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并非全不懂法】最高人民法法院院长高院长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毕业于西政,省级高院中也有一些院长毕业于西政。
  湖南商人曾成杰的刑前会见权风波引爆了网友对于长沙中级法院的强烈质疑。而一份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衡宁的公开简历更是加深了这种质疑。
  罗衡宁的官方简历显示,在2008年1月担任长沙中院院长前,罗既没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也没有在任何政法部门工作的经历。
  在当下的全国政法部门,尤其是司法部门,如果说大多数领导都没有法律教育背景或没有法律实务经验,这样的判断显然与事实不符。在30多年的法治重建之后,起码在省级高院院长这一层级,既没有任何法律专业(不包括政治学、思想政治教育等泛法学专业)教育背景,任职高院院长之前也没有任何政法部门工作经验的人只有一例。
  2013年1月前后,各省均完成了最近一次的省级换届,在这次省级人代会上当选的多数高院院长既拥有法学教育背景,更是长期在政法、政府法规部门工作,少数没有法学教育背景的院长也拥有长期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经验。
  初始学历和最终学历是研读高院院长教育背景的两项指标。31个高院院长官方简历上第一次取得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为初始学历,最后一次取得的学历为最终学历。初始学历可能在参加工作前取得,也可能在参加工作后通过在职学习获得。
  如果以最终学历来衡量31个高院院长的教育背景,有6位高院院长至今没有取得法学专业的任何学位,这6人要么在职获得了经济管理、政治学理论等专业的学位,要么就没有在职进修。另外有两位最终学历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的院长官方简历并未明确其学习的专业。
  除了这8人,23位院长的最终学历均属于法学专业,包括17位法学硕士研究生、4位法学博士、2位法学本科。
  不过,不得不指出的是,绝大多数院长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都是其在政法部门任期期间通过在职学习取得的,极少有人通过全日制的学习取得了硕士或博士学位。
  青海高院院长、法学博士董开军则是一个例外。1962年12月出生的董开军于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在黑龙江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完成了本科学习,之后他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经济法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
  1988年8月硕士毕业后,董回到黑龙江哈尔滨工作了一年。1989年,他再一次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3年后取得了民法专业博士学位。毕业后进入审计署法规司工作。
  如果以初始学历来观察,31位高院院长中只有稍强于三分之一的人,也就是11人属于法律专业,其余20人的最初学历专业多是与法律并不相关的文科类,也很少属于泛法学专业,没有一位高院院长系理工科专业出身。
  这些非法律专业又以毕业于哲学专业为多。海南高院院长董治良、西藏高院院长索达、云南高院院长张学群、广西高院院长罗殿龙、江苏高院院长许前飞、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等人在大学阶段都毕业于这一专业。
  在11位初始学历为法律专业的高院院长中,出身西南政法学院(现名西南政法大学)的占了近半壁江山,且大多属于1978年、1979年入学的恢复高考后最初两届学生。
  这些出身西政的院长包括天津高院院长李少平、湖南高院院长康为民、四川高院院长王海萍、山东高院院长白泉民和江西高院院长张忠厚。
  这也可算是中国政坛“西政现象”在高院院长任职上的表现。“西政现象”是指,一个地处内陆重庆、曾经名不见经传的政法院校,在其恢复招生的30多年里,却人才辈出,其中,特别是以78级、79级学生,包括最高法院院长周强;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长何挺等为代表的一大批西政学子,在政界、商界、学界等不同岗位上都做出了优异的成绩,形成了响彻全国法律教育界的“西政现象”。西南政法大学一度被称为政法界的“黄埔军校”。
  2006年3月,时任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的周强回母校视察,他在讲话中深情回忆了西政的校风求真务实、踏踏实实、做学问与做人的统一。
  “西政现象”有其独特的历史原因:1978年,西政以全国重点大学的身份成为当时全国四所政法院校中唯一恢复高考招生的一所。当年,全国法律专业招生人数729人,其中西南政法学院招了将近一半。
  等到其他政法院校恢复招生后,西政的优势其实已经不再明显,1979年以后法学专业毕业的高院院长中,华东政法学院(现名华东政法大学)的毕业生显得更胜一筹。他们也在11位初始学历为法律专业的高院院长席位中揽下4席。
  近年来不少法学专家、学者也纷纷走上司法部门的领导岗位,给司法实务部门注入新鲜血液,“学者型院长”不乏其人。
  江苏高院院长许前飞自1978年起一直在武汉大学学习、任教,先后取得武大国际法专业硕士学位和国际经济法博士学位。1984年起,许开始在武大国际法学系任教,并于1986年起任该系副主任。1988年进入司法实务部门,赴海南高院任职,历经海口中院院长、云南高院院长等职。现任最高法副院长、原湖南高院院长江必新,今年1月刚刚卸任的原吉林高院院长张文显也是学者型院长的代表人物。
  江必新曾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给自己的评价是技术官僚,“我不是一个官僚型的官员,而是一个学者型的官员”,“属于那种专业型人才,我喜欢钻研法学,而且乐此不疲”。江必新还说,总认为自己搞理论研究对社会的贡献要比做官的贡献大。
  张文显在任职吉林高院前曾长期在吉林大学任教,是吉大资深法理学教授,并坐到了吉林大学党委书记的位置。
  在他出任吉大党委书记期间的2003年,邀请已故知名学者、曾经的“学术个体户”邓正来赴吉大任教的故事曾是学术界的一段佳话。
  当时,邓正来提出条件:“如果要我加入吉林大学,第一,我终身不参加任何政治活动,不担任任何行政职务;第二,我终身不参加事务性的学术活动,只带学生。”邓的本意是想以这两个苛刻条件刁难张文显,但张召集老师全体投赞成票,并对邓说:“别人提的条件都是讲条件,你提的这‘两不’条件其实是无条件。你是真正的体制外人士。”
  今年1月14日,包括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在内的6名法学院校专家正式挂职最高人民法院,出任业务庭和直属单位副职,这是最高法首次大规模邀请学者挂职。
  薛刚凌称,过去学者和实务部门“两张皮”,相互不理解。在她看来,书本上的法治是完美无缺的,但中国是在条件不完备的情况下搞法治,实际上有缺陷,严格按照理性来要求,会有撕裂感。此时,双方需要交流、达成共识。
  罗衡宁并非今年以来因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遭受质疑的第一人。
  早在今年3月初,因为新校长迟迟未到任,浙江大学春季毕业的学生毕业、学位证书面临无校长盖章的尴尬。浙江大学就这一问题向教育部请示,教育部批示由负责学校行政工作的浙大党委书记金德水名章代替,至任命新校长为止。
  这样的一个批示掀起了轩然大波,包括浙大师生在内的诸多网友质疑金德水是否有资格代理这一工作。现年62岁的金德水曾先后担任浙江省兰溪味精厂工人、副厂长、厂长、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宁波市长、浙江省副省长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 绝大多数院长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都是其在政法部门任职期间通过在职学习取得的
  官方简历显示,金德水系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毕业,并未有教授、博导等学术身份,在2011年1月担任浙大党委书记之前,金德水一直在浙江各级党政机构任职,也从未在任何教育及学术机构工作过。
  4个月后,罗衡宁又遭遇了当初金德水几乎一模一样的情状。
  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在地市以下层级的党政系统中,法院院长的职位往往会作为该层级副职领导予以统筹安排。在人选的选择上,法学专业教育背景、法律实务工作背景或可作为参考,但并不会成为决定因素。