是“渐浓”。离家的人仿佛“身陷”在黑色的雾霭之中,这黑暗,不仅能清楚看到,还能真切地感觉到,就像《圣经·旧约》中降落到法老时代埃及上空的黑暗一样。人们普遍认为,日落西山后,天上会降下有害的烟雾——即“夜雾”和“毒烟”——冰冷、阴寒、潮湿。在普通人的想象中,这时,夜晚已经降临。空气不再透明、无味、令人舒适——不再沐浴着人们热爱的阳光。莎士比亚笔下的“日光病”,带着有害健康的湿气侵蚀着慵懒的乡间,传播着疾病和瘟疫。“快,”《一报还一报》中的文森蒂奥公爵提醒大家说,“雾蒙蒙的夜晚即将来到。”
  薄暮、黄昏、傍晚、日暮、日落——英语中有大量词汇用来描述陷入黑暗这一过程,爱尔兰的盖尔语中也有四个词描述从下午晚些时候到天黑这一时段。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与黑暗降临相比,任何其他时段所占有的描述词汇都不会更丰富。对于工业化之前的平民生活而言,也确实没有比黑暗降临更重要的事。黄昏,对大多数人来说,就是“关门闭户”的时刻,也是将门窗锁紧、将看家狗放出去的时刻。因为夜晚——空气的恶臭,超自然的黑暗——滋生着危险,或真或假的难测的危险。说来也怪,除了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时期外,西方历史上还没有一个阶段让人们如此害怕黑夜。
  死神的阴影
  永远不要在夜晚跟陌生人打招呼,或许他就是魔鬼。
  ——《塔木德经》
  夜晚是人类第一件明知无益却又无从回避的事,也是人类最古老、最不易忘怀的恐惧。面对愈加浓重的黑暗和寒冷,我们的史前祖先们一定异常恐惧,更担心某天早晨太阳不再升起。
  我们很难想象,有什么能比埃德蒙·伯克(英国辉格党政治家,下院议员)在伦敦的乔治风格寝室更远离旧石器时代的氛围。当时的伯克还很年轻,刚从爱尔兰移民来到伦敦。他热衷于研究黑暗与审美之间的关系,对于人类对黑暗的古老恐惧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当时,连受过教育的伦敦市民也屈服于这种恐惧。在伯克之前,对这一话题进行过清晰阐述的英格兰人是约翰·洛克(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他在著名的哲学论文《人类理解论》(1690)中解释了儿童对黑暗的恐惧,洛克认为,这是因为保姆们常给容易受到影响的幼童编织鬼怪故事。伯克对此只持部分肯定的态度,他在《对我们高尚和美丽观点起源的哲学探究》(1757)中坚持认为,黑暗永远“有其独特的可怕之处”。他的结论是:“黑暗给古往今来的所有国家都带来过恐惧,因而,很难想象,这种恐惧仅仅是一些无稽之谈造成的。”总之,对黑暗的恐惧是永恒的。
  现在我们已无法确知,这种与生俱来的对黑暗的恐惧,究竟何时开始在人类的心灵中扎根。考虑到最早的祖先一定惧怕过黑暗,很可能,这种最古老的焦虑就始于远古时候,而这正是伯克所述。不过,有些心理学家推测,史前人类可能不是天生害怕黑暗,而是害怕黑暗中出现的具体的危险。只有当夜晚逐渐成为危险的同义词时,早期人类才会对夜晚产生本能的恐惧,并一代一代地传承下来。
  不管这种恐惧具体起源于何处,也不管它是天生的还是逐渐形成的,后人显然继承了对夜间黑暗的厌恶情绪。古代世界里,恶魔充斥在任一方夜空中。希腊神话中,诞生于混沌之中的尼克斯是“征服一切”的司夜女神,在《伊利亚特》中,她甚至能让宙斯颤抖。她孕育出凶险的疾病、冲突、毁灭。在巴比伦,沙漠居民遭受着夜晚出没的女妖莉莉丝的掠夺。而古罗马人则害怕“斯特里克斯”的夜间飞行,这种女巫会将自己变成尖叫的鸟,猎食婴儿的内脏。在耶路撒冷以东荒凉的库姆朗,“黑暗天使”让生活在贫瘠土地上的艾赛尼派(公元前1世纪至公元1世纪间盛行于巴勒斯坦的一个犹太教派别)村民不寒而栗。同样,在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等许多早期文明中,黑暗与死亡之间也画上了等号。即使是基督教统治一切的欧洲也不例外。《圣经》中的第23诗篇提到了“死亡阴影之谷”。基督教从诞生那一刻起就将上帝奉为永恒之光的源泉。上帝创造世界的第一步就是用他赐予的光将世界从混沌之中拯救出来。《约翰福音》中说:“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圣经》叙述了一连串邪恶的行径——“黑暗的所为”——在死寂的黑暗中横行霸道,包括客西马尼花园中对耶稣的背叛事件。当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后,“到处一片黑暗”。
  在那些地域和时间上早已远离古代世界的近代国度之中,夜晚仍然引起人们强烈的恐惧。例如,法国画家高更在塔希提岛上发现,这里的卡纳卡女人从来不在黑暗中睡觉。甚至到了20世纪,美国的纳瓦霍印第安人仍然畏惧夜间活动的恶魔,太平洋中迈路岛上的土著居民也一样。在非洲文明中,比如尼日利亚的约鲁巴和伊博部落、达荷美和多哥的埃维人认为,鬼怪会在晚上变形为巫师,传播不幸与死亡。有意思的是,在那些相信巫师也会在白昼活动的原始部落中,如丁卡人(生活在尼罗河上游的黑人民族,多从事畜牧),巫师们的行为则没有那么令人害怕。   并非所有的社会都如此憎恶夜晚。在强调人类自远古时代即对黑暗产生本能恐惧的同时,我们并不排除另一个事实:在不同文化中,夜晚所带来的恐慌不尽相同。在古希腊的一些膜拜仪式上,被称作“潘契德斯”的宗教节目常常上演一通宵。古罗马诗人尤维纳利斯曾说,尽管太阳落山会带来生命和肢体上的危险,古罗马人仍会在早期的罗马街头闲逛,公元2世纪初的罗马城,就已经拥有了丰富的夜生活。里巴尼乌斯说,安条克的居民们借助油灯来“摆脱睡眠的暴政”——正如苏美尔和埃及社会那样,这种早期的人造光源给他们带来了福音,带给他们更大的夜间自由。但是,苏美尔人和埃及人并不是最早使用人造光源的,在法国的拉斯库岩洞壁画附近,人们挖掘出了近百座旧石器晚期的灯盏残品。
  各种人造光源——灯、火把和蜡烛——在很早的时候就减轻了人们对夜晚的焦虑。柏拉图曾说:“妖魔不喜欢灯的气味。”但是,科技上的创新只是焦虑减轻的部分原因。也许,文化差异可以对此作出解释,一些民族认为夜间不利于作战,而另一些民族却恰恰相反。欧洲沿海的居民们都知道,北欧海盗们对夜晚情有独钟。也许因为斯堪的纳维亚的冬天总是饱受黑暗之苦,见不到阳光,北欧人才变得冷酷无情,令人恐惧。数世纪后在北美东部沿海,英国移居者观察到,不同的印第安部落对黑暗的反应也大相径庭。新英格兰的威廉·伍德建议其他移居者不要害怕印第安人夜间偷袭:“他们晚上根本不会离开居住地,因为他们害怕阿巴莫丘(魔鬼),尤其是在他们做坏事的时候。”然而,造访北卡罗来纳的约翰·劳森却报告说,当地一个部落“夜间从来不害怕,也从来不担心什么鬼怪,就如同我们喝牛奶时从不担心会吞下妖魔和怪物一样”。——为此,他像洛克一样责怪“我们愚蠢的保姆和仆人”,因为他们“那些关于仙女和巫师的毫无根据的故事,给幼年时的我们留下了如此深刻的印象”。
  各种因素形成了过去的文化对黑夜的不同反应,包括儿童幼年时即养成的对黑暗中的危险的畏惧。多年来,夜晚所带来的真正危险,已经凭借自身的实力,改变了人们对黑夜的感受,这种影响常远大于其他环境因素。同样显而易见的是,过去的岁月里,我们对于黑暗的恐惧并未呈现出任何时间上的顺序。多年来,人类肾上腺素的潮汐或涨或落,而不是呈现一条简单的线性演变模式。随着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人类对黑暗的恐惧在渐渐淡去,尤其是在出现了电灯和职业警察以及科学理性主义盛行的工业化社会。然而,在工业化之前的几个世纪里,夜晚却积集了来自人类、自然和宇宙间的最恶的东西。在夜里,谋杀与盗窃、可怕的灾难与邪恶的灵魂,到处肆虐横行。
  失去的视觉
  当夜晚用那散发着恶臭的地牢囚禁了我们的视线,当我们被分别关在各自的囚室里孤立无援时,魔鬼在审判着我们负罪的良心。
  ——托马斯·纳什(英国讽刺作家、剧作家),1594年
  这是充满着可怕的天启幻象的年代。17世纪的法国作家让-尼古拉·德·帕里瓦尔悲叹道:“这就是《圣经》清晰描述的可怕的时代。”饥荒、疾病、死亡和洪灾。正如15世纪后期欧洲的绘画和文学作品冷酷描绘的那样,自然世界不仅无法预测,而且残酷无情——借用一位后来作家的话,这是任性的天空与贫瘠的土地之间一场永无止境的争斗。17世纪的谚语说:“人的命运总是黑暗的。”只有上帝之国才能拯救凡人,使他们远离恐惧与不安。这并不是胆怯引发的模糊的颤抖,而是源自危险和不确定的具体的焦虑,正如后人所意识到的一样。1767年,一家伦敦报纸报道说:“我们的祖先用半辈子来躲避死亡……他们陷入恐慌之中:失火、小偷、饥荒,他们忙着为妻儿贮藏粮食,甚至,还要为自己在另一个世界里的命运而惶惑不安。”
  黑夜所带来的疑虑和不安根本无需夸张。《农夫集》的作者在1670年写道:“夜晚,我们生活在死神的阴影下,处于巨大的危险中。”莎士比亚的戏剧中,也有数不清的人物都探究过夜晚这“邪恶的子宫”的深浅。卢克丽丝受辱后哀叹道:“纷乱的夜啊,你是地狱的化身,/登记马虎且记录羞辱,/黑舞台专演悲剧和杀人,/罪恶大杂烩啊罪孽之母!”天堂闪烁着灵光,黑暗预示着罪人死后的苦难。与地狱(“永恒的夜晚”)同义的黑夜,是充满混沌和绝望的阴间,这里漆黑一片,到处是妖魔鬼怪。《爱的徒劳》(1598)中的纳瓦尔国王宣布,“黑色是地狱的象征,是囚牢的阴暗和暮夜的阴沉。”的确,正是为了证明神灵的确信无疑,上帝创造出黑夜来证实地狱的存在。17世纪的威尼斯人描述到来的夜晚:“就像地狱的面容。”
  黑夜粗暴地夺走了人类感官中最珍贵的视觉。视觉的兄弟姐妹,就连听觉或触觉,也无法像视觉那样帮助人们掌控周围环境。如果近代社会不是如此依赖面对面的人际交往的话,视觉的作用也不至于如此重要。在小规模的传统的社会中,乡间或城镇里,面对面的交流仍然是主要的。视觉让我们判断出他人的性格和风度,而这两样,在工业化以前,是体现社会身份的最重要的方面。风度和举止能反映人的品性,眼睛也一样。17世纪的波兰贵族声称:“当乡巴佬或懦夫在那儿郑重其事地发言时,你会看到什么?局促不安,拨弄手指,捏着胡须,眨着眼睛,怪相叠出,每个词都磕磕巴巴。相反,高贵的人头脑清楚,举止文雅,没有丝毫羞涩。”从着装,也可以判断他人的社会地位。有些城市甚至颁布了行为规则法令,只允许贵族穿绸缎。除了风格上的朴素和奢华外,服装的款式和色彩都透露着人的年龄、职业以及社会地位。
  但是,在夜晚,苏格兰诗人詹姆士·汤姆森曾经说:“秩序掩盖了谎言,美丽全成了幻影,区别消失得无影无踪,丰富多彩变成了单调唯一。”朋友视为敌人,影子看成幽灵。天然路标——树篱、矮树林、大树——都有了新的生命。1639年,亨弗利·米尔写道:“在黑暗中时,人们把灌木丛当成了小偷。”听觉也乘机作乱。白天混然不觉的声响,到了夜里却清清楚楚。詹姆士一世时期的作家乔治·赫伯特评论说:“夜晚比白天更安静,然而,一些白天里的正常的事情:一只老鼠奔跑,一块木板断裂,一只狗吠叫,一只猫头鹰悲鸣,到了夜里,常常把我们吓出一身冷汗。”
  白天,数量就意味着安全。大城市里的“人群有效地保护着个人”,一位伦敦记者说。而夜里,人人自危寻求保护,却丧失了珍贵的视觉,身体和灵魂所承受的威胁随之倍增。除了漆黑的夜晚,还有什么地方,能让邪恶摆脱视觉世界里的束缚,随心所欲、肆虐横行呢?“公正严明的太阳从来不照耀这里。”英国剧作家托马斯·米德尔顿写道。而英国女作家莎拉·柯伯夫人说:“在夜晚,我祈求上帝,让我远离邪恶的灵魂和邪恶的人,远离恶梦和可怕的想象,远离火灾和一切不幸……我知道的灾祸就有这么多,我不知道的一定更多。”
  摘自《黑夜史》湖南文艺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